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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409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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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408(201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409(201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18年3月27日第8216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2410(2018)号决议
本作品收錄於《联合国安理会2018年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特别是第2389(2017)2360(2017)2348(2017)2293(2016)2277(2016)2211(2015)2198(2015)2147(2014)2136(2014)2098(2013)号决议,

重申维和基本原则,包括当事方同意、中立以及非自卫和履行授权不使用武力原则,认识到每个维和特派团的任务都是根据有关国家的具体需要和情况制定的,

重申对刚果民主共和国以及该区域所有国家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强调必须充分遵守不干涉、睦邻友好和区域合作原则,

回顾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对保护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平民、包括保护他们免受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侵害负有首要责任,

重申大力支持2016年12月31日在金沙萨签署的《全面和包容各方的政治协议》,该协议仍是摆脱当前政治局势的唯一可行途径,呼吁迅速、充分和善意执行《协议》所有组成部分,以便根据《刚果宪法》并按照选举日历于2018年12月23日举行和平、可信、包容和及时的选举,和平移交权利,

回顾充分及时执行2016年12月31日《协议》和选举日历,对于支持过渡机构的合法性至关重要,强调指出,根据《宪法》并遵照《非洲民主、选举和治理宪章》以和平和可信方式开展本轮选举对于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实现持久稳定、法治和巩固宪政民主极为重要,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按照《协议》立即充分执行建立信任措施,包括终止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政治空间的限制,特别是停止对政治反对派和民间社会成员的任意逮捕和拘留,并终止对诸如意见和表达自由、新闻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等基本自由的限制,

回顾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恢复参与选举进程各行为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强调指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及其国内伙伴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加快选举筹备进程而不要再拖延,确保营造一个有利于以和平和包容方式开展政治活动的环境,包括保障所有政治行为体的安全,重申安理会决心对所有以行动和言论阻碍执行《协议》和及时举行选举的刚果行为体采取相应行动,

促请各方继续摈弃各类暴力,在行动和言论中力行最大克制,避免采取挑衅行为,如实施暴力和发表暴力言论,以免局势进一步激化,力求和平解决分歧,

据报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国家情报局、共和国卫队和刚果国家警察中的某些成员实施的严重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愈演愈烈,包括选举过程中针对反对派和民间社会成员的此类暴力仍深为关切,强烈谴责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杀害平民以及安全部队成员过度使用武力的行为,包括在依照国家立法举行和平抗议期间实施的此类行为,强调指出必须释放所有被任意拘留的人,包括人权维护者和隶属不同政治派别的人,强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必须尊重人权,避免过度使用武力,

在这方面,欢迎由人权部、司法部和安全部、国家人权委员会和民间社会代表组成的、旨在调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月21日侵犯践踏人权行为指控的联合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其中注意到“非法使用武力案件”和侵犯宗教集会自由权的案件,呼吁执行委员会的建议,包括禁止使用实弹,

再次表示关切针对被指称2011年选举期间以及2015年1月、2016年9月和12月、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和2月侵犯践踏人权行为人的调查和起诉工作没有取得进展,呼吁进一步努力追究此类行为负责者的责任,打击有罪不罚现象,

仍深为关切暴力、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情况依然十分严重,特别谴责参与定向袭击平民、普遍实施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武装团体和民兵招募和使用儿童、迫使大批平民逃离家园、法外处决和任意逮捕等行为,认识到这些行为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实现稳定、重建与发展的努力产生有害影响,强调必须迅速抓捕所有这些侵权违法行为的负责者,将他们绳之以法并追究责任,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根据以往协议,协助驻刚果民主共和国人权事务联合办事处充分和不受阻碍地进入所有拘留中心、医院和停尸房以及为记录侵犯人权行为而需要进入的所有其他有关场所,

回顾必须消除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刚果国家警察任何官兵有罪不罚现象,赞扬刚果民主共和国当局对犯下侵害人类罪的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刚果国家警察成员进行起诉并作出有罪判决,鼓励当局采取进一步行动,强调指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需要继续确保提高安全部队的专业性,包括开展培训和能力建设,以便在充分遵守国内和国际人权法的情况下,保障公共集会和抗议活动的安全,

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冲突此起彼伏、不断发展,武装团体的暴力持续不断,表示特别关切据报刚果民主共和国一些地区、特别是开赛省和坦噶尼喀省的族群间暴力和民兵暴力越来越多,包括袭击宗教机构和杀害警察,还对有关开赛省万人坑的报道表示关切,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各方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和尊重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联合国馆舍、外交馆舍和外国馆舍、财产和人员以及其他平民,

再次深表关切外国和国内武装团体的破坏稳定活动加剧了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安全和人道主义危机,强调指出必须解除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团体的行动能力,认识到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联刚稳定团)必须根据其任务规定以及关于联合国向非联合国安全部队提供支持的人权尽职政策(人权尽职政策)作出努力,包括开展联合行动,为此回顾执行《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的重要战略意义,再次呼吁所有签署方迅速、充分和善意履行各自根据这一框架做出的承诺,以便消除冲突根源,制止一再发生的暴力循环,促进持久区域发展,

回顾安理会准备实行第2293(2016)号决议第7(d)和7(e)段规定的定向制裁,尤其是对侵犯践踏人权或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予以制裁,

强调指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需要继续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强调指出必须积极设法追究该国境内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负责者的责任,

鼓励联合国秘书长、非洲联盟(非盟)、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南共体)继续为恢复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和平与稳定作出努力,鼓励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确保与上述方面和其他国际社会各方不断密切合作,肯定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为实现和平与国家发展作出努力,

表示关切武装团体和其他方面非法开采和贩运自然资源,以及武装冲突对自然保护区产生不利影响,破坏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持久和平与发展,鼓励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加强保障地区安全的努力,

欢迎2017年10月19日非洲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第七届首脑会议关于打击非法开采大湖区自然资源的决定,鼓励会员国进一步加强合作,打击非法开采和买卖自然资源包括黄金和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表示非常关切迅速恶化的人道主义局势致使至少1310万刚果人,包括粮食严重无保障的770多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表示深为关切该国某些地区不断恶化的人道主义局势已达到灾难程度,为此联合国启动了最高级别应急准备,还表示深为关切,由于敌对行动持续不断,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已有很多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达到449万多人,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还有540000名难民,另有超过714000名难民逃离刚果民主共和国,促请会员国和其他国际伙伴加大供资力度以紧急应对该国境内的人道主义需求,还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所有国家在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的支持下,努力营造有利的和平环境,以持久解决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问题,包括让他们在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最终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自愿回返,重新融入社会,强调指出解决问题的任何办法都应符合国际难民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规定的有关义务,赞扬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伙伴和捐助方作出努力,向民众紧急提供协调一致的支持,

还表示关切,由于不安全和暴力问题,以及人道主义行为体及其资产不断受到袭击,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地区的人道主义准入面临更多阻碍,促请各方尊重人道主义行为体的公正性、独立性和中立性,着重指出人道主义行为体需要得到安全和不受阻碍的通行便利,

回顾安理会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儿童与武装冲突以及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所有相关决议,又回顾安全理事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2014年9月18日通过的涉及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冲突各方的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儿童与武装冲突的结论(S/AC.51/2014/3),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为此作出努力,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努力执行第1325(2000)号决议,并鼓励执行国家行动计划,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包括性暴力和招募儿童问题总统顾问与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联刚稳定团合作,在执行关于预防和消除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招募和使用儿童行为以及消除冲突中性暴力、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刚果国家警察实施性暴力有罪不罚现象的行动计划方面取得进展,

欢迎联刚稳定团和国际伙伴作出努力,在人权、国际人道主义法、性别平等主流化、保护儿童和防范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等方面为刚果安全机构开展培训,着重指出这些努力的重要性,

欢迎秘书长承诺严格执行性剥削和性虐待零容忍政策,注意到联刚稳定团及部队和警察派遣国为打击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采取了各种措施,导致报告的案件数量有所减少,但仍表示严重关切据报由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维和人员和文职人员实施的多起性剥削和性虐待指控,强调需要确保能以安全和简单方式举报和适当核查有关事件,强调指出部队和警察派遣国迫切需要、适当时联刚稳定团也需要以可信和透明方式迅速调查这些指控,追究这些犯罪或不当行为负责者的责任,还强调指出需要根据第2272(2016)号决议防止这类剥削和虐待行为,改进对这些指控的处理办法,

重申成功保护平民对联刚稳定团完成任务和营造更安全的环境至关重要,又强调指出必须采用和平办法并在重大改革问题上取得进展,以推动平民保护工作,还必须适当安排轻重缓急,妥善资源配置,

重申安理会坚决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联刚稳定团执行任务,大力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并促请秘书处支持联刚稳定团全面执行任务,

回顾联刚稳定团所有特遣队包括干预旅特遣队必须经过适当训练,具备过硬能力,包括掌握适当语言技能,配置适当人员并得到支援,从而能够继续履行承诺,执行各自任务,

回顾2378(2017)号决议请秘书长确保将关于维和行动成效的相关数据,包括维和业绩数据,用于按照明确和妥善确定的基准改进对特派团行动的分析评价,

注意到发表了关于“改善联合国维和人员安全保障”的报告,其中重点指出维和人员的安全保障与部队绩效之间的联系,认识到人员死亡可能是由培训、装备和业绩等方面的缺失造成的,

欢迎秘书长主动对绩效问题进行专门调查,鼓励秘书长报告调查结果,并努力采取集体行动以改善维和行动,

注意到联合国面临财政拮据,需要充分利用其可用资源,鼓励会员国确保联刚稳定团有充足资源和能力有效执行任务,并确保联合国充分利用它所掌握的资源,

再次促请各方与联刚稳定团充分合作,继续致力于让稳定团能够充分和客观地执行任务,再次谴责对维和人员的一切袭击,强调必须追究对袭击行为负责者的责任,

强调联刚稳定团应在开展活动时着力建设和平和保持和平,促进逐步实现可持续和平与发展,强调指出需要让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参与这项工作,在这方面,强调与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开展联合分析和有效战略规划的重要性,

认定刚果民主共和国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政治局势和选举进程

1. 再次呼吁所有刚果行为体致力于维护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实现和平与稳定道路上取得的依然脆弱的成果,特别指出所有刚果政治利益攸关方都负有责任,特别是要克服分歧,达成共识,将人民利益和福祉置于所有其他考虑之上,强烈敦促所有利益攸关方,特别是2016年12月31日《协议》的所有签署方,继续致力于履行《协议》,积极参与确保《协议》得到充分执行,努力按照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宣布的时间表举行透明、可信和包容的选举,包括避免采取挑衅行为,如实施暴力和发表暴力言论,在行动和言论中力行最大克制,和平解决彼此分歧;

2. 秘书长依照本决议为执行《协议》、恢复各方彼此信任和选举筹备工作提供政治支持,包括进行斡旋;

3. 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所有利益攸关方,包括卡比拉总统、总统多数派和反对派秉承善意,迅速执行《协议》及其所有组成部分,并充分落实建立信任措施,特别是释放所有政治犯,停止《协议》中提到的“不合理诉讼”,消除政党重叠和开展有公信力的候选人登记,使所有主要政党都能任命自己的代表参加选举进程监督机构,以便毫不拖延地着手筹备定于2018年12月23日举行的选举;

4. 重申安理会决心全力支持执行《协议》,并重申有效、迅速和及时执行《协议》对一个具有公信力的进程、对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和平与稳定以及支持过渡机构的合法性都至关重要;

5. 呼吁联合国、非洲联盟、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南共体和其他主要区域行为体继续相互密切协调,确保《协议》得到全面执行,选举进程得以顺利完成;

6. 特别指出需要尽一切可能确保在必要的透明、可信、包容和安全条件下举行2018年12月23日选举,包括让妇女充分切实参与各阶段工作,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及其国内伙伴,包括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确保根据《宪法》和国家立法,并遵照《非洲民主、选举和治理宪章》开展安全、透明和可信的选举进程,按照2016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自己的首要责任,为即将举行的选举创造有利条件,包括确保充分允许刚果观察员接触国家独立选举委员会的预算、计划和业务,并确保与各政党和民间社会代表不断开展对话,以确保就如何开展选举进程达成共识和取得信任;

7. 欢迎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在联刚稳定团积极支持下完成选民登记,欢迎刚果议会通过订正选举法和选举筹资法案,促请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确保选举日历和关键选举基准得到尊重,其中包括确定明确透明的预算,至迟于2018年4月清理选民登记册,至迟于2018年5月对登记册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至迟于2018年8月完成候选人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最终于2018年12月23日举行选举,2019年1月12日移交权力,

8. 促请议会按照选举日历,在2018年3月15日开始的常会上通过遵守选举时间表所必要的席位分配法订正文本,还促请所有政治利益攸关方采取措施,改善妇女参加选举情况,特别是确保提高参加竞选的妇女候选人人数;

9. 鼓励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核准刚果选举周期项目多伙伴基金,以支持开展公民教育,部署选举监测员,并为选举进程提供其他各类重要支持,鼓励捐助方提供相应资金,欢迎联合国、非洲联盟、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欧洲联盟和法语国家国际组织承诺支持选举进程,并支持设立一个由这些组织提供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小组,欢迎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发挥作用,并鼓励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利用这些组织提供的支持;

10. 敦促政府和有关各方确保建立一个有利的环境,根据《刚果宪法》和2016年12月31日《协议》,开展自由、公正、可信、包容、透明、和平和及时的选举进程,包括不分男女的自由和具有建设性的政治辩论,意见和表达自由,包括新闻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平等接触媒体包括国家媒体,保障所有政治行为体的安全,以及所有候选人和选举观察员、证人、记者、人权捍卫者和民间社会行为体均享有行动自由;

人权

11. 敦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视情况追究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或侵犯践踏人权行为、特别是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行为(包括选举期间的这类行为)负责者的责任,强调指出,为此目的,区域合作、刚果民主共和国与国际刑事法院的合作以及与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的合作都十分重要;

12. 表示关切据报国家人员侵犯人权行为有所增加,促请刚果当局确保对2011年11月28日的选举和目前选举进程中严重侵犯践踏人权罪行的负责者进行起诉,对各个事件中都有人死亡、受伤和被捕感到痛惜,谴责任何过度使用武力行为,促请刚果当局紧急调查安全部队对和平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行为,特别是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21日和2018年2月25日的行为,以便迅速将此类行为的负责者绳之以法,着重指出必须遵守法治;

13. 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按照关于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月21日侵犯践踏人权行为指控的刚果联合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所提建议,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是尊重和平集会权,解除对示威活动的全面禁令,并在应对抗议时力行最大克制,又促请反对派行为体确保示威活动的和平性质并尊重国家立法;

14. 再次谴责开赛省过去一年来发生的暴力,重申对该省发生的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进行迅速和透明调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打算密切监测这些违法侵犯和践踏行为的调查进展情况,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联刚稳定团和联合国驻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合人权办事处联合调查的进展情况,以便将所有责任人绳之以法和追究其责任,并期待看到调查结果,还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按照人权理事会第35/33号决议的规定,继续与开赛省局势国际专家小组合作,敦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与按照协议派去协助刚果当局调查2017年3月2名联合国专家死亡事件的联合国小组充分合作,确保对所有肇事者绳之以法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15. 欢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努力打击和防止冲突中性暴力,包括通过逮捕和起诉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刚果国家警察中的性暴力行为人并将其定罪,在消除有罪不罚方面取得进展,敦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继续加强努力,消除冲突中性暴力、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刚果国家警察各级人员性暴力行为不受惩罚的现象,并为幸存者和受害者提供一切必要服务和保护,还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依照零容忍政策完成对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成员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指控的调查,并酌情起诉此类行为的负责者;

16. 鼓励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全面实施2016年10月11日至13日在金沙萨举行全国会议期间商定的《国家战略》和《路线图》,对2013年3月30日在金沙萨通过的《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关于打击冲突中性暴力的联合公报》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17. 欢迎防止和消除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招募和使用儿童行为行动计划的执行工作取得进展,以及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随后从招募使用儿童名单上除名,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紧急确保维持这一行动计划的成果,并采取一切必要步骤消除和防止侵害和虐待儿童行为,确保儿童不因被指称与武装团体有关联而被拘留,并根据2013年发布的国防部和国家情报局指令将儿童移交给儿童保护行为体;

武装团体

18. 谴责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武装团体活动增多,冲突动态不断变化,包括最近针对地方族群和出于政治动机的暴力以及袭击联合国部队和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的行为愈演愈烈、族裔紧张关系和族群间暴力升级以及流离失所情况加剧,再次强烈谴责对联刚稳定团维和人员的袭击,特别是2017年12月7日的袭击;

19. 强烈谴责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活动的所有武装团体及其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其他有关国际法行为,以及践踏人权行为,特别是袭击平民、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及人道主义行为体、即决处决、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违反适用的国际法招募使用儿童、绑架儿童和人道主义人员及袭击学校和医院等行为,重申必须追究此种行为负责者的责任;

20. 要求所有武装团体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暴力,包括侵害虐待儿童和其他破坏稳定活动及非法开采和贩运自然资源,还要求武装团体成员立即永久解散,放下武器,摒弃暴力并释放队伍中的儿童,为此回顾安理会第2360(2017)号决议延长了第1807(2008)号决议规定的制裁制度,还欢迎《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签署国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无条件完成已解除武装的卢民主力量战斗人员和前3·23运动战斗人员的遣返作业,敦促该区域各国政府在《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担保方的支持下加强合作,遵守商定时间表,在这方面,回顾安理会第2389(2017)号决议;

21. 呼吁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和联刚稳定团根据稳定团的任务规定和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开展联合行动,包括联合规划和战术合作,确保做出一切可能的努力,解除武装团体的作战能力,强调指出需要在开展行动时严格遵守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

22. 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根据国际法、包括适用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在联刚稳定团依据其任务进行协调和提供支持的情况下,进一步采取军事行动,消除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活动的武装团体构成的威胁,还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其他签署方执行《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中有关消除冲突根源的规定,以制止一再发生的暴力循环;

23. 欢迎《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所有签署国在2017年10月19日于刚果共和国布拉柴维尔举行的区域监督机制第八次高级别会议的公报中表示再次承诺全面落实这一框架,重申《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仍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实现持久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机制,在这方面,强调指出签署国必须充分履行它们在《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下作出的国家和区域承诺,包括不干涉邻国内政、不容忍任何武装团体,也不向它们提供任何类别的协助或支持,不窝藏任何被控犯有战争罪、侵害人类罪或实施灭绝种族行为的人,也不向他们提供任何类别的保护;

24. 呼吁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整个区域和国际伙伴的支持以及秘书长的斡旋支持下,为重新安置目前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的苏丹人民解放运动/解放军反对派成员寻找适当解决办法,欢迎设立联合工作组,并支持联合国为此作出努力;

25. 促请对捍卫刚果民主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负有首要责任的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在履行根据《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所作承诺方面进一步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在巩固国家权力、和解、容忍和民主方面,并继续全面承诺保护平民,为此要迅速组建负责和可持续的专业安全部队,派驻负责任的刚果民政当局,特别是警察、司法、监狱和领土行政当局,巩固法治并促进和保护人权;

26.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实现稳定至关重要的领域进展有限,再次要求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采取更多步骤,特别是履行对安全部门改革的国家承诺,立即全面调整和执行全国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复员方案),确保将保护儿童权利作为这些进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7. 呼吁该国继续努力,在联刚稳定团的继续支持下,并在现有资源范围内适当应对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转让、不利于稳定的积累和滥用所构成的威胁,特别包括确保安全有效地管理、储存和保管武器弹药库存;

28. 鼓励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全面执行复员方案,并提供适当资金,着手进行战略调整,从静态复员转向更灵活的办法,以便有效吸引前战斗人员加入复员方案,承认由于没有一个可以按照武装团体当前动态作出相应调整且具有公信力的复员方案进程,武装分子目前尚未放下武器,进一步要求政府按照国际复员方案和安全部门改革标准,以透明方式将前战斗人员编入安全部门;

联刚稳定团的任务规定

29. 决定将联刚稳定团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的任务期限,包括作为例外,并在不构成先例也不损害维和商定原则的情况下将稳定团干预旅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30. 决定联刚稳定团最高核定兵员包括16215名军事人员、660名军事观察员和参谋、391名警务人员和1050名建制警察部队人员;

31. 决定联刚稳定团的战略优先事项是帮助实现以下目标:

(a) 按本决议第36㈠段所述保护平民;

(b) 按本决议第36㈡段所述支持执行2016年12月31日协议和选举进程,以便举行具有公信力的的选举,促进刚果民主共和国实现稳定;

32. 强调指出应根据本决议第36和37段规定的优先工作排序执行联刚稳定团任务,还请秘书长在任务部署中反映这一优先排序,并按照本决议所述授权任务的优先排序调配预算资源,同时确保为执行任务配置适当资源,为此,重申必须在关于使用现有能力和资源的各项决定中优先保护平民;

33. 注意到不同武装团体的活动和民兵暴行起因不同,这些问题没有单纯的军事解决办法,着重指出必须加强政治分析和冲突分析,包括在适当级别收集、分析和交换有关支持这些武装团体的犯罪网络情况,为联刚稳定团各部门以综合性军事和民政措施应对威胁提供参考,还着重指出需要对武装团体采取有的放矢的办法;

34. 强调指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其他国家当局、联合国实体和发展行为体需要相互协调与合作,以建设和保持和平,实现稳定,改善治安并协助恢复国家权力;

35. 授权联刚稳定团在致力于完成授权任务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执行任务,请秘书长在联刚稳定团部队或警察无法执行任务时立即通报安全理事会;

36. 决定联刚稳定团的任务包括以下优先工作,同时铭记下文第37段所列工作和任务相辅相成:

㈠ 保护平民

(a) 根据维和基本原则采取全面办法,确保对可能遭受人身暴力的平民进行有效、动态和综合保护,包括预防、威慑和制止所有武装团体和地方民兵对民众实施暴力,以及支持和开展防止暴力升级的地方调解努力,尤其关注聚集在流离失所者和难民营地中的平民、和平示威者、人道主义人员和人权维护者,着重应对冲突当事方引发的暴力、特定地区族裔或宗教敌对团体或族群间突发暴力以及选举过程中的暴力,并在任何军事行动之前、之中和之后减少平民面临的风险;

(b) 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合作,查明平民面临的威胁,执行现有预防和应对计划,加强军民合作,包括开展联合规划,以确保平民免受践踏侵犯人权行为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侵害,包括一切形式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以及侵犯和虐待儿童和残疾人行为,请联刚稳定团加快协调落实对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安排,继续确保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监测和报告机制的有效性;

(c) 加强稳定团与平民的互动,包括部队与平民互动,以提高对稳定团任务与活动的认识和了解,加强稳定团预警机制,进一步努力监测和记录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包括选举过程中的这类行为,并继续推动和加强地方社区的参与和增强权能工作,适当通过预警和响应,包括预防以及确保稳定团的机动性,加强对平民的保护;

(d) 在联刚稳定团部队指挥官的直接指挥下通过干预旅解除武装团体的行动能力:在收集和分析情报基础上,并充分考虑到需要在任何军事行动之前、之中和之后保护平民和减少风险,协助刚果民主共和国当局在整个联刚稳定团的支持下通过干预旅单方面或协同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采取强有力且高度机动灵活的方式,严格遵守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并按照适用于被俘或投降人员的经常作业程序以及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执行有针对性的进攻行动,阻止所有武装团体扩张,解除这些团体的行动能力和武装,以推动实现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减少武装团体对国家权力和平民安全的威胁之目标,开拓稳定活动的空间,使联刚稳定团所有部队都能够保证有效保护平民,包括支持干预旅为解除武装团体的行动能力开展行动以及在武装团体行动能力已被解除的地区开展行动;

(e) 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开展斡旋并提供咨询和协助,确保对武装团体采取的行动,作为全面响应地区稳定努力综合规划的一部分,得到文职和警察部门的支持;

(f) 利用联合国警察的调查能力和专业知识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当局合作,包括与该区域各国和国际刑事法院进行合作,逮捕被指称对该国境内发生的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以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负责的所有人员,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g) 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开展斡旋并提供咨询和支持,以增进人权,特别是增进公民和政治权利,消除有罪不罚现象,包括实施政府对安全部门人员违反纪律、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零容忍政策”,同时开展和促进地方一级旨在推进持久和平的调解努力;

㈡ 执行2016年12月31日《协议》和支持选举进程

(a) 根据上文第1至10段的规定,协同区域和国际伙伴,为2016年12月31日《协议》执行工作和选举进程提供技术和政治支持,包括与政府、反对派别和民间社会等所有政治对话者展开斡旋和接触,并采用联合国全系统综合办法,充分利用秘书长大湖区问题特使、联合国驻非洲联盟办事处和联合国中部非洲区域办事处的现有能力推进实现和解与民主,为2018年12月23日举行选举铺平道路;

(b) 与刚果当局、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以及区域和国际行为体协调,酌情为选举进程提供技术援助和后勤支助以推动本轮选举,特别是与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定期举行实质性对话,决定依照上文第1至10段的规定,根据刚果当局在指导选举进程,特别是总统选举和立法选举方面的进展情况,不断评估和审查支助情况;

(c) 协助为刚果国家警察提供选举安保培训,为此提供专门知识和咨询意见,以协调开展所有相关规划和安保支助作业,以顺利推进选举进程,包括根据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提供人权培训;

(d) 监测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并采取后续行动,报告对政治和公民空间的限制和暴力行为,包括选举过程中的此类行为,支持驻该国联合国系统确保联合国提供的所有支助均符合有关国际人道主义法、人权法和难民法;

㈢ 保护联合国

确保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装置和装备,保障联合国和联合国相关人员的安全和通行自由;

37. 还授权联刚稳定团以精简有序的方式开展下列工作,支持上文确定的战略优先事项:

㈠ 实现稳定和复员方案

(a) 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国际伙伴和联合国各机构之间开展协调,通过执行国际安全与稳定化支助战略和在整个稳定团采取敏感对待冲突的办法,参考最新冲突分析结果,以有针对性、有序和协调一致的办法促进实现稳定,以便设立可履行职能、专业且接受问责的国家机构,包括安全和司法机构;

(b) 继续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协作,迅速大力执行《防止和消除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招募和使用儿童和性暴力行为行动计划》,继续与列入名单各方进行对话,促使它们做出进一步承诺,努力制定和执行防止和消除侵犯虐待儿童行为的行动计划;

(c) 与其他国际伙伴密切合作,为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开展斡旋并提供咨询和协助,以便根据减少社区暴力做法,通过社区安全与稳定措施以及在国际安全与稳定化支助战略框架下协调一致的灵活解除武装和复员办法,让未涉嫌实施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或践踏人权行为的刚果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过上和平的平民生活,同时特别注意过去曾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儿童的需要;

(d) 为解除武装、复员、遣返、重新安置和重返社会(复员遣返方案)进程提供支助,让未涉嫌实施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或践踏人权行为的外国战斗人员及其家属回国并重返社会,在原籍国或接收他们的第三国过上和平的平民生活,同时特别注意过去曾与武装部队和团体有关联的儿童的需要,包括利用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下的后续机制,遣返住在卡尼亚巴永加、基桑加尼和瓦伦古中转营中的卢民主力量被解除武装的战斗人员及其家属;

㈡ 安全部门改革

在下列方面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合作:

(a) 实施警察改革,包括向警察改革委员会提供协助,并倡导设立安全和公共秩序总秘书处负责对承担执法任务的安全机构进行协调;

(b) 鼓励进行包容性安全部门改革,为所有人包括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提供安全、执法和司法服务,加快落实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实施安全部门改革的国家自主权,包括为此制订国家共同愿景,将其纳入国家安全政策,以及制订明确和全面的安全部门改革实施路线图包括其各项基准和时限,并在协调国际和双边伙伴及联合国系统支持安全部门改革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c) 按照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促进军队改革,加强军队问责、效率、自我维持、训练、审查和效力,同时指出联合国提供的任何支助,包括口粮和燃料,都应仅用于联合规划实施的联合行动,并应接受适当的监督和检查,否则应暂停这类支助;

(d) 执行国家司法改革计划和关于总体司法状况的最后报告中对司法和监狱部门改革提出的任何适当建议,包括关于打击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不受处罚现象的建议,以建立独立、负责和起作用的司法和安全机构;

㈢ 制裁制度

与第1533(2004)号决议所设专家组合作,监测第2293(2016)号决议第1段所述武器禁运执行情况,特别是观察和报告军事人员、军火和有关物资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的跨境流动情况,包括为此按照安理会2013年1月22日的信(S/2013/44)中所述办法使用无人航空系统提供的监视能力,查扣、收缴、记录和处置违反第2293(2016)号决议第1段所定措施进入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军火和有关物资,并与专家组交换相关信息;

保护儿童

38. 联刚稳定团在整个任务期间充分顾及保护儿童这个贯穿各领域的问题,协助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确保,除其他外,在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进程和安全部门改革中以及在采取干预措施让儿童脱离武装团体的过程中顾及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以便消除和防止对儿童的侵害和虐待;

性别平等、性暴力、性剥削和性虐待

39. 联刚稳定团在整个任务期间充分顾及性别平等因素这一贯穿各领域的问题,通过除其他外提供性别平等和妇女保护顾问,协助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确保让妇女参加和参与各级工作并享有代表权,包括为举行选举、保护平民和支持实现稳定的努力创造有利条件,还请联刚稳定团改进就这一问题向安理会提出的报告;

40. 回顾其S/PRST/2015/22号主席声明和第2272(2016)号决议,重申当务之急是追究所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侵犯权利、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人的责任,请秘书长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联刚稳定团所有人员充分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通过他提交给安理会的报告,随时向安理会全面通报稳定团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敦促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采取适当预防行动,包括审查所有人员、举办部署前和执行任务期间提高认识培训,确保部队和警察派遣国在发生涉及其人员的此类行为时酌情及时调查指控,充分追究责任;

41. 承认派往联刚稳定团的联合国妇女保护顾问在支持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履行承诺消除冲突中性暴力问题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请联刚稳定团确保这些顾问在战略和行动层面继续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紧密合作;

42. 联刚稳定团确保为该国安全部队提供支助时严格遵守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促请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与联刚稳定团合作,支持让有良好人权记录的刚果民主共和国安保人员得到晋升;

人道主义准入

43. 要求各方允许并协助人道主义人员、设备和物资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充分、安全、立即且不受阻碍地通行,及时向有需要的民众特别是境内流离失所者交付人道主义援助,同时遵守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指导原则,包括人道、公正、中立和独立原则,以及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44. 促请联刚稳定团加强与人道主义行为体的协作,简化与人道主义机构的协调机制,确保与民众共享保护风险信息;

45. 促请所有会员国为联合国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人道主义呼吁慷慨捐款,帮助确保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有充足资金和能力满足境内流离失所者、性暴力幸存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援助需求;

对专家组的支持

46. 表示全力支持第1533(2004)号决议所设联合国专家组,呼吁加强所有国家特别是区域各国、联刚稳定团和专家组之间的合作,鼓励联刚稳定团与专家组及时交换信息,还鼓励各方和所有国家确保各自管辖或控制下的个人和实体与专家组合作,并再次要求各方和所有国家确保专家组成员及其支助人员的安全,以及不受阻碍的随时通行便利,特别是在专家组认为执行任务所必要时接触人员,查阅文件和进入场地;

稳定团实效

47. 要求加强稳定团内部协调机制,促成作出“全稳定团”努力,特别是解决保护平民等优先问题上,在这方面,请联刚稳定团部队所有部门及其警察和文职部门齐心协力,鼓励联刚稳定团和驻该国的联合国系统在协调一致的知识管理、比较优势和联合执行安排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分析加强一体化,并加强联合规划和联合业务活动;

48. 敦促联合国不断吸取经验教训,在整个联刚稳定团进行改革,使稳定团各单位和特遣队能够更好地执行任务,特别是保护平民,并改善稳定团的指挥系统,提高稳定团行动实效,加强人员安全保障,提高稳定团管理复杂局势,包括应对简易爆炸装置和其他爆炸隐患风险的能力;

49. 要求相关各方充分配合联刚稳定团的部署、行动以及监测、核查和报告职能,特别是保证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全境的安全保障和不受限制的通行自由;

50. 联刚稳定团在整个执行任务期间继续尽量提高部队的互通性、灵活性、机动性和实效性,包括调派快速部署部队和专门能力,包括加强信息收集资产、特种步兵以及医疗后送和航空资产等关键推进手段,继续推进部队现代化和加强部队业绩,同时铭记所有军事特遣队、警察、军事观察员、特别是无武器观察员的安全保障,促请联刚稳定团简化部队总体指挥和控制,以便提高效率并改善部队和警察部门所有人员之间在优先领域的协调,并提醒秘书长注意必须随时更新部队和警察派遣国与联合国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和部队单位要求说明;

51. 赞扬部队和警察派遣国承诺在充满挑战的环境中履行稳定团任务,还鼓励部队和警察派遣国提高向联刚稳定团调派女军人和女警察的百分比,特别指出未宣布的本国限制条件、缺乏有效的指挥和控制、拒绝服从命令、未能对袭击平民行为作出反应以及装备和信息不足等因素可能对有效执行任务造成不利影响,强调指出秘书长不应接受任何对执行任务成效产生不利影响的本国限制条件;

52. 确认有效执行联刚稳定团任务是一项共同责任,它取决于若干关键因素,包括妥善制定、切合实际和可实现的任务规定、政治意愿、领导力,各级绩效和问责制、充足资源、政策、规划和业务指南与培训,还确认在计量和监测维和行动时应遵循全面和客观的政策以及明确妥善制定的基准,在这方面,欢迎秘书长采取举措制定联合国维和行动绩效文化标准,落实行动准备保障和业绩改进政策,对部队和警察特遣队业绩开展任务执行情况审查,并利用维和能力准备系统,确保业绩数据为部署维和人员提供依据,促请秘书长为此继续努力;

53. 促请秘书长和警察派遣国确保落实适当的行政安排,以便能够及时部署建制警察部队到最需要的地方;

54. 联刚稳定团在履行其规定任务时考虑其行动对环境的影响,为此根据适用和有关的大会决议及联合国条例和细则酌情管控环境影响;

55. 秘书长开展应急规划,以便考虑仅为执行任务临时加强联刚稳定团,同时审查所有选项,包括开展特派团间合作,请秘书长在本决议通过后90天内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拟议应急计划;

撤出战略

56. 秘书长与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开展合作,继续努力制定一个分阶段、逐步和全面的撤出战略,以便加强国家自主权,逐步移交任务,使联刚稳定团得以顺利撤出,并不断审查秘书长关于成功举行选举后的各项调整以及在减少武装团体威胁方面取得的可持续进展情况的调查结果;

战略审查

57.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提出的战略审查报告(S/2017/826)并认可拟在选举前阶段调整联刚稳定团的建议,请秘书长落实对稳定团领导层和任务支助安排的调整,对严重不当行为以及性剥削和性虐待、欺诈、腐败、贩运自然资源或野生动植物等行为执行零容忍政策,包括充分利用秘书长特别代表的现有授权,确保追究稳定团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作出有效的任务支助安排;

58. 秘书长在对部队进行调整时,特别是在考虑调派更多快速部署营时,充分考虑安全形势的演变,还请秘书长继续努力提高干预旅的效率;

秘书长的报告

59. 秘书长每隔三个月向安理会报告一次联刚稳定团及其干预旅执行本决议所述任务的情况,包括:

㈠ 使用分列数据说明刚果民主共和国执行2016年12月31日《协议》和落实选举进程、包括上文第1至10段所述规定的进展情况,以及联刚稳定团如何充分准备应对安全风险,监测和报告选举期间侵犯和践踏人权情况,包括在可能成为不稳定区的特定地区部队部署情况,以及联刚稳定团文职和警察部门的配置、性暴力及冲突对妇女儿童的影响和任何性别平等考虑;

㈡ 实地情况,包括根据第36㈠(d)段的规定开展行动解除武装团体作战能力的最新情况、稳定团未切实履行保护平民任务的实例以及此类实例的具体情形,酌情包括部队坚持未公布的限制条件、缺乏有效指挥和控制、拒绝服从命令、未能对袭击平民行为作出反应和没有适当装备等事件;

㈢ 刚果民主共和国在保护人权和履行根据《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所作承诺方面取得的进展,包括为此制订和执行国家安全部门改革路线图以及得到国际安全与稳定支助战略支持的省级实现稳定计划以及执行复员方案和复员遣返方案的进展情况;

㈣ 执行联刚稳定团部队转型和改善业绩措施,包括第47至55段所述确保部队效力的措施进展情况,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和补救执行工作失败,调派快速部署营和使用干预旅能力的情况,如何执行保护平民的全面办法,使其在执行任务和相关要求方面更具机动性且更加切实高效,以及制订联刚稳定团及其干预旅撤出战略的进展情况;

㈤ 可能采取的军事行动对联合国人员和设施的安全保障产生的风险和影响,针对联刚稳定团人员的所有威胁事件以及为加强安全和减轻风险采取了哪些措施;

60. 秘书长在2018年9月前根据行动准备保障和业绩改进政策和秘书长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对联刚稳定团所有部队开展一次全面业绩审查,作为定期报告的一部分,还每三个月向安理会报告已满足审查要求的联刚稳定团特遣队百分比、对未满足要求的特遣队采取补救行动的情况,并详细说明针对经部队指挥官核查后认为不适合采取补救行动的特遣队采取的应对计划;

61. 秘书长在尚不该提交定期报告期间,每隔30天向安全理事会提出书面报告,说明2018年12月23日选举的最新政治和技术进展,包括上文第7段列出的各项基准以及执行2016年12月31日《协议》方面的障碍;

62. 秘书长与其大湖区问题特使和负责刚果民主共和国问题的特别代表协调,每隔六个月向安理会提出报告,说明根据《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及其与大湖区广泛安全局势的关联;

6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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