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34号决议
← | 2433(2018) | 联合国安理会第2434(2018)号决议 S/RES/2434(2018) 2018年9月13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435(2018) |
第8350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
联合国 | S/RES/2434 (2018) |
安全理事会 | Distr.: General 13 September 2018 |
第2434(201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18年9月13日第8350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利比亚的第1970(2011)号决议和其后所有相关决议,
重申坚决致力于维护利比亚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合国利比亚支助团(联利支助团)的报告(S/2018/140)和(S/2018/780),
表示坚决支持联利支助团和秘书长特别代表加桑·萨拉梅当前所作努力,重申赞同并全力支持《联合国利比亚行动计划》,再次呼吁所有利比亚人本着妥协精神共同努力,参与由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的包容各方的政治进程,并特别指出联合国在推动利比亚主导和利比亚自主的政治解决方案,以便为利比亚带来安全、政治和经济可持续性及民族团结方面所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性,
欢迎经联合国斡旋达成在的黎波里的停火,回顾安全理事会9月6日的新闻谈话谴责在的黎波里发生的暴力,并促请所有各方保持克制,保护平民,切实进行民族和解,
回顾其第2259(2015)号决议认可支持由法耶兹·萨拉杰总理担任总理委员会领导人的民族团结政府为利比亚唯一合法政府的2015年12月13日《罗马公报》,
重申安理会支持全面执行2015年12月17日签署的摩洛哥斯希拉《利比亚政治协议》(《协议》),以组建一个由总理委员会和内阁组成、得到众议院和国务委员会等其他国家机构支持的民族团结政府,
欢迎众议院2016年1月25日原则上对《协议》予以认可,欢迎随后举行利比亚政治对话会议,再次承诺恪守《协议》,并重申《协议》仍然是结束利比亚政治危机的唯一可行框架,
强调继续包容各方的重要性,大力鼓励民族团结政府与各方接触以支持和解,并在利比亚各地进一步开展政治宣传,敦促利比亚各方和机构展现诚意和持久政治意愿,与《协议》进行建设性互动,
欢迎最近在第2259(2015)号决议核可的民族团结政府框架内为加强全体利比亚人包容性政治对话作出努力,包括利比亚邻国、国际伙伴和区域组织作出的重要努力,以及2017年7月27日新闻谈话所述2017年7月25日在巴黎举行的会议和安全理事会会后发表的《联合宣言》,支持秘书长关于在联合国牵头下整合各项举措的呼吁,
欢迎秘书长特别代表发起的全国会议进程,以及由此在全国各地利比亚各社群之间举行的对话会,包括在43个地点举行的76次活动,
回顾2018年6月6日安理会主席声明,表示注意到秘书长特别代表2018年5月21日呼吁在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立法和政治条件时尽快在利比亚举行议会和总统选举,欢迎2018年5月29日在巴黎召开的利比亚问题国际会议产生的势头,回顾秘书长特别代表紧急呼吁利比亚领导人恪守他们在巴黎作出的承诺,以及利比亚各方承诺与联合国进行建设性合作,以组织可信且和平的议会和总统选举,并尊重选举结果,
欢迎高级全国选举委员会在筹备选举活动方面的工作以及市议会选举中央委员会为举行市政选举而进行的努力,还欢迎联利支助团支助这项工作,
认识到秘书长特别代表在与利比亚各方协商,为选举奠定宪法基础和通过必要的选举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重申安理会促请所有利比亚人尽一切可能改善全国选举的气氛,包括建设性地致力于统一利比亚的军事和经济机构,在文职政府领导下统一和加强国家安全部队,以及统一利比亚中央银行,
强调指出必须将保障安全和保卫利比亚不受恐怖主义危害,作为根据《协议》只听命于民族团结政府的、并得到统一和加强的国家安全部队的任务,
回顾石油新月地带发生的事件和安全理事会2018年7月19日向新闻界发表的谈话,其中欢迎宣布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已代表并为造福所有利比亚人而恢复其工作,以及利比亚石油资源归全体利比亚人所有,并欢迎宣布利比亚石油资源需要继续由国家石油公司全权控制,以及民族团结政府继续对利比亚经济和金融机构实行独家监管,
回顾会员国有必要停止对声称是合法当局、但按《协议》规定不属《协议》范围的平行机构的支持和与它们的官方接触,
敦促让妇女全面、平等和有效参加所有民主过渡、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活动,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努力推动利比亚社会各界妇女更广泛地参与和介入政治进程和公共机构,
促请利比亚当局根据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包括第1325(2000)、2106(2013)、2122(2013)、2242(2015)和2331(2016)号决议,防止和处理冲突中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问题,包括消除性暴力犯罪不受惩罚现象,
重申利比亚各方需要与联合国开展建设性接触,避免采取任何可能破坏在联合国调解下开展政治对话的行动,重申不能用军事手段解决利比亚问题,
又重申各方须遵守可适用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为其规定的义务,强调对那些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的负责者必须追究责任,
鼓励民族团结政府最后确定利比亚实现稳定的临时安全安排,在应对利比亚的政治、安全、人道主义、经济和体制挑战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认识到民族团结政府为此需要规划武装团体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工作,鼓励民族团结政府继续努力在受影响的城市实现稳定,巩固反恐成果,
表示严重关切利比亚的人道主义状况日益恶化,包括生活水平每况愈下和基本服务提供不足,以及移民、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所面临状况,促请所有各方尊重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在内的适用的国际法,还促请利比亚当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调查侵权和虐待行为,包括监狱和拘留中心的酷刑、性暴力和性别暴力和虐待行为,并追究此类行为负责者的责任,
再次表示关切经由利比亚偷运移民、难民和贩运人口行为,强调2018年6月8日决定制裁利比亚境内6名人口贩运者和偷运移民者,欢迎联利支助团通过联合国国家工作队,特别是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和国际移民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和支持为难民和移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确保遵守人权尽职政策,
表示注意到利比亚与该区域正在进行经济对话,欢迎联利支助团在支持推动经济改革的对话方面发挥作用,还欢迎总理委员会、民族团结政府、利比亚中央银行、审计局和国家石油公司的代表承诺通过加快提供公共服务、改善现金流、取缔掠夺经济,如黑市汇率,紧急缓解利比亚人民的痛苦,并欢迎石油生产增加,
鼓励民族团结政府和利比亚中央银行毫不拖延地执行已商定且急需的经济措施,回顾应萨拉杰总理请求,已请联利支助团和秘书长特别代表支持推动对经济和金融机构进行财政审查,支持重新统一这些机构的努力,并强调与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协作的重要性,
重申安理会请所有会员国全力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的努力,与利比亚当局和联利支助团合作,根据利比亚的优先事项并响应援助请求,制定协调一致的一揽子支助计划,增强民族团结政府的能力,还重申安理会促请各方全面配合联利支助团的活动,包括采取必要步骤保障联合国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鼓励联利支助团与总理委员会和利比亚其他机构充分协商,继续根据需求和该国不断变化的局势安排轻重缓急,完成其各项任务并开展调解工作,
特别指出必须确保充分执行现有的制裁措施,继续与利比亚当局合作,确保向联合国制裁委员会报告违规事件,并就此回顾,根据第2213(2015)号决议,可对参与或支持威胁利比亚和平、稳定或安全行为的个人或实体进行指认,以对其实行定向制裁,
回顾其第2213(2015)号决议认定,利比亚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1. 决定将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的联利支助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15日,作为一项综合特别政治任务,完全依照国家自主原则开展调解和斡旋工作,以便支持:
㈠ 《利比亚政治协议》和《联合国行动计划》框架内的包容性政治进程和安全及经济对话;
㈡ 继续执行《利比亚政治协议》;
㈢ 巩固民族团结政府的治理、安全和经济安排,包括与国际金融机构协作支持经济改革;
㈣ 利比亚过渡进程的后续阶段,包括宪法进程和组织选举;
2. 还决定联利支助团在其行动和安保限度内,执行以下任务:
㈠ 支持利比亚主要机构;
㈡ 在接获请求时协助提供基本服务,并根据人道主义原则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㈢ 监测和报告人权状况;
㈣ 协助保管未受管制的军火和相关军用品,阻止它们扩散;
㈤ 协调国际援助,并为民族团结政府主导的在冲突后地区包括从达伊沙手中解放的地区实现稳定的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 请秘书长重新评估在执行联利支助团授权任务方面的一系列详细目标,使之特别注重在为选举奠定宪法基础及推动政治进程走出目前轨迹方面所需的步骤,并在定期报告中报告实现这些目标的进展情况;
4. 请联利支助团充分考虑到其全部任务的性别平等视角,根据第1325(2000)号决议协助民族团结政府确保妇女充分和有效参与民主过渡、和解工作、安全部门和国家体制,以及确保保护妇女和女孩免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
5. 确认联利支助团自2016年3月30日以来一直协助在利比亚建立持续存在,以支持总理委员会和临时安全委员会,欢迎联利支助团在安全情况允许时通过分阶段回返,在重新建立其在的黎波里的存在方面取得进展及其计划在班加西和利比亚其他地区重新建立其存在,并为此作出必要的安保安排;
6. 欢迎在全面政治战略以及加强联利支助团与联合国在利比亚各机构、基金和方案的整合和战略协调,以支持在民族团结政府主导下努力实现利比亚稳定方面取得进展,并鼓励继续就此开展工作;
7. 请秘书长继续至少每60天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本决议执行情况;
8. 请秘书长与利比亚当局协商后,视需要就关于联利支助团支持利比亚过渡进程后续阶段和联利支助团安保安排的各项建议提出报告;
9.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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