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549号决议
外观
← | 联合国安理会第548号决议 | 联合国安理会第549号决议 1984年4月19日 |
联合国安理会第550号决议 |
|
1984年4月19日
第549(198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第425(1978)、426(1978)、501(1982)、508(1982)、509(1982)和520(1982)号决议及其关于黎巴嫩局势的所有决议,
研究了1984年4月9日秘书长关于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报告,并注意到报告中所述的意见,
注意到1984年4月9日黎巴嫩常驻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应黎巴嫩政府的请求,兹
1.决定将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现在任务期限暂时再延长六个月,至1984年10月19日止;
2.重申坚决支持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疆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独立;
3.再次强调1978年3月19日秘书长报告中所说、并经第426(1978)号决议核可的该部队的职权范围和总的指导方针,同时要求所有各方与该部队通力合作,使其能完满执行其任务;
4.重申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应充分执行第425(1978)和426(1978)号决议和所有其他有关决议所规定的任务;
5.请秘书长继续同黎巴嫩政府及其他直接有关各方就本决议的执行问题进行协商,并向安理会提出报告。
第2530次会议以13票对0票,2票弃权(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通过。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信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信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