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吏部孫員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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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吏部孫員外書
作者:陳章甫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73

某叩頭伏地,上書吏部員外孫公階;伏惟拔英苗而佐明主,奉盛德而居要路,亦光天衢樹桃李之秋也。仆非敢隱籍名實,昨聞戶部檢報,似有參差。嗚呼!雖有周孔之才,無所施也,矧茲虛陋,能勿非乎?但仆一臥嵩邱,二十餘載,既不能學許由、巢父、務光、伯成,終至青雲,高謝堯禹,而乃棄藜杖,脫草衣,薦頌雲壇,陪科嶽牧,此已孤負芝桂,損辱高風矣。若緣籍有誤,蒙袂而歸,亦何面目垂見巢由舊邱、光成隱路耳?公言泉百氏,腹笥九經,前古取人,應所多見。至於傅說無姓,殷後致鹽梅之地;屠羊隱名,楚王延三旌之位,未聞徵籍也。范睢折脅於魏,改名為張祿先生,秦用之為相;張良報仇,變名姓而亡,漢祖因之,實取天下,何必考名也?是知善收賢者,不以小瑕棄大美。今若以籍名有誤,便廢其人,仆恐蔽賢之議,在有司矣。夫籍者,所以編戶口計租稅耳,本防群小,不約賢路。若人有大才,不可以籍棄。苟亡其德,雖籍何為?謹按《周禮鄉大夫職》曰:「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皆征之。其舍者,為賢也、貴也、服公事也。」《注》:「舍謂若今複除其計耳,所以優賢能也。三歲則考其德行道藝,群吏獻賢能之書於王,王再拜而受之,登於天府。」鄭司農云:「若舉孝廉、茂才。」由此觀之,乃舉賢之餘事爾。比來天下此道都喪,無論賢貴,宜被籍書,所以風俗不淳,賢能不勸,由此故也。公為官擇才,務協於治典;進賢輔政,何拘於版圖?且古之招賢,降蒲輪束帛,卑辭厚禮,猶恐不來。今乃坐徵籍書,務在駮放,此所謂嫉賢也。若將古不足法,謂時無賢才,經邦致治,非籍勿用,於是仆也,鞭骨自悔,裹足而亡,雖分國如錙銖,終不敢望於臣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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