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與曹子方五首)〉 某啟。奉別忽二載,奔走南北,不暇附書申問。子由轉附到天門冬煎,故人於我至矣。日夜服食,幾月遂盡之。到惠州,又遞中領手書,懶廢已放,不即裁謝。死罪!死罪!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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