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与曹子方五首)〉 某启。奉别忽二载,奔走南北,不暇附书申问。子由转附到天门冬煎,故人于我至矣。日夜服食,几月遂尽之。到惠州,又递中领手书,懒废已放,不即裁谢。死罪!死罪!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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