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浩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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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浩卿書
作者:歸有光 
本作品收錄於《震川先生集/卷七

益舟還,備道諸公之義舉,欣慰欣慰。向日紛紛,只為元凶漏網,烈婦受誣,此千古之恨。以此發憤,更不思及其他。今諸公既如此旌揚,則此女當暴白於天下,誠大快也。僕與此里之人,忽見天清日明,更亦復有何事哉?

僕與足下數十年相知,未嘗不黯黯而居,默默而處,今日豈欲揭日月,求聲譽於海濱草野之中?惟《記事》一首,乃僕自以為必可傳者。少好《史》《漢》,未嘗遇可以發吾意者,獨此女差強人意。又耳聞目見,據而書之,稍得其實。但世人知文者絕少,要以示千百世之後耳。

益舟云:虔伯亦疑此文與獄詞不相合。此殊不可解。足下可取熟勘,豈有不合者?況史家自宜直筆,豈可窺時人向背?如是則古無南史、董狐矣。張耀前日已有印板,僕已囑其勿遽出,令收在益舟家。送去二冊,大率為相知者不宜秘之,即如前兩書亦然。但亦望且勿示人,恐益為不知者所議耳。昨已作書道此意,為即欲西還,恐不能即見足下,復為縷縷。本意隻為烈婦,其餘皆是末節。僕雖遭人唾罵,亦不須復計也。為知己者,故不覺多言至此。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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