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十三卷
論語古今注卷七
[编辑]憲問第十四凡四十七章○胡云:「此篇疑原憲所記。」
[编辑]憲問恥。子曰:「邦有道,穀,邦無道,穀,恥也。」
[编辑]邢曰:「憲,謂弟子原憲。」〈問曰:「人之行,何爲可恥辱也?」〉○孔曰:「穀,祿也。」○補曰君子之道,方而不圓,合於治世,違於亂世。若治世ㆍ亂世,無往而不食祿,則其人可知,是恥也。
孔曰:「邦有道,當食祿。君無道而在其朝,食其祿,是恥辱。」○案孔說似乎無病,然失本旨矣。義理雖本如此,語勢不然也。『恥也』二字,上承八字,不可中截爲二段。○君子之道,可以仕則仕,〈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可以止則止。〈如不可求,從吾所好〉邦有道則羽儀,邦無道則色舉。或爲禹ㆍ稷之胼胝,或爲顏回之簞瓢,斯之謂義也。若夫削觚爲圜,同流合汚,自守胡廣之中庸,以取馮道之富貴者,君子之所恥也。鄕人善者好之,鄕人惡者好之,孔子恥之。治亂之皆食祿,猶善惡之皆見好,斯其所以爲恥也。
質疑《集注》云:「邦有道,不能有爲,邦無道,不能獨善,而但知食祿,皆可恥也。」○案邦有道,不能有爲,而但知食祿,則是尸位素餐也。只『穀』一字之中,無以含此『尸位素餐』四字之意,恐本旨不然也。然且邦有道,不能有爲,君子有時乎不恥,邦無道,不能獨善,君子有時乎不恥。故孔子謂『甯武子邦有道則智,邦無道則愚。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智者,韜晦以全身也。愚者,殫竭而忘身也。〈義見前〉各舉一事,未必爲恥,必也通執二句,爲治亂皆祿之意,然後方得本旨。
質疑《集注》云:「憲之狷介,其於邦無道穀之可恥,固知之矣,至於邦有道穀之可恥,則未必知也。」〈又云:「小廉曲謹,濟得甚事?」○《語類》云:「原憲只是一個喫菜根的人,一事也做不得。」〉○王草堂曰:「原思在聖門亦表表者,《集注》以爲無用之人。不知夫子當日何以使之爲宰。豈夫子知漆雕開之可使,子羔之不可使,而獨不知思?昔汪信民云,『人咬得菜根,則百事可做。』此一語胡文定贊之,司馬溫公述之,朱子又採入《小學ㆍ善行》篇,而獨于思,則雖咬得菜根,亦做事不得乎?范淳夫云,『原思不受非分之祿,能事斯語,故以告之。』尹和靖云,『原思甘貧守道,可以語此。』」
胡曰:「此篇疑原憲所記。」○毛曰:「南宮适ㆍ陳亢〈字子禽〉ㆍ牢曰皆稱名,若憲則他書亦多稱名。〈檀弓〉,『仲憲言于曾子。』〈仲憲即原憲〉又《史記》,『原憲亡草澤中,子貢相衛,結駟連騎,過謝原憲。』〈《家語》同〉皆子貢稱字,獨憲稱名,豈皆憲自記耶?」○案趙氏三證,〈見《大全》〉其言明覈,毛說粗矣。原憲本以名行,然不書姓何故?
考異《史記》,子思問恥。子曰:「國有道,穀,國無道,穀,恥也。」〈即接『子思曰克伐怨欲不行焉』作一章〉○案子思者,憲字也。邦避漢高諱,故稱國。
引證子曰:「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泰伯〉篇〉○案孔注據是也。然此經之義,通執二事,承之以一『恥』字,然後其義乃明,與彼章不同。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爲仁矣?」子曰:「可以爲難矣,仁則吾不知也。」
[编辑]補曰克,剋也。伐,攻也。○補曰恨己之所無曰怨,貪人之所有曰欲。君子不怨天,不尤人,不忮不求。○補曰克伐怨欲者,去惡也。爲善然後乃爲仁,克己而無復禮之功,其仁未熟也。○案此節亦憲問而答之也。〈邢云:「原憲復問曰,『若此四者不行焉,可以爲仁人矣乎?』」〉《集解》與上節別爲二章,〈《集注》亦二章〉邢疏合釋之,似合爲一章。
馬曰:「克,好勝人。〈邢云:「《左傳》僖九年,秦伯將納晉惠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乎?』對曰,『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伐,自伐其功。〈邢云:「《書》曰,『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老子》曰,『自伐者無功。』言人有功,誇示之,則人不與,乃無功也。是伐去其功,若伐去樹木然。」〉怨,忌小怨。〈《集注》云忿恨〉欲,貪欲也。」○案先儒皆以克伐怨欲,爲四事,然好勝自伐,何以謂之不行焉?鬪而不勝,則好勝之心不行矣,誇而不信,則自伐之言不行矣。〈由於人〉含怨而施其毒,則怨斯行矣,從欲而施其貪,則欲斯行矣。〈由於己〉由是言之,克伐之不行,由於人,怨欲之不行,由於己,四者非一類也。克伐怨欲者,克伐其怨欲之萌,使之不行也。○又按伐者,鳴也。〈有鍾鼓曰伐〉《易》所謂鳴謙ㆍ鳴豫,皆自伐之意。
或曰:「克己爲仁,夫子所言。〈見上篇〉今不許仁,克伐非克己也。」○駁曰非也。克己,則凡由己之惡,無所不克,其功全也。克伐怨欲,則所克只怨欲而已,〈又克者,己勝之名。克伐者,方戰之名〉其功未全也。且不行者,遏絶杜塞而已,在內之根,未盡淸也,安得與克己同功乎?且去惡未足爲仁,故門人所言,每以去惡爲能事,而孔子所答,每以爲善爲全功。聖賢高下之級,正在於此。子貢以無諂無驕自多,而孔子益之以樂道好禮。〈即所謂如切如磋〉子路以不忮不求自多,而孔子斥之曰『何足以臧』?其答顏淵之問,亦必於克己之下,繼言復禮,然後乃得爲仁,只此克己,何嘗爲仁?
朱子曰:「此原憲以其所能而問也。」○荻曰:「此章首,必有闕文。克伐怨欲不行焉者,或人稱當時賢者之行也。可以爲仁者,或人自陳其所見也。矣者,決辭,非問辭也。言此者,不知其何人。〈言未必原憲〉所稱賢者,亦不知其何人,若管仲者近之。」○案荻說未必然。
子曰:「士而懷居,不足以爲士矣。」
[编辑]補曰懷,戀也。居,謂室家生居之樂。
何曰:「士當志道,不求安,而懷其居,非士也。」○朱子曰:「居,謂意所便安處也。」○胡曰:「懷居,與小人懷士相似,與聖人安土樂天相反。」○純曰:「重耳適齊,齊桓公妻之,公子安之。姜氏曰,『懷與安,實敗名。』〈僖廿三〉又晏桓子曰,『子家其亡乎!〈即歸父〉懷于魯矣。』〈宣十四年〉懷居者,戀其所居,而不忍離也。〈射義〉曰,『男子生,桑弧ㆍ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由是觀之,凡男子當必有四方之志。衆人尚然,況爲士者乎!」○案居者,身所處也。室家團圝之樂,田園植藝之利,蓋人情之懷戀也。孔子轍環天下,孟子歷聘諸侯,斯之謂不懷居。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孫。」
[编辑]包曰:「危,厲也。〈朱子云:「危,高峻也。」〉邦有道,可以厲言行也。」○何曰:「孫,順也。〈朱子云:「卑順。」〉厲行不隨俗,順言以遠害。」○饒曰:「行無時而不危,所謂國有道,不變塞焉,國無道,至死不變。言有時而或遜,所謂國有道,其言足以興,國無道,其默足以容。」
劉廷振云:「如孔子不見陽貨,危行也。遇諸塗而據理以答,不與深辨,言孫也。」
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
[编辑]補曰有言,謂立言垂後。○補曰忠孝至極曰仁,禍難無懼曰勇。
何曰:「德不可以億中,故必有言。」〈邢云:「德不可以無言億中。」〉○邢曰:「辯佞口給,不必有德。」○案億中,與此經無當,且所謂有言,非辯給也。
質疑和順積中,英華發外者,樂也。所謂樂者,德之華也,豈所以諭言語乎?申ㆍ韓ㆍ鄧ㆍ呂無不立言垂後,有言者不必有德,恐是此類。
邢曰:「仁者見危授命,殺身成仁,是必有勇也。勇者暴虎馮河,不必有仁也。」○案篤於君親,則不期乎勇而臨難不懼,役於血氣,則無與乎仁而殺身無悔。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ㆍ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编辑]孔曰:「适,南宮敬叔,魯大夫。」○孔曰:「羿,有窮國之君,篡夏后相之位。其臣寒浞殺之。」○補曰奡,通作傲,〈《說文》云〉丹朱之黨也。盪,推轉也。《書》曰:「罔水行舟。」○孔曰:「奡多力,能陸地行舟。此二子者,皆不得以壽終。」○馬曰:「禹盡力於溝洫,稷播百穀,故曰躬稼。〈邢云:「〈益稷〉云,『暨稷播,奏庶艱食。』故總曰躬稼。」〉禹及其身,稷及後世,皆王。」○補曰适所問者,福善禍淫之理也。命與天道,夫子罕言,故不答。○純曰:「夫子嘉适之言,而不可面諛,故俟其出而贊美之。」○補曰尚,上也。尚德者,貴有德也。○補曰君子哉者,嘉其言也。尚德哉者,美其志也。
邢曰:「适即南宮縚也,字子容。鄭注〈檀弓〉云,『敬叔,魯孟僖子之子,仲孫閱。是也。』」〈《集注》云:「适即南容。」〉○案若如漢儒之說,則斯人有四名ㆍ二字。一名說,一名閱,一名縚,一名适,一字子容,一字敬叔,天下其有是乎?〈詳見〈公冶長〉〉余謂當分作三人,其一曰南宮縚,字子容,即孔子之姪壻也。其一曰南宮閱,字敬叔,即仲孫貜之子,閱ㆍ說,同也。其一曰南宮适,別是一人。此經特謂之問於孔子,〈書孔子之姓〉則大夫也。或曰:「宋人,即南宮長萬之族。」長萬弒君而見殺,其子南宮牛,與其黨猛獲,作亂而見殺,〈莊十二〉是皆以多力亡身者也。适爲其遺族,故其言如此。然無確據,姑從孔注。
孔曰:「寒浞殺之,因其室而生奡。〈納后羿之妻〉奡多力,能陸地行舟,爲夏后少康所殺。」○邢曰:「孔注《尚書》云『羿,諸侯名』,杜注《左傳》云『羿,有窮君之號』,則與孔不同也。《說文》云,『羿,帝嚳射官也。』賈逵云,『羿之先祖,世爲先王射官,故帝嚳賜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堯時十日竝生,堯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辭ㆍ天問》云,『羿焉彃日,烏解羽。』《歸藏易》亦云,『羿彃十日。』《說文》云,『彃,射也。』此三者,言雖不經,難以取信,要言帝嚳時有羿,堯時亦有羿,則羿是善射之號,非復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則不知此羿名爲何也。」○又曰:「《左傳》曰,『寒浞殺羿,因羿室,生澆及豷。』〈襄四年〉澆即奡也,聲轉字異,故彼此不同。」○又曰:「哀元年《左傳》曰,『夏少康邑諸綸,以收夏衆,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ㆍ戈,〈二國名〉復禹之績。』」○王應麟曰:「《說文》『奡,嫚也』,引〈虞書〉『若丹朱奡』,《論語》『奡盪舟』。按《書》有『罔水行舟』之語,則奡盪舟者,恐即謂丹朱。」〈《困學紀聞》〉○案羿之事實,莫詳於《左傳》,豈可以賈逵ㆍ劉安荒唐之說,疑其爲嚳ㆍ堯時人,或疑其善射之通稱乎?○又按奡之爲澆,絶無證據,音義旣別,〈奡五報反,澆五弔反〉不得相用,當從王應麟之說。但訓奡爲嫚,則不得爲人名。『無若丹朱ㆍ奡』者,丹朱與奡,結爲朋比,故得竝稱也。下文曰『朋淫于家,用殄厥世』,可見兩人朋比作淫,皆被殄滅也。《左傳》再言澆ㆍ豷之事,無盪舟語,何得以澆爲奡?
引證《竹書紀年》:「帝相二十七年,澆伐斟鄩,大戰于濰,覆其舟,滅之。」○《楚辭ㆍ天問》:「覆舟斟尋,何道取之?」〈王逸注云:「少康滅斟尋氏,奄若覆舟。」〉○顧炎武曰:「漢時《竹書》未出,故孔安國注爲『陸地行舟』,而後人因之。王逸亦以不見《竹書》,而強爲之說。」○又曰:「古人以左右衝殺爲盪陣,〈《宋書ㆍ顏師伯傳》:「單騎出盪。」〈孔覬傳〉:「每戰以刀楯直盪。」〉其銳卒謂之跳盪,別帥謂之盪主。〈《陳書ㆍ高祖紀》:「盪主戴冕ㆍ曹宣等。」《後周書ㆍ侯莫陳崇傳》ㆍ〈王勇傳〉有直盪都督,〈楊紹傳〉有直盪別將〉《晉書ㆍ載紀》,〈隴上健兒歌〉曰,『丈八蛇矛左右盤,十盪十決無當前。』《唐書ㆍ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堅突衆,敵因而敗者曰跳盪。』盪舟蓋兼此義,與蔡姬之乘舟蕩公者不同。」〈僖三年〉○案覆舟ㆍ盪舟,可相爲證,但澆ㆍ奡之必相通,其在《說文》諸家,終無確據,恐不如奡傲之爲無礙也。至於盪陣跳盪之義,此是後世之言,不可曰夏后之世,其言亦同也。
引證《關尹子》云:「善弓者,師弓不師羿。善舟者,師舟不師奡。」○案古文皆作奡,不作澆。
馬曰:「适意欲以禹ㆍ稷比孔子。孔子謙,故不答也。」〈邢云:「适意言孔子勤行道德,亦當王有天下也。」〉○朱子曰:「适意,蓋以羿ㆍ奡比當世有權力者,而以禹ㆍ稷比孔子也。」〈葉云:「是時田恒篡齊,六卿分晉,三家專魯,孰非欲爲羿ㆍ奡者?」〉○案孔子未嘗躬稼,亦無王天下之兆,南宮适何必以禹ㆍ稷比孔子乎?善射多力,足以禦患,而不免兵死,濬畎播穀,若是卑約,而卒受大命,所問者天理也。〈且多力與權力不同〉
蔡淸云:「适之言,似問而非問也。答固當,不答亦可。」○案記者之意,明以爲當答而不答,故上文云『問於孔子』,下文云『夫子不答』,明不答有意也。〈王顯甫云:「說到禍福上來,恐應驗有未必然,則小人反得以藉口,恣行無忌,此夫子不答意也。」○聞人氏云:「夫子不答。是以福善禍淫之理,默聽之于天。」〉
馬孟河云:「禹有天下,而羿篡之,奡亂之,稷有天下,而爲羿ㆍ奡者,又繼踵也。〈謂春秋亂臣賊子〉适之所言,大有慨者。但謹言之人,自是微婉不盡耳,夫子何容答得?」○案此說似好,然奡非澆也,又非篡夏者也。且陳恒ㆍ趙ㆍ魏不篡周室,其義無所立矣。
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编辑]補曰君子學識周通,足以爲民上者也。小人利欲是循,甘於爲人下者也。〈處下流〉○補曰仁者,人倫之至也。孝於親,忠於君,慈於衆,謂之仁。○補曰大體雖善,而成德實難,本領旣誤,則至行不附。
孔曰:「雖曰君子,猶未能備。」○邢曰:「管仲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可謂仁矣,而鏤簋朱紘,山節藻梲,是不仁也。」〈又云:「小人性不及仁道,故未有仁者。」〉○駁曰非也。所言荒矣。
質疑仁不是心德,不是天理,謝氏之說,不可摸捉。今之學者,雖欲從事於仁,柰渾融無象何哉?〈仁者,人倫之至也,小人未有實心篤於人倫者。若是心德之謂,則初不必議到。且所謂君子ㆍ小人,非必如歐陽氏〈朋黨論〉中所言也。若直以惡人爲小人,則此經之義,却有難解者〉
韓曰:「『仁』當爲『備』字之誤也。豈有君子而不仁者乎?旣稱小人,又豈求其仁耶?吾謂君子才行,或不備者有矣。小人求備,則未之有也。」○純曰:「君子ㆍ小人,以位言。仁安民之功也。世固有君子之位,無安民之功者焉。未有小人而有安民之功者也。」○駁曰兩說皆非也。
子曰:「愛之,能勿勞乎?忠焉,能勿誨乎?」
[编辑]補曰勞,謂疲其筋骨。誨,謂責其過失。○補曰能勿者,安得不然之意,情之所至,不得不然。
孔曰:「言人有所愛,必欲勞來之。」○駁曰非也。勞來與誨責,不類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隰桑〉篇〉鄭箋引此經,誠以勞與誨,皆受者之所厭苦,而我之所以不得不勞之誨之者,以愛與忠在心,自不能忍住也。知此,則服勞者宜不怨,承誨者宜不惰矣。
蘇曰:「愛而勿勞,禽犢之愛也。忠而勿誨,婦寺之忠也。」〈蔡云:「愛不但是父之愛子也。兄之愛弟,士之愛友,師之愛弟子,亦有此意。忠不但是臣之忠君也。子忠於父,士忠於友,凡爲人謀,亦有盡其忠處。」〉○案蘇說是衍義,非註釋也。
子曰:「爲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產潤色之。」
[编辑]補曰命者,鄰國朝聘之文。〈聘禮〉云:「使者載旜,以受命于朝。〈又云:「使者受圭以受命。」〉旣述命,同面授上介。〈鄭云:「述命者,循君之言,重失誤。」〉」旣云述命,明有文字,如今之國書。《公羊傳》曰:「聘禮,大夫受命不受辭。」〈辭者,到彼應對之言〉○孔曰:「裨諶,鄭大夫。」○馬曰:「世叔,鄭大夫游吉。〈朱子云:「《春秋傳》作子大叔。」〉行人,掌使之官。〈邢云:「〈秋官〉有大行人ㆍ小行人,掌朝覲會同之禮。」〉子羽,公孫揮。〈當作翬〉子產居東里,因以爲號。更此四賢而成,故鮮有敗事。」○朱子曰:「草,略也。創,造也。謂造爲草稾也。」○馬曰:「討,治也。世叔復治而論之,詳而審之。」〈補云:「討者,論其疵病,故曰治也。」〉○補曰修飾謂刪補之,〈刪改曰修,補益曰飾〉潤色謂光澤之。〈邢云:「使華美。」〉○補曰孔子嘗適鄭,〈哀三年〉聞此事,歸而美之。
孔曰:「裨諶,謀於野則獲,於國則否。〈《左傳》文〉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則使乘車以適野,而謀作盟會之辭。」〈邢云:「鄭國將有諸侯之事,作盟會政命之辭,則使裨諶適草野以創制之。」〉○馬曰:「裨諶旣造謀,世叔復治而論之。」○駁曰非也。孔以野作爲草剏,非曲解乎?孔氏得《左傳》爲奇貨私藏,其注《論語》,輒引《左傳》以自重,故以澆爲奡,以野謀爲草創,皆奇貨爲病也。曰謀曰辭,周章首鼠,何以立矣?《春秋》,隱四年:「公及宋公遇于淸。」杜注云:「遇者,草次之期。」草者,野也。然《易》曰『天造草昧』,斯之謂草創也。《漢書ㆍ淮南王傳》云:「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注云:「爲文之草稾。」〉《後漢書ㆍ陳寵傳》云:「蕭何草律。」〈草者,荒雜之意〉此皆古之遺言,豈可訓之爲野乎?○又按辭與命不同。辭者,使臣專對之言語也。命者,使臣受賷之文字也。言語無形,草創討論,修飾潤色,無所傳焉。若盟會之辭,雖亦有文,不稱命也。先儒混稱辭命,亦疎矣。
引證襄三十一年《左傳》云:「子產之從政也,擇能而使之。馮簡子能斷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公孫揮知四國之爲,而辨於大夫之族姓ㆍ班位ㆍ貴賤,而又善爲辭令。裨諶能謀,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此才性之蔽〉鄭國將有諸侯之事,子產問四國之爲於子羽,且使多爲辭令,與裨諶乘以適野,使謀可否,而告馮簡子使斷之。事成,乃授子太叔使行之,以應對賓客。是以鮮有敗事。」○案此通論四子之才猷,孔子專言爲命之事,孔以此注彼,謬。
蘇紫溪云:「此不專在一辭之善上,妙在同心協謀以濟國事。各攄所見,各集所長,不妬人之長,不忌己之短,而惟知有君,夫子所以有取也。」
或問子產。子曰:「惠人也。」問子西。曰:「彼哉彼哉!」問管仲。曰:「人也,奪伯氏駢邑三百,飯疏食,沒齒無怨言。」
[编辑]補曰好施曰惠。○馬曰:「子西,鄭大夫。」〈邢云:「子駟之子公孫夏。」〉○補曰彼哉彼哉,指斥之辭。〈猶言將焉用彼相也〉○補曰『人也』之上,疑落一字,如謂子產曰惠人也。○孔曰:「伯氏,齊大夫。駢邑,地名。」○補曰齒者,齡也。沒齒,謂盡其年齡而死。○朱子曰:「桓公奪伯氏之邑以與管仲,伯氏自知己罪,而心服管仲之功,故窮約以終身,而無怨言。荀卿所謂『與書社三百,〈胡云:「周禮,二十五家爲社。書社,謂以社之戶口書於版圖者,凡三百社。」〉而富人莫之敢拒』者,即此事也。」
馬曰:「子西,或曰楚令尹子西。」〈邢云:「公子申也,爲白公勝所殺。」〉○朱子曰:「子西,楚公子申,能遜楚國,立昭王,而改紀其政,亦賢大夫也。」〈《左傳》昭二十六年云:「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子西讓之,乃立昭王。」〉○吳曰:「當時有三子西,鄭駟夏ㆍ楚鬪宜申ㆍ公子申也。駟夏未嘗當國,無大可稱,宜申謀亂被誅,相去又遠,皆所不論者。公子申,與孔子同時。」○盧東元曰:「或人以子西與子產連問,且與上爲命節連記,則必是鄭之子西可知。」○毛曰:「或人方物,當不出齊ㆍ晉ㆍ鄭ㆍ衛之鄕,荊楚曠遠,焉得連類?況其人皆在定ㆍ哀以前,風徽未沫,可加論隲。楚申後夫子而死,安能及之?」○又曰:「古凡論人,必有倫物。齊稱管ㆍ晏,衛道圉ㆍ鮀,不嫌竝名。當襄之十年,鄭盜五族,故殺子西ㆍ子產之父于西宮,子西不儆而出,先臨尸而後追盜,臣妾多逃,器物盡喪。子產置門庀司,蓋藏守備,倉卒成列,然後臨尸追盜,而渠魁授首,賊衆死亡。當時原以此定二子之優劣。其後二子先後聽政,竝持國事。如襄之二十五年,鄭公孫帥師伐陳,即子西也。時子產獻捷于晉,晉詰之,賴子產辭命得解。其年子西復伐陳,陳及鄭平,仲尼曰,『鄭入陳,非文辭不爲功。』美子產也。明年,鄭使子西如晉聘。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西ㆍ子產竝從。子西賦〈黍苗〉,子產賦〈隰桑〉。二十九年,鄭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諶曰,『政將歸子產,天又除之,奪伯有魄。子西即世,將焉避之?』次年,子產遂相鄭。是子西ㆍ子產,本係兄弟,又往往以同事,而竝見優劣,且相繼聽政,其兩人行事,齊ㆍ魯間人熟聞之,故連問如此。」○案人之賢不肖,必死而後乃定,所謂蓋棺而事已也。楚申未死,孔子何得斷其平生?其爲鄭子西無疑。
引證《荀子ㆍ仲尼篇》云:「齊桓公見管仲之能足以託國也,是天下之大智也。遂立以爲仲父,是天下之大決也。立爲仲父,而貴賤莫之敢妬也。與高ㆍ國之位,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惡也。〈高氏ㆍ國氏,齊世卿〉與之書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貴賤少長,莫不秩秩然從桓公而貴敬之,是天下之大節也。」○案孔注以爲管仲奪之,朱子改之曰『桓公奪之』,據此文也。〈何大復云:「北服山戎易,南服荊楚易,而服伯氏之心寔難。」○此本東坡語〉
孔曰:「惠,愛也。子產,古之遺愛。」〈《左傳》昭二十年,子產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邢曰:「惠,愛也。言子產仁恩被物,愛人之人也。」〈朱子云:「子產之政,以愛人爲主。」〉○案《記》曰:「子產衆人之母。」言其能愛而不能教也。然惠與愛不同,孔氏直訓爲愛,此亦奇貨爲病也。〈古之遺愛者,謂古人之愛民也〉
馬曰:「彼哉彼哉,言無足稱。」〈邢云:「彼指子西也。言如彼人哉,如彼人哉,無足可稱。」〉○朱子曰:「彼哉者,外之之詞。」○純曰:「《公羊傳》定八年,陽虎謀弒季氏不得,見公斂處父之甲,睋而曰,『彼哉彼哉!』〈何休云:「再言之者,切遽意。」〉《鹽鐵論》曰,『車丞相即周魯之列,當軸處中,括囊不言,容身而去,彼哉彼哉!』」〈〈雜論〉篇〉○案彼哉者,擯斥之詞也。
《四書備考》曰:「陳士元《韻注》云,『彼,《廣韻》作佊,邪也。』」〈《埤倉》云:「佊者,邪也。」〉○郭忠恕《佩觿集》曰:「佊,甫委ㆍ冰義二翻。《論語》,子曰,『佊哉!』」○荻曰:「彼當作佊。」○駁曰非也。
何曰:「人也,猶《詩》言『所謂伊人』。」〈邢云:「人也,指管仲,猶云此人也。」〉○朱子曰:「人也,猶言此人。」〈猶《莊子》所謂『之人』也〉○或曰:「人也者,人也,如管仲者,方可謂之人也。」〈問:「人也,范ㆍ楊皆以爲盡人道,如何?」朱子曰:「若作盡人道說,除管仲是箇人,他人便都不是人,更管仲未盡得人道。」〉○沈蛟門云:「管仲尊周攘夷,在春秋也,算得個人,故稱之曰人也。」○江玄液云:「人字,如云論人于春秋,仲到是個人。」○案舊說未安,或說雖好,亦異乎君子之言。
孔曰:「伯氏食邑三百家,管仲奪之,使至疏食,而沒齒無怨言,以其當理也。」○蔡曰:「馮氏以爲三百家,胡氏以爲三百社。大抵古者,皆以戶計,如二十五家,以至萬二千五百家,皆以戶計。其曰書社三百者,亦只云戶口書於社版者,三百戶耳。」○案孔氏謂管仲自奪,謬矣。○又按《易》曰:「其邑人三百戶无眚。」〈訟卦文〉三百戶者,十二社也。古制似以十二社爲一邑。蔡說是也。
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编辑]補曰憂患切身,故志難平。操縱在心,故氣易伏。○補曰此爲富者說也,易而犯之,其罪彌重。
江熙曰:「顏淵無怨,不可及也。子貢不驕,猶可能也。」〈見邢疏〉○案先言貧,後言富,則重在富矣。
王曰:「貧者善怨富怨,富者善驕,二者之中,貧者人難使不怨。」〈見皇疏〉○案『富怨』二字衍。
荻曰:「此章當屬上爲一章。」○案若如荻說,管仲爲富而驕者,伯氏爲貧而無怨者。問者旣問管仲,而答之以伯氏之善,恐無是理。
子曰:「孟公綽爲趙ㆍ魏老則優,不可以爲滕ㆍ薛大夫。」
[编辑]孔曰:「公綽,魯大夫。趙ㆍ魏,皆晉卿。家臣稱老。〈朱子云:「老,家臣之長。」〉滕ㆍ薛,小國。」○朱子曰:「優,有餘也。」○補曰趙ㆍ魏當時勢成而地廣,其家宰職務之煩,倍於滕ㆍ薛之大夫。然公綽爲人,能剸煩理劇,而無卿大夫之體貌,故曰於彼則優,於此則短,蓋卑之也。
孔曰:「公綽性寡慾,趙ㆍ魏貪。〈句〉賢家老無職,故優。滕ㆍ薛小國,大夫職煩,故不可爲。」○朱子曰:「大家勢重,而無諸侯之事。家老望尊,而無官守之責。滕ㆍ薛國小政繁,大夫位高責重。然則公綽蓋廉靜寡慾,而短於才者也。」○案下章云『公綽不欲』,故先儒善其廉約,釋之如是。然孔子語意,必不如此,何也?孔子必舉最大之家,以較至小之國,則明大家難治,而所易在家臣也,小國易治,而所難在大夫也。若謂公綽德厚而才短,不能理煩,則孔子但當舉小家以況大家,或舉小國以況大國,何必舉大家以況小國乎?廉約自廉約,其威儀動作之間,別有可賤者存,故孔子之言如此。
饒曰:「公綽爲魯大夫,想不稱職,故聖人云云。」○王觀濤云:「此章只是才ㆍ望二字。有雅望,則坐鎮流競而有餘,無長才,則分理幾務而不足,重在下句。」
憲問下
[编辑]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爲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爲成人矣。」
[编辑]朱子曰:「成人,猶言全人。」○馬曰:「武仲,魯大夫臧孫紇。〈文仲之孫,宣叔之子〉公綽,孟公綽。」〈見上章〉○周曰:「莊子,卞邑大夫。」〈卞,魯邑〉○補曰藝,謂多才能。〈〈雍也〉篇孔註〉○補曰兼此四子之長以爲質,又以禮樂文飾之。○胡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馬曰:「義然後取,不苟得。」補曰君子,見得思義。○邢曰:「見君親有危難,當致命以救之。」〈補云:「授命,猶言捨命也。」〉○孔曰:「久要,舊約也。」○朱子曰:「平生,平日也。」○按此章孔子譏子路不務禮樂,以戲答之,而門人譏子路自述其所能,不遵聖師之誨也。臧武仲要君,其知不足多也。孟公綽不中滕ㆍ薛大夫,其廉不足多也。卞莊子暴虎,其勇非君子之勇也。〈事見《戰國策》〉冉求百乘之家,可使治其賦,其藝不及子路。然冉子亦常受誨責者也。孔子必舉四子而言之者,譏子路也。子路以不知爲知,〈子謂子路曰:「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是知也。」又曰:「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以不求爲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負暴虎之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恃治賦之藝,〈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賦。」〉孔子所言四子之長,皆子路之所自許也。然且子路於禮樂,有所未備,故『由也之不知禮』,見於〈禮器〉,〈子路爲季氏宰,與祭,質明而始,晏朝而退。孔子聞之,曰:「誰謂由也而不知禮乎?」〉『由之瑟,某之門』,見於前篇。孔子譏之曰:「爾以知ㆍ廉ㆍ勇ㆍ藝自負自恃,而其所謂知ㆍ廉ㆍ勇ㆍ藝,亦不過四子者類。然苟於是文之以禮樂,猶可以爲成人。」蓋於子路,愛之之切,旣莫救於四病,猶冀其勉進於禮樂也。子路知孔子譏己,乃自言其廉ㆍ勇ㆍ信三德曰:「今世之人,何必皆禮樂?但於廉ㆍ勇ㆍ信三者,眞有踐履,亦可以爲成人矣。」
邢曰:「必也,知如武仲,廉如公綽,勇如莊子,藝如冉求,復以禮樂文成之,雖未足多,亦可以爲成人矣。」○朱子曰:「兼此四子之長,則知足以窮理,廉足以養心,勇足以力行,藝足以汎應。而又節之以禮,和之以樂,使德成於內,而文見乎外,則材全德備,渾然不見一善成名之跡,中正和樂,粹然無復偏倚駁雜之蔽,而其爲人也亦成矣。」○案知者亦多,何必要君者乎?勇者亦多,何必暴虎者乎?廉者亦多,何必趙ㆍ魏之老乎?藝者亦多,何必鳴鼓之徒乎?所舉四子,皆夫子平日所嘗非毀者,〈冉子在他門,則亦在所善,以其門人,故與三子者竝擧之〉而今爲子路願之,則其譏切諷刺之意,箴肌砭骨,是豈平坦和順之言哉?且成人者,必孝弟忠信爲之本質,然後方可文之以禮樂,今所舉四子之長,都闕德行,豈可爲成人乎?《詩》云:「善戲謔兮,不爲虐兮。」聖人亦有時乎善謔,先儒奉之爲眞實之言,恐不然也。
邢曰:「夫子鄕言成人者,是古之人也,又言今之成人,不必如此。」○朱子曰:「復加『曰』字者,旣答而復言也。」○胡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蓋不復聞斯行之之勇,而有終身誦之之固矣。」〈朱子云:「未詳是否。」〉○趙曰:「『何必然』三字,似以前說爲疑,三者皆子路之所能,故胡氏疑其爲子路之言。」〈胡氏云:「此子路所已能。夫子方進子路於成人之域,豈又取其已能者而重獎之?」〉○馮曰:「夫子蓋以子路之所知者,使之捨短集長,增益其所未至,非謂成人之道盡於是也。子路猶以爲此古之成人之道,居今之世,有不必盡然者。」○蔡曰:「胡氏以後節爲子路之言,較是,但有一疑。子路當時旣如此云云,夫子安得都無說話?」〈如子路終身誦之,夫子便云:「是道也,何足以臧?」〉○案夫子所舉四人,都是今人,邢以爲古之人,何也?〈葛屺瞻云:「夫子原就今人中,勉以學問,子路便承說今人何須禮樂,只能信義無虧,便好了。」〉○又按『何必然』三字,明是子路口氣。子路於孔子之言,本以『何必』二字句當。『何必讀書然後爲學』,『何必公山氏之往』,『今之成人何必然』,亦此一例,胡氏之說牢不可破。蔡ㆍ毛二子,何爲而擊之也?今詳經文,邢所謂古之成人,反不如今之成人,使我擇於斯二者,則臧之知ㆍ孟之廉ㆍ卞之勇,吾所不願,而下節所言廉ㆍ勇ㆍ信三德,眞是君子之所慥慥也。何得云上節所言,邈然難及,而下節所言,却在其次乎?其爲子路自負之言,昭昭然矣。且夫子於門人之問,本多對病發藥,今乃以廉ㆍ勇ㆍ信三者,爲子路加勉之,可乎?不忮不求,則子路能見利而思義者也,死於孔悝,則子路能見危而授命者也,無宿諾,則子路能不忘久要者也。孔子何爲而加勉也?○蔡以夫子之不復言,疑胡說之誤。然子貢問惡,孔子答之以四惡,其下承以曰字,而子貢自言其三惡,孔子無所答。〈〈陽貨〉篇〉正與此章同例,將謂彼所言三惡,亦夫子所言耶?
事實《左傳》襄二十三年,臧孫紇出奔邾。又以防求爲後於魯,致防而奔齊,齊侯將爲臧紇田。〈將與之田邑〉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晉。〈齊侯自言伐晉之功〉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夫鼠,晝伏夜動,不穴於寢廟,畏人故也。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杜云:「臧孫知齊侯將敗,不欲受其邑,故以比鼠,使怒而止。」〉乃弗與田。仲尼曰:「知之難也。有臧武仲之知,〈謂能辟齊禍〉而不容於魯國,抑有由也。作不順,而施不恕也。〈謂爲季孫廢長立庶〉」○案武仲之以知見稱,都是奸譎,何足多乎?
事實劉向《新序》曰:「莊子養母,戰而三北。及母死,齊伐魯,莊子赴鬪,三獲甲首以獻,曰,『此塞三北。』〈塞,報也〉遂赴齊師,殺十人而死。」○《戰國策》曰:「卞莊子欲刺虎,館豎子止之,曰,『兩虎方且食牛,食甘必鬪。鬪則大者傷,小者死,從傷而刺之,一舉必有兩獲。』」○案即此二事,其爲匹夫之勇可知,雖於此文之以禮樂,豈可用乎?前言戲之耳。
鄭曰:「卞莊子,秦大夫。」〈見《釋文》〉○駁曰非也。〈洪云:「四子皆魯人,而莊子與子路,皆卞人,取其近而易知者爾。」〉孔曰:「平生,猶少時。」○邢曰:「少時有舊約,雖年長貴達,不忘其言。」○駁曰非也。《史記ㆍ張耳傳》曰:「泄公勞苦,如平生懽。」《後漢書ㆍ馬援傳》曰:「援見公孫述,以爲當握手如平生。」平生者,平日也。
純曰:「四人學禮樂,皆可以爲成人。邢必合四人之材,復文之以禮樂,則求備於一人也。周公所戒,孔子豈爲之?」〈本伊說〉○駁曰非也。成己則欲全德,責人則不求備,其可混之乎?邢之誤,不在是也。〈胡云:「武仲之要君,公綽之短才,莊子之輕死,冉求之聚斂,皆有偏倚駁雜之敝,非文之以禮樂,固未見其渾然粹然也。」〉
朱子曰:「授命,言不愛其生,持以與人也。」○荻曰:「臨死之危,能致其君命。」○純曰:「見危授命者,如解揚是已。宣十五年《左傳》曰,『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使解揚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以獻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對曰,「君能制命,臣能承命。死而成命,臣之祿也。」楚子舍之以歸。』」○駁曰非也。見危授命,見危致命,〈〈子張〉篇〉必言見危者,示不輕死也。若以致其君命,謂之授命,則何待見危而后授之?《易》曰『致命遂志』,將亦曰致君命乎?朱子之義,不可易。
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子曰:「其然,豈其然乎?」
[编辑]孔曰:「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拔。〈皇氏本〉文,諡。」〈邢云:「《諡法》,『慈惠愛民曰文。』」〉○朱子曰:「公明,姓,賈,名,亦衛人。」〈補云:「賈當是文子家臣,或是弟子。」〉○邢曰:「夫子指文子。」○邢曰:「孔子舊聞文子有此三行,疑而未信,故問於賈。」○邢曰:「賈言文子亦有言笑及取,但無游言,不苟笑,不貪取。」○補曰其然者,聞賈之言而欣得其實也。〈合於理〉豈其然者,覺前所聞者非理也。〈釋前疑〉人豈有全不言笑ㆍ全不取物者乎?
孔曰:「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枝。」〈邢氏本〉○邢曰:「案《世本》云,『獻公生成子當,當生文子枝,枝生朱,爲公叔氏。』」○毛曰:「衛大夫竝無此名。惟《左傳》文三年,秦伯伐晉,有秦大夫公孫枝,曾薦孟明,《左氏》稱其爲子桑之忠,子桑即枝字也。若公叔文子,則《傳》稱公叔發,竝不名枝。後見《禮》註,引《世本》有曰,『衛獻公生成子當,當生文子拔。』拔,一名發,始知枝即拔之誤,枝與拔,字形相近。」○純曰:「孔安國曰,『公孫拔。〈《釋文》云:「拔,皮八反。」〉注疏ㆍ朱注諸本,拔誤作枝葉之枝。』」○案皇氏本及陸德明《釋文》,竝作公孫拔,惟邢氏本首誤也。〈毛氏又以公叔文子爲公子荊,其說非也。詳見余《檀弓箴誤》〉
馬曰:「美其得道,嫌不能悉然。」〈邢云:「嫌不能悉然,故曰豈可盡能如此?」〉○朱子曰:「此非禮義充溢於中,得時措之宜者不能。文子雖賢,疑未及此。但君子與人爲善,不欲正言其非也,故曰『其然,〈微疑之〉豈其然乎』?〈深疑之〉」○案公明賈要之爲文子之家臣,不然其門人也。〈以其稱夫子〉自述其君師之行,又非怪ㆍ力ㆍ亂ㆍ神之違於事理者,則聖人但當與而嘉之而已,無故生疑曰『其然,豈然』,惑也。直對其人曰『其然,豈然』,非禮也。前旣懷疑,今又深疑,則公叔文子將終於不可知而止乎?其然者,欣得其實也。豈其然者,覺前所聞者非理也。〈王充《論衡》,改之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尤大誤〉○又按公叔文子,賢大夫也。貞ㆍ惠ㆍ文三德,見於〈檀弓〉,大夫僎之事,見於下章,又史鰌之言曰:「富而不驕者鮮,吾惟子之見。」〈定十三〉本是賢人,豈得不信其善行乎?
尹任卿云:「『其然』句,自本節說,『豈其然』,打轉上節說。言文子是這等時言ㆍ樂笑ㆍ義取也,豈其不言ㆍ不笑ㆍ不取乎?」○案昔在乾隆戊戌之冬,余在和順東林寺讀書,〈年十七〉得斯義,今三十七年矣。今見徐氏《經說》,古人已先得之。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爲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编辑]孔曰:防,武仲故邑。」〈案,孔子之祖父防叔爲防大夫〉○孔曰:「爲後,立後也。」○朱子曰:「武仲得罪奔邾,自邾如防,使請立後〈爲其先立後〉而避邑,以示若不得請,則將據邑以叛,是要君也。」○純曰:「要,猶劫也,謂約勒也。」〈《孝經》曰:「要君者無上。」孔傳曰:「要,謂約勒也。」〉○案據邑以叛,古注無此說。武仲旣見嫉於三家,區區一邑,若不足以謀叛者。然防者,邊邑也。齊ㆍ邾者,武仲之外交也。據防以召兵,容有是虞,故必坐防而求後也。其辭曰:「苟守先祀,敢不辟邑?」明先祀遂絶,則不避邑也。不召外寇,無恃內援,將何術以不避乎?其意隱然使魯之君臣,慮其畔而從其所請也。朱子於是推究深切,故曰『示將據邑以叛也』。
事實《左傳》襄二十三年,季武子無適子,公彌長,而愛悼子,〈紇〉欲立之。訪於申豐。〈季氏屬大夫〉不聽。訪於臧紇,〈即武仲〉紇請飲酒。召悼子,降,逆之。〈待之以太子〉召公鉏,〈即公彌〉使與之齒。〈從庶子之禮〉孟孫惡臧孫,〈惡其使季氏廢長立庶〉季孫愛之。孟孫卒,公鉏奉羯。〈孟孫之次子〉遂立羯。〈約與之同讐臧孫〉臧孫入哭,甚哀。孟孫告於季孫曰:「臧孫將爲亂。」季孫怒,命攻臧氏。乙亥,臧紇出,奔邾。初,臧賈ㆍ臧爲〈武仲之二兄〉出在鑄。〈依舅家〉武仲自邾使告臧賈,且致大蔡焉,〈即寶龜〉曰:「紇不佞,失守宗祧。紇之罪不及不祀。〈應有後〉子以大蔡納請,其可。」〈爲先人立後〉賈曰:「是家之禍也,非子之過也。」再拜受龜,使爲〈賈之弟〉以納請,〈賈請立〉遂自爲也。〈爲自請〉臧孫如防,使來古曰:「紇非能害也,知不足也。〈慮事淺〉非敢私請!〈爲先人〉苟守先祀,無廢二勳,〈文仲及宣叔〉敢不辟邑?」〈杜云:「據邑請後,故孔子以爲要君。」〉乃立臧爲。臧紇致防而奔齊。○案臧武仲設計飲酒,以亂季氏之宗統,玆所謂作不順也。〈逆長庶之序〉責人則明,以召孟氏之怨毒,〈以立庶,故哭之哀〉玆所謂施不怨也。於魯則要君,於齊則辱君。〈比於鼠〉其奸回不正如此,而猶爲子路願之,非譏而何?
朱子曰:「要,有挾而求也。」○案曹沫劫桓公而盟,《公羊傳》謂之要盟。〈云:「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孔子世家〉云:「蒲人止孔子,強與之盟,孔子背盟而適衛,曰,『要盟也,神不聽。』」〈盟曰:「毋適衛。」〉舅犯及河授璧,〈檀弓〉疏謂之要君。〈《孝經》疏亦以授璧謂之要君〉朱子所謂『有挾而求』者,蓋據舅犯也。然孔氏約勒之解,最中經旨,今所取也。《孝經》今註無此文,而太宰純引之,疑日本尚有古本《孝經》。
引證〈表記〉,子曰:「事君三違,〈違者,去君去國之名〉而不出竟,〈國之境〉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吾弗信也。」○案〈表記〉所論,恰與此經相類。要者,約勒以求之也。要者,約也。〈腰者,約束處〉要之爲求,假借之法也。
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
[编辑]鄭曰:「譎者,詐也,〈朱子云:「詭也。」〉謂召天子而使諸侯朝之。〈邢云:「僖二十八年,冬,會于溫。」〉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於河陽』,〈亦彼傳文也〉是譎而不正也。」○馬曰:「伐楚以公義,責包茅之貢不入,問昭王南征不還,〈邢云:「《左傳》僖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遂伐楚問罪。」〉是正而不譎也。」○案齊桓ㆍ晉文,當時竝稱,而孔子獨善桓公,故辨其正譎也。孔子屢稱管仲,而晉文之事,無所及焉。
質疑朱子曰:「二公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伐楚,仗義執言,不由詭道,文公則伐衛以取楚,陰謀以取勝,其譎甚矣。」○案孟子曰:「仲尼之徒,無道桓ㆍ文之事者。」然考之《論語》,仲尼親口贊美管仲之功,不遺餘力,奚待其徒之言之乎?孔子當時,灼見桓公處心行事,正而不譎,不可與晉文同歸者,故八字打開,辨之如是。蓋桓公之於管仲,赦讎而用,翕然不疑,文公之於狐偃,結恩而歸,葸焉相忌,〈及河授璧而盟〉其人已可知矣。桓公恭於受胙,文公敢於請隧,其論亦可定矣。或曰:「桓公殺公子糾,而文公無此惡。」然文公歷聘四國,以待四君之自斃,其倖災樂禍之心,挾詐飾言之跡,屢見於《春秋傳》ㆍ〈檀弓〉諸記,苟誅其心,奚但一子糾而已?二公之是非邪正,夫子有定評矣。〈朱子謂心皆不正者,桓公亦內行不備〉
考異《漢書ㆍ鄒陽傳》云:「齊桓公,法而不譎。」
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编辑]補曰桓公,弟也。子糾,兄也。《史記》曰:「襄公次弟糾,次弟小白。〈即桓公〉」○孔曰:「齊襄公立,無常,〈杜注云:「政令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莊八年〉襄公從弟公孫無知殺襄公,管夷吾ㆍ召忽奉公子糾出奔魯。〈莊八年〉齊人殺無知。魯伐齊,納子糾。〈納之使爲君〉小白自莒先入,是爲桓公,〈莊九年〉乃殺子糾。召忽死之。」○邢曰:「莊九年傳云,『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請魯治其罪〉管仲,讎也,請受而甘心焉。〈欲生得管仲〉」乃殺子糾于生竇。〈《管子》云:「魯人殺之。」〉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補曰子路謂召忽殺身成仁,疑管仲未仁。○補曰九合者,會諸侯至八至九也。《穀梁傳》曰『衣裳之會十有一』,秪稱九者,不取北杏及陽穀,故減二也。○補曰不以兵車,明信義相孚,不設備也。○補曰如,猶當也。其仁,謂召忽之仁也,言管仲之功足以當召忽之仁。〈如其仁〉再言之者,較計秤量,而終覺其可相當也。
質疑程子曰:「桓公兄,子糾弟,襄公死,則桓公當立。」〈《春秋》書桓公,則曰齊小白,言當有齊國也,於子糾則止曰糾,不言齊,以不當有齊也〉○朱子曰:「仲之可以不死,正以小白兄,而子糾弟耳。」○毛曰:「子糾ㆍ小白,皆齊僖之子,齊襄之弟,然子糾兄也,小白弟也。程ㆍ朱二子獨云桓兄糾弟,一以輕召忽之死,一以減管仲之罪,皆因漢薄昭〈上淮南王長書〉中有『齊桓殺弟』語,引之作據。而薄昭此語,因有忌諱,以漢文是兄,淮南是弟,不敢斥言殺兄,故改兄作弟。此見《漢書》與〈淮南〉本傳韋昭之注。」○案桓弟糾兄,審矣。然桓公本無殺糾事。《春秋》經曰:「齊人殺之。」《管子》曰:「魯人殺之。」
引證《春秋傳》:「齊小白入于齊。」杜氏注:「小白,僖公庶子。公子糾,小白庶兄也。」○《公羊傳》曰:「齊小白入于齊,篡也。」又曰:「子糾貴,宜爲君者也。」○《穀梁傳》曰:「小白不讓,故惡之也。」○《管子ㆍ大匡》篇曰:「齊僖公生子諸兒ㆍ公子糾ㆍ公子小白。」又曰:「鮑叔傳小白,辭疾不出,以爲棄我,因小白幼而賤故也。」〈鮑叔不欲傅小白〉○《荀子ㆍ仲尼》篇曰:「桓公殺兄而返國。」又曰:「前事則殺兄而爭國。」○案此諸文,竝載陳氏《經典稽疑》。
引證《莊子ㆍ盜跖》篇曰:「昔者桓公小白殺兄入嫂,而管仲爲臣,田成子常殺君竊國,而孔子受幣。」○《韓非子》云:「桓公,五伯之上也。爭國而殺其兄,其利大也。」○《越絶書》云:「管仲臣于桓公兄公子糾,糾與桓爭國,管仲張弓射桓公,中其帶鉤。」○《說苑ㆍ尊賢》篇云:「將謂桓公仁義乎?殺兄而立,非仁義也。又鮑叔曰,『昔者公子糾在上而不讓,非仁也。』」○《尹文子》云:「齊人殺襄公,立公孫無知,而無知被殺,二公子爭國,糾宜立者也。小白先入,故齊人立之。」○鄧驥《左氏指縱》云:「桓公,襄公之季弟也。」○案此諸文,竝載陳氏《經典稽疑》。
質疑朱子曰:「九,《春秋傳》作糾,古字通用。《左傳》僖二十六年,齊孝公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師曰,『桓公糾合諸侯,謀其不協。』」○毛曰:「九與糾字,果是相通。然此是九通糾,非糾通九也。屈平〈天問〉亦曰『齊桓九會,卒然身殺』,而朱子註〈天問〉,據展喜一語,而謂是糾字之通,誤矣。」○案糾者,繩三合也。〈徐鉉《說文箋》云:「調三股繩也。」〉與九相通,本無是理。《左傳》又曰:「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僖廿四〉糾也者,繆也。宗族離心,則宗臣糾而合之,諸侯泮散,則伯主糾而合之。《左傳》自是糾合,《魯論》自是九合,何必強合之爲快乎?後世字書,或云『糾與九通』,皆據新義,無經證也。惟《莊子ㆍ天下》篇云:「禹親操槖耜,以九雜天下之川。」註讀『九』爲『糾』,〈注云:「糾合錯雜,使川流貫穿注海也。九與鳩ㆍ糾竝通。」〉本是誤註。九雜者,鳩雜也。鳩者,聚也。糾則何干?
引證《管子》曰:「兵車之會六,乘車之會三。」○《國語》曰:「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史記》曰:「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見邢疏〉○《呂覽》曰:「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王逸《楚辭》注曰:「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范甯《穀梁傳》注曰,「莊十三年,會北杏。十四年,會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會幽。二十七年,又會幽。僖元年,會檉。二年,會貫。三年,會陽穀。五年,會首止。七年,會甯母。九年,會葵丘。凡十一會。」《正義》曰,「秪稱九者,不取北杏及陽穀,故減二也。」〈見邢疏〉○案九合之證,可謂備矣。然孔子謂九合諸侯,不以兵車,則《管子》ㆍ《國語》ㆍ《史記》謂兵車或六或三者,皆誤。當以《穀梁傳》爲正,衣裳之會十一,而不計其二也。〈《國語》云:「甲不解纍,兵不解翳,韜無弓,服無矢。」此所謂不以兵車〉
引證《左傳》襄十一年云:「晉悼公以鄭樂之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戎狄,八年之中,九合諸侯。』」○昭元年,祁午謂趙文子曰:「子相晉以爲盟主,于今七年矣。再合諸侯,三合大夫。」〈晉語〉魏絳曰:「八年七合諸侯,君之靈也。」○案九合之爲數目,審矣。
孔曰:「誰如管仲之仁?」〈邢云:「如其仁者,子路言管仲未仁,故爲說其行仁之事。」又云:「餘更有誰如其管仲之仁。再言之者,美之深也。」〉○駁曰非也。添入『誰』字,猶不白矣。凡此物之數,與彼物相當者,曰如其數。子路獨以召忽爲殺身成仁,而不知管仲之功將仁覆天下,故孔子盛稱其功曰:「管仲雖不死,亦可以當召忽之死也。」秤其輕重,細心商量,而終不見其不相當,故再言之曰如其仁。
質疑朱子曰:「管仲雖不得爲仁人,而其利澤及人,則有仁之功矣。」○案仁者,非本心之全德,亦事功之所成耳。然則旣有仁功,而不得爲仁人,恐不合理。然孔子於二子之問,每盛言其功,以拒未仁之說,而亦未嘗親自口中直吐出一個仁字,則孔子於此,亦有十分難愼者。朱子之言,其以是矣。
李卓吾云:「子路以一身之死爲仁,夫子以萬民之生爲仁,孰大孰小?」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爲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後漢書》應劭奏,‘莫’上有‘人’字
[编辑]補曰相者,輔也。一卿執政曰相。〈《韓詩外傳》云:「諸侯一相。」〉○朱子曰:「霸與伯同,長也。」〈杜預云:「諸侯之長。」〉○馬曰:「匡,正也。」補曰一匡,謂天下當桓公之時,一番匡正。〈如云一番整頓了〉○補曰民到于今,謂流澤遠也,其間殆二百年。○馬曰:「微,無也。」〈案,昭元年,劉定公云:「微禹,吾其魚乎!」〉○補曰被髮,謂髮蒙於頂而辮其末也。中國之俗,冠者髻,童子丱角。○邢曰:「衽,謂衣衿。衿向左,謂之左衽。夷狄之人,被髮左衽。」○朱子曰:「諒,小信也。」〈下篇云:「君子貞而不諒。」〉○朱子曰:「經,縊也。」○補曰溝瀆,塹渠也,其地隱。〈純云:「無人處。」〉○案當時齊人,用鮑叔之計,欲生得管仲,管仲雖欲死,不可得也。故以自經喻之,終古以來,聖賢無自殺者。〈非自經,則管仲無以死〉
王曰:「管仲ㆍ召忽之於公子糾,君臣之義未正成,故死之未足深嘉,不死未足多非。死事旣難,亦在於過厚,故仲尼但美管仲之功,亦不言召忽不當死。」○顧炎武曰:「子糾於齊未成君,於仲與忽則成爲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從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漢ㆍ晉已下,太子諸王與其臣,皆定君臣之分,蓋自古相傳如此〉若毛ㆍ偃爲重耳之臣,而仲與忽不得爲糾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桓兄糾弟,此亦強爲之說。」○案管仲爲孔子所與,故子雍回護如是也。然子糾ㆍ管仲,實有君臣之義,故桓公曰:「管仲射寡人中鉤。」鮑叔對曰:「夫爲其君動也。〈人各爲其君〉君若宥而反之,夫猶是也。」〈謂移忠〉此說載於〈齊語〉,紀於《管子》,則當時實以糾ㆍ管目爲君臣。不惟是也,管仲者,子糾之傅也。〈見《管子》〉傅之爲職,必致其死,荀息ㆍ伍奢,項背相望,豈可以未成君臣,得逭其咎?但公室有難,大夫不必皆死。歷觀《春秋》,凡子弒其父ㆍ弟弒其兄者,前後何限?惟當事之臣,或奔或死。其死者不必袞褒,其奔者不必鉞誅,而大夫國人,晏然移事。若吳季札ㆍ衛蘧瑗,皆仲尼之所嘗亟稱爲君子者,而每有國難,身必不與,豈皆無君臣之義於其前君乎?公子公弟,法當君國,旣正其位,義不敢讎,此《春秋》之義例也。子糾ㆍ小伯,均是僖公之子,旣正其位,斯我君也。子糾之未死也,我以子糾爲君,故可以讎桓。子糾旣死,猶必讎之乎?召忽之死,固爲仁矣,管仲之事,未必爲不仁也。王珪ㆍ魏徵,亦其所秉者如此,必以殉死爲仁者,違於經也。
質疑程子曰:「桓公,兄也。子糾,弟也。〈引《漢書》薄昭之書〉故聖人不責其死。若使桓弟而糾兄,則管之與桓,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計其後功,而與其事桓,聖人之言,無乃害義之甚,啓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乎?」○案武王殺紂,箕子不能死,又從而陳洪範輔王道,無乃不仁乎?武王殺紂,微子不能死,又從而受封以奉祀,無乃不仁乎?彼當革世之際,猶且如此,況子糾ㆍ小白,均吾君之子,管仲盡忠所事,及糾之死,入輔桓公,以霸齊而尊周,何謂之害義乎?所貴乎聖經者,凡義理當否,質之於聖言也。若旣聞聖言,猶守己見,亦奚以哉?此不敢不辨。
引證《說苑》,子路問于孔子曰:「昔者,管仲欲立公子糾而不能,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無仁也。」孔子曰:「召忽者,人臣之材。不死則三軍之虜也,死之則名聞于天下矣。管仲者,天下之佐,諸侯之相也。死之則不免於溝瀆之中,不死則功復用于天下,夫何爲死之哉?」○案此《魯論》之衍義也,未必本孔子之言。
引證《後漢書ㆍ應劭傳》云:「劭駁尹次ㆍ史玉殺人當死,而兄母來代自縊。議貰次ㆍ玉,以爲刑罰不中,因引經云,『昔召忽親死子糾之難,而孔子曰,「經于溝瀆,人莫之知。」』」
侃曰:「一匡天下,一切皆正也。」○案《呂覽》及《楚辭》注,皆以一匡ㆍ九合作對語,故後儒或以葵丘之會,謂之一匡,今所不用。
引證《左傳》,辛見有被髮而祭野者,曰:「不百年,吾其戎乎!」〈竟爲陸渾氏〉○〈王制〉曰:「東方曰夷,被髮文身。南方曰蠻,雕題交趾。西方曰戎,被髮衣皮。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案被髮與披髮不同。披髮者,散髮也。《虞衡志》所謂『西原蠻俗,親始死,披髮慟哭』者,是也。被髮者,蒙被其髮而辮其末者也。東方之俗,我則知之。
引證《史記ㆍ趙世家》云:「翦髮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文也。」○《漢書ㆍ終軍傳》云:「有解編髮,削左衽,襲冠帶,要衣裳者。」〈又云:「單于犇幕,昆邪右衽。」〉○案左衽者,戎蠻之俗,吾東無此俗。
事實〈齊語〉曰:「桓公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萊ㆍ莒ㆍ徐夷ㆍ吳ㆍ越,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楚,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西征攘白翟之地,至於西河,西服㳅沙ㆍ西吳。」
劉基曰:「管仲攘夷狄,說者指其責楚一事。然當時楚人,已入中國之冠裳,不責楚,豈遂有被髮左衽之事?須知ㆍ山戎ㆍ白翟等國,當時乘周室之衰而亂者,甚多,桓公經營刪削之功,廣矣。」○案討楚,當爲攘夷之首。
尹任卿云:「管ㆍ鮑原係知心之友。當兩公子亡時,二人必有密約,但有成事者,必相與從之。鮑從小白,管知其必薦己以有爲也。無鮑在桓處,豈遂不知死難之義哉?夫子嘿揣得此義,故不責其不死。」○駁曰非也。審如是也,鮑與管,皆不忠矣。只到齊人欲生得時,管仲知鮑叔必薦己,所以請囚。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與文子同升諸公。子聞之,曰:「可以爲文矣。」
[编辑]補曰文子,衛大夫公孫拔。〈已見前〉○孔曰:「大夫僎,本文子家臣,薦之使與己并爲大夫,同升在公朝。」○孔曰:「言行如是,可諡爲文。」○邢曰:「《諡法》『錫民爵位曰文』。」〈朱子曰:「文者,順理而成章也。」〉
毛曰:「臣大夫,即家大夫也。」又曰:「《左傳》,子伯季氏,初爲孔氏臣,〈即孔悝家臣〉新登于公。」○案『臣大夫』爲句,恐未安也。《史記ㆍ晏嬰傳》云:「晏嬰御者,亦升爲大夫。」
引證〈檀弓〉曰:「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請諡於君曰,『日月有時,將葬矣。請所以易其名者。』君曰,〈節〉『夫子聽衛國之政,修其班制,以與四鄰交,衛國之社稷不辱,不亦文乎?故謂夫子貞惠文子。』」○案文子之得諡文,以是也。〈馮云:「文子不因薦僎得諡,夫子即此稱其不愧于諡耳。」〉
吳無障云:「人臣之病有二。一種忌刻,恐後進之士功名蓋我之上。一種自尊,不肯與若輩并列,此皆曖昧私情。薦僎一事,風度光明俊偉,無此二病。」
子言衛靈公之無道也,康子曰:「夫如是,奚而不喪?」孔子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陸氏《釋文》,子言作子曰○皇氏本,‘道’下有‘久’字
[编辑]朱子曰:「喪,夫位也。」〈義見前〉○朱子曰:「仲叔圉,即孔文子。」○補曰治賓客者,大行人。〈《周禮》中大夫〉治宗廟者,大祝。〈《周禮》下大夫〉治軍旅者,司馬。○補曰仲叔圉亂倫,〈見上篇〉祝鮀爲佞,王孫賈賣權,〈欲夫子媚竈〉皆非賢者。然其才識足以保邦。〈朱子曰:「三人雖未必賢,而其才可用。」〉
孔曰:「所任者各當其才,何爲當亡?」〈邢云:「喪,亡也。季康子問曰,『何爲而國不亡也?』」〉○駁曰非也。喪者,失位也。屢見〈檀弓〉。
考異陸氏《釋文》云:「子曰,一本作子言。」鄭本同。○皇氏本亦作子曰。○純曰:「季康子不待其言終,遽問曰,『夫如是,奚而不喪?』」○駁曰非也。邢氏本,是也。孔子備言其無道,〈如嬖南子ㆍ召宋朝諸事〉記者約之九字。〈蔡淸說如此〉
胡曰:「圉即敏學好問者。」○駁曰非也。義見前。若鮀則有博古之才,見《春秋傳》。
子曰:「其言之不怍,則爲之也難。」金云:「《東漢書》引此句,作‘則其爲之也難’。」
[编辑]馬曰:「怍,慙也。內有其實,則言之不慙。積其實者,爲之難。」○補曰言不過實,乃無怍矣。方其實也,不亦艱乎?
《集注》曰:「大言不慙,則無必爲之志,而自不度其能否矣,欲踐其言,豈不難哉?」○陳曰:「輕於言者,必不務力於行也。」○純曰:「〈里仁〉篇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與此正相表裏。」○案舊說謂先行而後言也。《集注》謂先言而後行也。二解皆好,姑從舊說。
引證子曰:「爲之難,言之得無訒乎?」〈見上篇〉案上下『爲之難』,宜無異義。若從《集注》,則不得同也。《集解》以積功爲難,〈如云『仁之難成,久矣』〉《集註》以人品爲難,〈如云『難乎其有恆矣』〉豈可同乎?以此推之,當從舊說。〈〈里仁〉篇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謂作,故不言也。此章謂無怍,然後可言〉○禹曰:「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昏墊。予乘四載,隨山刊木,暨益奏庶鮮食。予決九川,距四海,濬畎澮距川。暨稷播,奏庶艱食鮮食。懋遷有無化居。烝民乃粒,萬邦作乂。」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恒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编辑]馬曰:「成子,齊大夫陳恒也。」○朱子曰:「簡公,齊君,名壬。」○馬曰:「將告君,故先齊。齊必沐浴。」〈邢云:「《左傳》云『齊而請』。」〉○補曰潔己致誠,冀君聽己也。○補曰討,治罪也。〈〈皋陶謨〉:「天討有罪。」〉○孔曰:「三子,三卿也。」〈邢云:「季孫ㆍ孟孫ㆍ叔孫,三卿也。」〉○朱子曰:「時政在三家,哀公不得自專,故使孔子告之。」○馬曰:「我禮當告君,不當告三子。君使我往,故復往。」○馬曰:「孔子由君命,之三子告,不可,故復以此辭語之而止。」〈補云:「語所以告君之意於三子。」〉
事實《左傳》哀十四年曰:「六月甲午,齊陳恒弒其君壬于舒州。孔丘三日齊,而請伐齊三。〈三請之〉公曰,『魯爲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恒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衆,加齊之半,可克也。』公曰,『子告季孫。』孔子辭,退而告人,曰,『吾以從大夫之後也,故不敢不言。』」○邢曰:「《左傳》小異者,史官所錄,記其與君言耳,退後別告三子,惟弟子知之,故傳無文也。」○程子曰:「此非孔子之言,誠若此言,是以力不以義也。」○案子之所愼,齊戰疾,明秉義雖正,凡戰,在所愼也。子曰:「我戰則克。」〈〈禮器〉文〉明知己知彼,度德量力,慮勝而進,如孫武子所云『先勝而後戰』者也。故其答子路行三軍之問,必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則孔子不惟量力,兼且好謀,豈可以董仲舒『正其誼』一語,遂謂成敗在所不計?先儒多以此章爲專警三家,以杜放弒之謀,故伊川亦以爲較計兵力,不足以警三家也。竊嘗思之,魯哀公之不能自斷,孔子必逆揣之矣。三子者之不欲往討,孔子必逆揣之矣。然且沐浴齊戒,入告此義,似乎不誠,如云不然,似乎不智。然齊人之愛陳氏者,皆小人鄙夫之懷惠者。其故家大族,隱憂竊歎如晏平仲者,亦多矣。孔子商量物情,知齊人半分,灼見其必勝必取之機,森列眼前,不忍終默,庶幾積誠致虔,得感悟君心,若其不能自斷,則非不知也。觀於『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一語,其逆揣明矣。賴有《左傳》魯衆齊半之說,纔足以證明夫子之心,至誠無僞。若去此說,則孔子此告,其異乎張虛義以爲大言者幾希,千載之下,何以知當時事情?有如是必勝無敗之勢乎?《左傳》不可攻也。
胡曰:「春秋之法,弒君之賊,人得而討之,仲尼此舉,先發後聞可也。」○毛曰:「夫子以致仕之老,且七十餘歲,手無寸鐵,家無宿糧,門弟子裒衣博帶,不可爲兵,焉能先發?」○又曰:「上告天子,下告方伯。《論語》凡三見。一則顏淵復匡人之讎而告之。一則夫子將正名,黜蒯聵ㆍ公輒,立公子郢而告之。一則爲討陳恒而告之。夫恒之弒君,在哀十四年。前一年,吳已長晉,爲諸侯之伯,周王稱伯父,魯君稱吳伯,是方伯者,吳夫差也。吳伯還國,旋被越寇,夫子此告,未必能應。若轉而告晉,則魯之叛晉已久,朝貢之絶,將踰十年。萬一伯主興師,不討逆,而先討叛,將何禦之?」○案胡氏《春秋》之說,張虛義,敢爲大言,多此類也。
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编辑]補曰隱情壅蔽曰欺,〈不以直告之〉冒威諫爭曰犯。〈謂犯顏〉《禮》曰:「事君,有犯而無隱。」〈〈檀弓〉文〉○黃曰:「僞言不直,謂之欺,直言無隱,謂之犯。」
范曰:「犯非子路之所難也,而不欺爲難。」〈朱子曰:「以門人爲臣一事觀之,子路好勇,恐未免於欺。」〉○案此章恐未必是對病發藥,門人爲臣,亦恐非欺罔。孔子謂行詐欺天者,責厲之深,不可以此案子路也。子路生平,以不欺見稱,故小邾射以句繹來奔,不信千乘之盟,而欲信子路之一言,況於欺君者乎?
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编辑]補曰君子小人,其始皆中人也。毫釐之羞,喻於義利。君子日進其德,一級二級,升而達乎最上之級。小人日退其步,一級二級,降而達乎最下之級。
何曰:「本爲上,〈邢云:「德義也。」〉末爲下。〈邢云:「財利也。」〉」○邢曰:「此章言君子小人,所曉達不同也。」○朱子曰:「君子循天理,故日進乎高明。小人徇人欲,故曰究乎汙下。」○案朱子之義,不可易。〈注疏以爲曉達,此謂『喻於義ㆍ喻於利』曰達也,其義非〉
瞿昆湖云:「上達是循天理,造到天理極處,下達是循人欲,淪于人欲極處。」○湯霍林云:「爲善如登,爲惡如崩。君子一步高一步,只管從上去,小人一步落一步,只管流下來。」
純曰:「君子上達者,君子謂士大夫,言君子之道,得上達王公也。小人謂庶民也,小人之道,下達而已。」〈〈士昏禮〉曰:「昏禮下達。」○〈玉藻〉曰:「始冠緇布冠,自諸侯下達。居冠屬武,自天子下達。」○〈表記〉曰:「事君不下達。」○《荀子》曰:「刑罰雖繁,令不下通。」〉○駁曰非也。
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爲,去聲
[编辑]孔曰:「爲己,履而行之。爲人,徒能言之。」〈邢云:「空能爲人言說之,己不能行。」〉○補曰爲,猶助也。
質疑程子曰:「爲己,欲得之於己也。爲人,欲見知於人也。」○案躬蹈善行,則我進德也。口述善言,則人聞道也。爲己者,益於己也。爲人者,益於人也。若見知於人,則雖不益我,亦不益人,何得曰爲人乎?君子之道,人不知而不慍,不見是而无悶,固有斯義。然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令聞令名,豈亦君子之所惡哉?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求爲可知。求爲可知,則見知於人,非君子之所惡也。葉公問孔子於子路,子路不對。子曰:「汝奚不曰,其爲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則孔子未嘗不欲見知於人也。要之,實見得,有爲人處,然後方可曰爲人,孔註,恐不可易也。
引證《顏氏家訓》云:「古之學者爲己,以補不足也。今之學者爲人,但能說之也。」〈又云:「古之學者爲人,行道以利世也,今之學者爲己,修身以求進也。」〉○案顏氏上說,與孔註合。下說亦以求知爲爲己,與程子說相反。
范曄曰:「爲人者,馮譽以顯物。爲己者,因心以會道。」〈見邢疏〉○駁曰非也。然馮譽顯物,謂揚人之善也。猶是益人,不似求見知者,仍是爲己也。
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爲?」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
[编辑]孔曰:「伯玉,衛大夫蘧瑗。」○補曰使者言伯玉修己,常若不及。○陳曰:「再言使乎者,善之也,言使得其人。」〈朱子云:「使者之言,愈自卑約,而其主之賢益彰。」〉
引證《莊子》曰:「伯玉行年六十而六十化,未嘗不始於是之,而卒詘之以非也。」〈〈則陽〉篇〉○《淮南子》曰:「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朱子曰:「蓋其進德之功,老而不倦。」○毛曰:「伯玉見于《春秋》,在襄十四年。衛孫林父ㆍ甯殖將逐君,問于蘧伯玉,伯玉不對而出,則此時已爲大夫,且爲逆臣所敬惲如此,此必在強仕之年可知矣。乃後此九年,而夫子始生,又六十餘年,當定公十四年,夫子去魯之後,再三適衛,始主伯玉家,則此時伯玉已百年餘矣。」〈蔡邕《釋誨》云:「蘧瑗保生。」此長年之證〉
質疑《集註》曰:「孔子居衛,嘗主於其家,旣而反魯,故伯玉使人來也。」○案孔子此時,未及與伯玉相見,故使者之答如此。若相知旣深,則不應作如此謙卑語。且孔子自衛反魯,伯玉年已百歲,使者所答,不宜如此。
王充曰:「使乎使乎,非之也。說《論語》者曰,『非之者,非其代人謙也。』孔子之問使者曰,『夫子何爲?』問所治爲,非問操行也。使者宜對曰,『夫子爲某事,治某政。』今反言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論衡ㆍ問孔》篇〉○駁曰非也。
王應麟曰:「蘧伯玉,《史記》謂『孔子所嚴事』,不當弟子列。《禮殿圖》有之,而唐ㆍ宋皆錫封從享。」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集注》本,分爲二章
[编辑]補曰上節見前。〈〈泰伯〉篇〉○朱子曰:「此艮卦之象辭。」〈謂下節〉○邢曰:「此章戒人之僭濫侵官也。言若己不在此位,則不得謀議此位之政事也。曾子遂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思慮所及,不越其職。」○案邢氏本合之爲一章,今從之。〈曾子釋夫子所言之意〉
朱子曰:「曾子盖嘗稱之,記者類記之。」○或曰:「分作兩章,則曾子突引此詞,無謂不加象曰,襲爲己語,又無其事。因有據宋儒范諤昌說,以爲〈彖〉ㆍ〈象〉ㆍ〈文言〉,皆非夫子所作,謬矣。」
子曰:「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皇氏本,而作之
[编辑]邢曰:「君子言行相顧,若言過其行,〈謂有言而行不副〉君子所恥也。」
朱子曰:「恥者,不敢盡之意。〈補云:「恥其言者,謂言之有怍色。」〉過者,欲有餘之辭。」〈朱子曰:「猶『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之過。」〉○案若如邢說,則上『其』字似衍,故朱子釋之如此。
引證〈雜記〉曰:「有其言而無其行,君子恥之。」○〈表記〉曰:「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又曰:「君子恥有其辭而無其德,有其德而無其行。」〈又云:「恥名之浮于行。」〉○《史記》曰:「子貢見原憲,慚而不懌,終身恥其言之過也。」○《潛夫論》曰:「孔子疾夫言之過其行者。」〈〈交際〉篇〉○案上篇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皆舊說之確證。
考異皇氏本曰:「君子恥其言之過其行。」○純曰:「恥者,恥言之過行也。」○案誠如是也,都無事矣。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無能焉。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子貢曰:「夫子自道也。」
[编辑]補曰道者,人所行也。君子之所以爲道者,有三。○朱子曰:「自責以勉人。」〈〈中庸〉云:「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朱子曰:「道,言也。」〈邢云:「夫子自道說也。」〉○補曰自道者,言所謂仁知勇,非別人之行。○案仁知勇三句,義見前。〈〈子罕〉篇〉
朱子曰:「道體無窮,聖人未嘗見其有餘。」〈吳無障云:「縱使地位已到,若心上曉得自己極至,便不是極至了,唯欿欿然虛,忘其地位之所至,方見純亦不已之心。」〉○案君子向道而行,中道而廢,未有君子而自足者也。故君子之謙,皆眞謙也。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皇氏本,哉作我
[编辑]補曰方,左右相比也。〈〈大射禮〉:「左右曰方。」〉方人者,取古今人,兩兩相比,議其長短也。○補曰賢,愈也。自修旣盡,乃可議人,子貢旣方人,意已賢於我。○補曰賢乎哉,褒辭。孔子深非之,故作褒辭以譏之。○補曰我則自修未盡,弗暇爲此閑漫。〈蔡云:「急於自治者,自不暇於方人。」〉
孔曰:「比方人也。」〈邢云:「子貢多言,嘗舉其人倫,以相比方。」〉○案方者,兩舟相倂也。〈《說文》云:「兩舟相倂,必比其長短。」〉通作物。〈古作𤙗〉比物四驪,言相方也。張華〈鷦鷯賦〉云:「上方不足,下比有餘。」
考異皇氏本,子曰:「賜也賢乎我夫!我則不暇。」○純曰:「『賜也賢乎我夫』六字,絶句。」○案我字似是。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其不能也。」
[编辑]王曰:「徒患己之無能。」〈純云:「士常患人之不己知,而不自揣其才能者,過矣。人果知己,而己材不足以酬其知,是爲傷人之明。」〉
引證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學而〉篇〉○子曰:「不患莫己知,求爲可知也。」〈〈里仁〉篇〉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衛靈公〉〉○朱子曰:「凡指同而文不異者,一言而重出也。文小異者,累言而各出也。聖人於此,蓋屢言之,其丁寧之意,可見矣。」
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编辑]朱子曰:「逆,未至而迎之也。億,未見而意之也。」〈補云:「讀之如『億則屢中』。」〉○朱子曰:「詐,謂人欺己。不信,謂人疑己。」○朱子曰:「抑,反語辭。〈凡抑字,皆略反上文之意〉言雖不逆不億,而於人之情僞,自然先覺,乃爲賢也。」○純曰:「逆ㆍ億皆有意,如蘇秦揣摩是已。覺則無心,知幾之屬也,故曰是賢乎。」
孔曰:「先覺人情者,是寧能爲賢乎?或時反怨人。」〈邢云:「先覺者,非爲賢也。」〉○駁曰非也。
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爲是栖栖者與?無乃爲佞乎?」孔子曰:「非敢爲侫也,疾固也。」
[编辑]包曰:「微生,姓。畝,名。」〈邢云:「隱士也。」〉○朱子曰:「名呼夫子而辭甚倨,蓋有齒德而隱者也。」○邢曰:「栖栖,猶皇皇也。」〈何爲是東西南北栖栖皇皇者與〉補曰栖栖,不安之意。〈皇皇,猶恐不及之意〉○朱子曰:「爲佞,言務爲口給以悅人也。」○朱子曰:「疾,惡也。」〈補云:「厭惡也,非憎惡也。」〉○補曰固,塞也,陋也。〈朱子云:「執一而不通也。」〉隱居獨善,棄世絶物者,其道塞而陋,故君子惡之。
質疑《集注》曰:「栖栖,依依也。」〈饒云:「栖栖,如鳥之栖木而不去。」〉○案〈小雅〉云:「六月棲棲,戎車旣飭。」言簡閱戎車,其衆騷騷然也。班固〈答賓戲〉曰:「聖哲之治,栖栖皇皇。」言聖君勤而不安也。
包曰:「病世固陋,欲行道以化之。」○駁曰非也。孔子尚不得位,善世移俗之責,安能自任乎?君子之道,雖卷舒隨時,而不仕無義,絶物非仁,故周流四國,冀其一遇。爲所惡者,固滯而不通也。
饒曰:「畝方以退隱爲高,殊不知聖人可仕則仕,可止則止。」○案孔子自言其本意而已,未必是譏切微生如反駁然也。
純曰:「孔子博訪古道,不遑寧處,如有求而不得者然,人不學,不知道,是爲固陋,我惡之,故孜孜求道。」○案〈禮運〉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則孔子之周游四國,爲求道也。純義甚好。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编辑]邢曰:「驥,古之善馬名。」○鄭曰:「德者,調良之謂。」〈胡云:「調者,習熟而易控御也。良者,順服而不蹄齧也。」〉○饒曰:「驥非無力,然其所以得驥之名者,以德不以力。」○邢曰:「此章疾時尚力取勝而不重德。」
尹曰:「人有才而無德,則亦奚足尚?」〈胡云:「觀人者,不當言其才,而當言其德。」〉○案馬之調良,亦其才也。古人以德爲才,豈以才爲戒乎?羿善射,奡盪舟,禹ㆍ稷躬稼,力與德也,邢說不可易。
引證《家語》,哀公問於孔子曰:「請問取人之法。」孔子對曰:「弓調而後求勁焉,馬服而後求良焉,士必愨而後求智能者。不愨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邇。」〈〈五儀解〉〉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编辑]朱子曰:「或人所稱,見今《老子》書。」〈《老子》云:「報怨以德。」〉○補曰德,恩也。〈何云:「恩惠之德。」〉○補曰所薄者厚,無以待所厚,故留德以報德。○補曰直者,不罔也。〈上篇,罔與直對稱〉人能於有怨者,不誣罔以報之,則斯足矣。
引證《老子》曰:「大小多少,報怨以德。圖難於其易,爲大於其細。」〈《道德經》『恩始』章〉○案老子之道,以慈爲主,故以德報怨。
引證〈表記〉,子曰:「以德報德,則民有所勸,以怨報怨,則民有所懲。《詩》曰,『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子曰:「以德報怨,則寬身之仁也,〈鄭云:「仁亦當言民,聲之誤。」〉以怨報德,則刑戮之民也。」○案上節著之爲法,故以勸懲言。〈上『子曰』〉下節謂下民之所自行,〈下『子曰』〉故不合正理。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爲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编辑]補曰時人皆稱夫子盛德。夫子聞之,曰:「彼皆不知我而言之耳。」○馬曰:「不用於世,〈句〉而不怨天,人不知己,亦不尤人。」○補曰不怨天,不尤人,乃心內之密功,非人所知。○補曰下學,謂學道,自人事而始。〈即孝弟仁義〉上達,謂積功,至天德而止。〈即所云『始於事親』,終於事天〉下學,人所知。〈見於行事者〉上達,非人之所知。
孔曰:「下學人事,上知天命。」○案自此至彼曰達。孔注,以達爲知,非矣。〈孔意,謂上通天命〉君子之道,終於事天,此之謂達也。
何曰:「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故曰惟天知己。」○駁曰非也。孔子非自處以聖人,有是言也。特言其自脩之功,不過如此,惟天知之。
質疑朱子曰:「夫子自歎。」○案夫子有恒言曰『不患人之不己知』,今乃以『莫我知』而發歎,恐無是理。苟其歎之,則必繼之曰『我祖述堯ㆍ舜,憲章文ㆍ武』,何必言『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乎?此與見用於斯世者,無所當矣。〈朱子云:「反己自修,循序漸進,無以甚異於人。」〉時人稱述聖德,孔子明之曰:「彼皆不知我者也。我之學業,惟天知之。」
純曰:「下學,猶下問也。顏斶曰,『是以君王無羞亟問,〈句〉不愧下學。』〈《戰國策》〉下學者,就下而學也。」○案夫子固不恥下問,〈朱子云:「聖人亦須下學,如問禮問官名,未識須問。」〉然聖人謙卑,不宜自言下學。
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句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皇氏本,於公伯寮下有‘也’字
[编辑]馬曰:「伯寮,魯人。〈《史記》云:「伯寮,字子周。」〉愬,譖也。」〈邢云:「誣子路以罪。」〉○朱子曰:「子服,氏,〈案,子服,孟孫氏之別族〉景諡,伯字,魯大夫子服何也。」○邢曰:「夫子,謂季孫。」○邢曰:「季孫有疑惑之志。」〈孔云:「季孫信讒,恚子路。」〉○鄭曰:「吾勢力猶能辨子路之無罪於季孫,使之誅寮而肆之。有罪旣刑,陳其尸曰肆。」〈邢云:「〈秋官ㆍ鄕士〉云,『協日刑殺,肆之三日。』」〉○邢曰:「大夫已上於朝,士以下於市。」○補曰朝者,百官府署之所列也。〈考工記〉曰:「面朝後市。」○補曰君子仕,將以行道。然道之行廢,有命在天,非一伯寮所能爲。〈言讒愬不足以動心,誅戮不足以迓命〉○案古注讀至『惑志』絶句。〈今從之〉
馬曰:「伯寮,弟子。」〈從《史記ㆍ弟子傳》也〉○純曰:「《家語ㆍ弟子解》,伯寮不載。〈馬注依《史記》〉《史記正義》引《古史考》云,『疑公伯僚是讒愬之人,孔子不責而云命,非弟子之流也。』朱注不言弟子,蓋如譙周之意耳。」
孔曰:「子服何忌。」○邢曰:「《左傳》哀十二年,吳人將囚子服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後於魯矣。』杜注云,『何,景伯名。』然則景伯單名何,而此註云何忌,誤也。」○純曰:「景伯,孟獻子之玄孫。」○案忌者,語辭。〈《詩》云:「抑磬控忌。」〉古人稱名,或兼語辭。〈孟子云:「庾公之斯。」〉孔註何忌,或別有據,未可詳也。
質疑《集注》曰:「言其有疑於寮之言。」○案『於公伯寮』自爲一句,然後其凌轢伯寮ㆍ憤嫉伯寮ㆍ指斥伯寮之意,更峻更快,恐舊讀爲長。
邢曰:「言季孫固已有疑惑之志。」○純曰:「固與故通,謂故常也。」
吳曰:「市朝,不過連言之。《左傳》,『晉殺三郤,尸諸朝。殺董安于,尸諸市。』賤者在市也。」
齊曰:「子路非王佐之才,家臣非卿相之位,而孔子以公伯寮之愬爲關吾道之行止,何也?魯爲公室之蠧者,莫如季氏。孔子爲政於魯,大率欲裁其僭,而勇於承令以出藏甲墮郈ㆍ費者,子路也。伯公寮愬子路,固將假以沮孔子也。故孔子不爲子路禍福計,而爲吾道興廢計。然吾道之行與不行,繫於天之祐不祐,而不繫於寮之愬不愬也。景伯尤諸人,而孔子委之天。孟子於臧倉之沮魯侯,亦歸之天焉。」○案說得有理,但謂『子路非王佐之才』,謬。
子曰:「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辟,去聲
[编辑]補曰韜名晦跡,居世而不令世知,是辟世也。○馬曰:「去亂國適治邦。」補曰是辟地也。○補曰見顏色而違之,是辟色也。〈邢云:「不能豫擇治亂,但觀君之顏色,若有厭己之色,於斯去之。」〉○補曰聞一言,知亂將作而去之,是辟言也。
孔曰:「世主莫得而臣。」〈邢云:「天地閉則賢人隱,高蹈塵外,枕流潄石,天子諸侯莫得而臣。」〉○案辟世者,後世之所謂大隱也。〈隱城市〉辟地者,即小隱也。〈隱山林〉長沮ㆍ桀溺,自稱辟世之士,〈見下篇〉沮ㆍ溺何嘗高舉遠遯乎?居斯世也,混於甿隷,人莫之知,斯之謂辟世也。枕流潄石,豈是人乎?
孔曰:「色斯舉矣。」○駁曰非也。色,駭貌,義見前。
孔曰:「有惡言乃去。」○駁曰非也。旣有惡言,烏足云辟?
質疑程子曰:「四者非有優劣,所遇不同耳。」○朱子曰:「避世,若伯夷ㆍ太公是也。〈避紂而居東北海之濱〉避地,如百里奚去虞至秦。避色,如衛靈公顧蜚鴈而色不在,孔子遂去之。避言,如衛靈問陳而孔子遂行。」○案《易》曰:「遯世无悶。」君子固有遯世之義也。孔子就遯世之法,分爲四等,曰:「太上避世,其次避地,而見幾而作者又次之,察言而去者又次之。」恐不可平等說。
子曰:「作者七人矣。」《注疏》連上爲一章
[编辑]李曰:「作,起也。言起而隱去者,今七人矣。不可知其誰何。」○補曰旣見幾而作,則自仕而去,非素隱也。
包曰:「作,爲也。爲之者凡七人,〈案,爲者,爲避世之事〉謂長沮ㆍ桀溺ㆍ丈人〈邢云:「荷蓧丈人。」〉ㆍ石門〈即晨門〉ㆍ荷蕢ㆍ儀封人ㆍ楚狂接輿。」○鄭曰:「伯夷ㆍ叔齊ㆍ虞仲,避世者。荷蓧ㆍ長沮ㆍ桀溺,避地者。柳下惠ㆍ少連,避色者。荷蕢ㆍ楚狂接輿,避言者。七當爲十字之誤。」〈見邢疏〉○王弼曰:「七人,伯夷ㆍ叔齊ㆍ虞仲ㆍ夷逸ㆍ朱張ㆍ柳下惠ㆍ少連。」〈見邢疏〉○李曰:「必求其人以實之,則鑿矣。」○案《易》曰『見幾而作』,則作者七人,固皆遯世之人,又必孔子同時之人。包說稍長,但曰某曰誰,民莫之信矣。
韓曰:「包氏以上文連此七人,失其旨。吾謂別段,非謂上文避世事也。下文『子曰』,別起義端,作〈闕者字〉七人,非以隱避爲作者,明矣。避世本無爲,作者本有爲,顯非一義。齊ㆍ魯記言,無不脫舛,七人之數,固難條列,但明作者實非隱淪,昭昭矣。」○張橫渠曰:「作者七人,謂伏羲ㆍ神農ㆍ黃帝ㆍ堯ㆍ舜ㆍ禹ㆍ湯,非有述於人者。」○宋潛室云:「七人,堯ㆍ舜ㆍ禹ㆍ湯ㆍ文ㆍ武ㆍ周公,是也。夫子自言我今承七人之後,只述而不作。」〈荻亦云〉○純曰:「〈樂記〉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表記〉曰,『後世雖有作者,虞帝弗可及也。』」○案此是一義,然歷數七人,皆未可信也。
引證《漢書》,黃瓊上災異疏,有云:「伏見處士巴郡黃錯ㆍ漢陽任棠,年皆耄耋,有作者七人之論。」○《後漢書ㆍ逸民傳》云:「絶塵不反,同夫作者。」
徐自溟云:「七人,是十分中去七分也。作七個人看者,何其拘?」○駁曰非也。〈徐盖云:「賢者之去世而隱者,殆十分之七。」〉
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爲之者與?」
[编辑]補曰石門,齊地。〈隱三年云:「齊侯ㆍ鄭伯,盟于石門。」〉郊關之有城者。○何曰:「晨門者,閽人也。」〈邢云:「掌晨昏開閉門者。」〉朱子曰:「蓋賢人隱於抱關者也。」○邢曰:「自,從也。」○包曰:「言孔子知世不可爲而強爲之。」〈邢云:「閽人問曰,『是知其世不可爲,而周流東西,強爲之者與?』」〉○邢曰:「意非孔子不能隱遯辟世。」
侃曰:「石門,魯城門。」○邢曰:「石門,地名。」○純曰:「隱三年冬,齊侯ㆍ鄭伯盟于石門。杜注,『石門,齊地。』或曰,『濟北盧縣故城西南,濟水之門。』」〈《大明一統志》:「山東兗州府東平州石門山,在平陰縣西二十五里,山上有石門,東西相向,可通人行。」〉○案若是魯城門,子路無緣宿矣。
姚承菴曰:「晨門之言,非譏孔子,彼其識見,當亞儀封人。」〈見《知新日錄》〉○荻曰:「知其不可而不爲,果於已者也,如楊朱ㆍ老ㆍ莊之徒,是爲不恭。知其不可而且爲之,不棄斯民者也,如殷三仁是已。晨門知孔子志于康濟,故以此稱之。」○案其言則譏,其心則相愛之至也。情見于辭,千載如覿。荻氏嫌孔子受譏,欲回護爲說,亦拘矣。
子擊磬於衛,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旣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子曰:「果哉!末之難矣。」
[编辑]補曰魯定公十三年,孔子適衛,〈時五十五歲〉即衛靈公三十八年也。擊磬,爲習樂也,有笙磬ㆍ頌磬。〈見《周禮》〉○邢曰:「荷,擔揭也。」○何曰:「蕢,草器也。」○荻曰:「有心者,有心於教化也。磬,樂器。知其心欲以禮樂化天下。」○補曰鄙,陋也。硜硜,磬聲。〈《樂書》云:「石聲硜硜。」〈樂記〉作『磬磬』〉○補曰莫我知也,斯可止矣。○朱子曰:「以衣涉水曰厲,〈《爾雅》注云:「衣,謂褌也。」許云:「衣,裏衣也。」〉攝衣涉水曰揭。〈《爾雅》注云:「揭衣,謂褰裳也。」〉」○邢曰:「此〈衛風ㆍ匏有苦葉〉篇。」○包曰:「言隨世以行己,若過水必以濟,知其不可,則當不爲。」〈補云:「酌深淺之宜,以行其身。」〉○補曰果哉者,許其言之中理也。〈果然如所言〉末之難矣,謂無辭可答也。難者,詰辨也。
何曰:「有心,謂契契然。〈侃云:「契契,謂心別有所志也。《詩》云,『契契寤歎。』」○邢云:「〈大東〉,《毛傳》云,『契契,憂苦也。』」〉此硜硜者,徒信己而已,亦無益。」○朱子曰:「此人聞磬聲而知之,則亦非常人。〈如古人於琴聲中,知有殺心〉硜硜,石聲,亦專確之意。」○案硜硜者,磬之本聲。〈義見前〉夔擊之硜硜,鄙夫擊之,亦硜硜,非孔子之磬別自硜硜也。硜硜豈貶辭乎?聞磬聲,則知習樂矣。知習樂,則知其有行道之心。豈必有蔡中郞之妙解,萬寶常之神通,然後方可以知有心乎?聞琴聲而知殺心,本是渺茫之言也。○又按何氏以硜硜爲小信之貌,亦大謬。
何曰:「未知己志而便譏己,所以爲果。〈邢云:「果,敢也。」〉末,無也。無難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邢云:「果敢,不以爲難也。」〉○駁曰非也。果哉,是之之辭。〈又決辭〉《汲黯傳》曰:「人言刀筆吏不可爲公卿,果然。」〈許其言中理〉又難者,詰也。孟子曰:「於禽獸,何難焉?」張良發八難,東方朔答客難。〈鼂錯傳〉云:「宗室集議,莫敢難。」〈趙奢傳〉云:「趙括言兵事,奢不能難。」皆詰辨之義也。孔子之棲棲四國,豈樂爲者哉?荷蕢丈人一語,本是相愛之意,孔子受而不辭,與自家意思,犂然相合,故曰『其言果然是矣!吾無辭可相詰難矣』。如是則詞氣雍容,意味淵永,千載之下,如可見矣。
質疑《集註》曰:「果哉,歎其果於忘世也。且言人之出處,若但如此,則亦無所難矣。」○案深則厲,淺則揭,本是裁酌細密之言,非果於忘世。且『果』一字之內,恐無以包忘世之意。
《爾雅ㆍ釋水》曰:「繇膝以下爲揭,繇膝以上爲涉,繇帶以上爲厲,以衣涉水曰厲。」〈郭云:「衣,褌也。」〉○案褌者,所謂犢鼻褌也。先王之世,民知重禮,別作小褌,以涉深水,不倮體以露陰也。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三年。」
[编辑]邢曰:「〈周書ㆍ無逸〉篇文。」○孔曰:「高宗,殷之中興王武丁也。」○孔曰:「諒,信也。陰,猶默也。」〈朱子曰:「諒陰,天子居喪之名。未詳其義。」〉○補曰不言,謂無所詔令。○補曰古之人,謂夏ㆍ殷。○朱子曰:「言君薨則諸侯亦然。」○邢曰:「總己,言各總其職。」〈補云:「總,統也。」〉○補曰聽於冢宰,謂聽從其詔令。○孔曰:「冢宰,天官卿。」
邢曰:「諒陰,《禮記》作諒闇,鄭玄以爲凶廬,非孔義也。」○侃曰:「或呼倚廬爲諒陰,或呼爲梁闇,或號爲梁庵,各隨義而言之。」○案諒陰之訟,亦繁矣。信默之義差長。詳見余《書說》,今不再述。
引證〈喪服四制〉云:「《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善之。善之,故載之《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三年之喪,君不言。《書》云,『高宗諒闇,三年不言。』此之謂也。」○案諒闇不言之禮,恐是夏ㆍ殷之法,至周小變,故釋冕反喪服。〈丘瓊山云:「周公負扆以朝諸侯,而流言起,則此制不得不變。故康王葬畢,遂即位。」〉至春秋時,又大變,詳見余《春秋說》,今不再述。〈邢疏載杜預短喪之議,余亦已辨之於《春秋說》,今略之〉
子曰:「上好禮,則民易使也。」
[编辑]何曰:「民莫敢不敬,故易使。」〈皇氏本不載〉
牛春宇云:「此使非使民赴工也,使之爲善而已。」〈徐自溟云:「使是駕馭約束之意。」〉○案民易使者,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血脤調鬯,無強硬不仁之病也,非使之赴征役。
子路問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堯ㆍ舜其猶病諸!」
[编辑]補曰君子,謂在上之人。○荻曰:「不言所敬,敬天也。修己以敬天。」○補曰安人,謂孝悌敦睦以親九族。○補曰百姓,謂百官萬民。○補曰病,猶難也。
孔曰:「敬其身。」○案敬者,有所嚮之名。無所向則無所敬矣。君子之敬其身,亦所以敬天而敬親。〈朱子云:「敬非但是外面恭敬而已。須看裏面無一毫不直處,方是敬以直內。」〉
孔曰:「人,謂朋友九族。」○案〈堯典〉曰:「克明峻德,以親九族。」孔先言朋友,恐未安也。修己以敬者,誠意正心也。修己以安人者,修身齊家也。修己以安百姓者,治國平天下也。
孫月峰云:「堯ㆍ舜,非以百姓之不安爲病,病己之不修,無以安百姓也。百姓有未安處,乃己未修也。」○案此說甚精。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爲賊。」以杖叩其脛。
[编辑]馬曰:「原壤,魯人,孔子故舊。〈〈檀弓〉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夷,踞,俟,待也。踞待孔子。」〈邢云:「申兩足,箕踞以待孔子。」〉○邢曰:「幼少不順於長上,及長,無德行,不稱述。」○朱子曰:「自少至長,無一善狀,而久生於世,徒足以敗常亂俗,則是賊而已矣。」○補曰叩,微擊也。〈朱子云〉脛,脚也。○邢曰:「旣數責之,復以杖擊其脛,令不踞也。」○補曰原壤,蓋佯狂之人。孔子之責,戲而嚴也。
何曰:「賊,謂賊害。」○駁曰非也。無補於世而蝗蠧至老,故戲之曰賊。賊,猶盜也。《詩》云:「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饒曰:「鴟鳥好蹲,故謂之蹲鴟。又或謂之鴟夷,夷即踞也。」○案夷俟之義可疑,姑從舊說。
引證〈檀弓〉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孔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託於音也。』歌曰,『貍首之斑然,執女手之卷然。』夫子爲弗聞也者而過之。」○案此狂也。《集注》謂『老氏之流,自放於禮法之外』者,未知何據。老子之道,未必狂蕩。
引證《大戴禮》曰:「少稱不弟焉,耻也,壯稱無德焉,辱也,老稱無禮焉,罪也。」〈〈曾子立事〉篇〉
韓曰:「古文叩ㆍ扣,文之誤也,當作指。爲夷俟踞足,原不自知失禮,故仲尼旣責其爲賊,又指其足脛,使知夷踞之罪,非擊之明矣。」○駁曰非也。
闕黨童子將命。或問之曰:「益者與?」子曰:「吾見其居於位也,見其與先生竝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
[编辑]補曰闕黨,魯之黨名。〈闕里之所在〉○馬曰:「將命者,傳賓主之語出入。」〈見〈少儀〉ㆍ〈雜記〉〉補曰將,猶奉也。〈《詩》云:「承筐是將。」〉○純曰:「孔子如闕黨,闕黨人家,使童子典謁也。」○純曰:「或人見童子將命辨慧,問曰,『此小子豈宜益者與?』」〈蓋問其前程〉○何曰:「童子隅坐無位,成人乃有位。」〈〈檀弓〉云:「童子隅坐而執燭。」〉○包曰:「竝行,不差在後。」〈邢云:「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鴈行。」〉○補曰居則欲速據其位,行則欲速進其步。以此觀之,其學業亦必將速求其成,無謙卑求益之理。〈此記孔子觀人之法〉
質疑《集注》曰:「或人疑此童子,學有進益,故孔子使之傳命以寵異之。」○案儀封人ㆍ互鄕童子之類,凡先標地名者,皆外之之辭。若門人小子,則應書姓名,〈純亦云〉且在孔子之門,則不過數日,宜知禮法,又安敢居成人之位,竝先生而行乎?『吾見其』三字,明孔子見之於彼家,不是在門者也。〈曲禮〉曰:「士之子,長,曰能典謁。幼,曰未能典謁。」將命固童子之事也,〈荻亦云〉不必爲寵異。
包曰:「違禮,欲速成人者,則非求益也。」○駁曰非也。速成,豈速成人之謂乎?〈張南軒云:「如物之生循序,而生理達矣。若欲速成,反害其生。」〉夫子觀於二事,知其人必欲速不達,非以二事直指爲速成也。
衛靈公第十五凡四十二章
[编辑]衛靈公問陳於孔子。陸本,陳作陣孔子對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明日遂行。舊本,‘明日遂行’,屬下章
[编辑]補曰陳者,行軍列伍之法。〈陳,列也〉俎豆,亦陳列之物,其形如布陳。○補曰俎豆陳列之法,曾所聞之,軍旅陳列之法,舊未學焉。〈鄭云:「萬二千五百人爲軍,五百人爲旅。」〉○補曰俎,升牲之器。〈自鼎而升俎〉豆,菹醢之器。〈籩以盛乾物,豆以盛濡物〉○補曰時衛侯無道,與晉交惡,連歲構兵,問陳將以修怨,孔子不欲爲謀主,故權辭以免。○補曰明日遂行,恐衛侯強之,將有禍。○案《集解》,『明日遂行』,屬之下章,《集注》,上下章合之爲一。今按《史記》,在陳絶糧,在去衛七年之後,宜別爲一章。
鄭曰:「軍旅末事,本未立,不可以教末事。」〈邢云:「治國以禮義爲本,軍旅爲末。」〉○尹曰:「衛靈公無道之君,復有志於戰伐之事,故去之。」○案軍旅之事,在平世猶不敢弛備,況於春秋之時,朝被圍,夕受伐,雖禹ㆍ稷當之,何得不講習乎?孔子於夾谷之會,請修武備,於陳恒之弒,沐浴請討,孔子未嘗不好兵也。故子自言『我戰則克』,〈〈禮器〉文〉又曰『教民七年,可以即戎』,其作《易傳》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豈必裒衣博帶,日講賓祭之禮,方可云儒者乎?但此時,靈公耄亂無道,召淫人逐世子,怨讟紛興,〈定十四〉而數年之間,兵連禍結,伐曹伐晉,〈哀元年〉殆無虛歲。孔子若於此時,或以軍旅之事,言於衛侯,則不但禍衛,亦足戕身,斯其所以拒絶而不言也。此與孔文子之問答,前後一套。明孔子之意在於畏禍,不但舍禮義而崇甲兵,爲君子之所惡也。審如是也,不對斯足矣,何必汲汲然去之乎?
引證哀十一年《左傳》云:「孔文子〈即孔圉〉之將攻太叔也,〈衛大夫大叔疾〉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矣,〈胡ㆍ瑚同〉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曰,『鳥則擇木,木豈能擇鳥?』」〈言主人不能執賓〉○案仲尼於此,不對斯足矣,何必悻悻然命駕乎?興兵搆亂,以伐人之國家,則其謀主危矣,合觀兩事,其志見矣。且衛靈ㆍ孔圉,皆不義而用兵,故孔子避之。苟其合理,則固嘗沐浴而請討矣。
事實《史記ㆍ世家》云:「孔子適衛,主蘧伯玉家。他日靈公問兵陳於孔子,明日與孔子語,見蜚鴈仰視之,色不在孔子,遂行復如陳。」《集註》云:「是歲魯哀公三年,孔子年六十矣。」○案《春秋》,哀二年,四月丙子,衛侯元卒。〈即靈公〉安得魯哀公三年,靈公問陳乎?靈公問陳,蓋在定公之末年。〈十五年〉是年孔子去衛,如陳而過鄭。有匡人之畏,至於絶糧之厄,明在哀六年,距問陳之年,已七年矣。
徐自溟云:「當時衛之軍旅,掌于王孫賈,孔子豈肯與小人共議其事?」
在陳絶糧,從者病,莫能興。子路慍見曰:「君子亦有窮乎?」子曰:「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
[编辑]孔曰:「孔子之陳,會吳伐陳,陳亂,故乏食。」〈邢云:「以〈孔子世家〉文而知也。」〉補曰魯定公末年,孔子去衛,哀公六年,復自衛至陳,有絶糧之厄。○補曰從者,弟子及僕御從行者。病,飢憊也。○孔曰:「興,起也。」○補曰慍見,以怒色見於夫子也。〈見音現〉○補曰君子居亂世,固當窮。〈分之所固然〉以其仕止,不踰節也。小人窮,則濫而爲非,故不窮。○何曰:「濫,溢也。」〈補云:「踰節犯分,謂之濫。」〉
事實《史記》云:「孔子去衛,復如陳。自陳遷于蔡三歲,吳伐陳。楚救陳,軍于城父。〈哀六年〉聞孔子在陳ㆍ蔡之間,楚使人聘孔子。孔子將往拜禮,陳ㆍ蔡大夫謀曰,『孔子賢者,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疾。今者久留陳ㆍ蔡之間,諸大夫所設行,皆非仲尼之意。今楚大國也,來聘孔子。孔子用於楚,則陳ㆍ蔡用事大夫危矣。』於是乃相與發徒役,圍孔子於野,不得行,絶糧。」○朱子曰:「是時,陳ㆍ蔡臣服於楚。若楚王來聘孔子,陳ㆍ蔡大夫,安敢圍之?且據《論語》,絶糧當在去衛如陳之時。」○齊曰:「時陳服楚,蔡服吳,吳ㆍ楚交戰無虛歲。孔子蓋爲楚昭王之聘,徘徊陳ㆍ蔡,而絶糧於其間也。」○純曰:「孔子去衛,復如陳。自陳遷于蔡,自蔡如葉,去葉反于蔡。是孔子自去衛,而往反于蔡ㆍ葉之間,凡三歲。自魯哀公二年至四年也。」○案孔子之始去衛,在定末年,吳之侵陳,在哀元年,〈見《左傳》〉而孔子時不在陳。衛靈公之卒,在哀二年。〈見《春秋》〉而哀三年五月,桓宮ㆍ僖宮災。孔子在陳聞火,曰:「其桓ㆍ僖乎!」〈見《左傳》〉哀四年,孔子自陳適蔡適衛。哀六年,孔子自衛之陳,厄於陳ㆍ蔡。〈見年表〉而是年春,吳伐陳,而楚救陳,〈句〉師于城父,〈哀六年《左傳》〉則絶糧之厄,正在哀六年之春。記事者,必不以相距七年之事,合之爲一章。在陳絶糧之當爲別章無疑。朱子以絶糧謂在去衛之年,本據《論語》,若別爲一章,則無可據矣。《左傳》ㆍ《史記》,豈可悉斥之爲妄乎?旣經絶糧之厄,孔子不應再游陳ㆍ蔡,而哀三年之在陳聞火,旣有明文,則在陳絶糧,必在哀三年之後,《史記》其不虛矣。
事實《家語》云:「楚昭王聘孔子。孔子往拜禮焉,路出于陳ㆍ蔡,陳ㆍ蔡大夫相與謀曰,『孔子賢聖。其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病。若用於楚,則陳ㆍ蔡危矣。』遂使徒兵距孔子,孔子不得行,絶糧七日,外無所通,藜羹不充,從者皆病。」〈〈在厄〉篇〉○案此竊取《史記》文也。《家語》者,僞書。
孔曰:「孔子去衛如曹,曹不容,又之宋。宋遭匡人之難,又之陳。會吳伐陳,陳亂,故乏食。」○案匡人之畏,明在定末年。吳之伐陳,明在哀六年。孔注連言之,殊不明矣。
純曰:「絶糧是異時之事,則『在陳』之上當有『子』字,別爲一章。〈如『歸與』章例〉今詳本文,疑《史記》有誤,當依朱說以《論語》爲斷。」○案先儒皆以此之故,合爲一章,然『祭如在』ㆍ『互鄕難與言』ㆍ『舜有臣五人』ㆍ『柴也愚』之等,文例不一。〈『祭如在』,宜有『子』字,『柴也愚』,宜稱『子曰』〉此不足以破《史記》也。孔註ㆍ馬《史》ㆍ《左傳》ㆍ《家語》,無不相合,不可作一時事。
鄒嶧山云:「從者病,莫能興,只是病吾道之不能興起于時,不必作飢餓說。」○駁曰非也。
純曰:「慍見者,不豫之色,見於面也。《家語》云,『子路慍,作色而對。』」〈子路宜不離夫子之側,何以及病進見乎〉○駁曰非也。
徐自溟云:「子路以爲夫子少從靈公意,與之言軍旅,而與我共行三軍,亦不至行之,陡卒而有絶糧之窮也。」○案通作一章,則此義甚好,奈相距七年何?
何曰:「君子固亦有窮時,但不如小人窮則濫溢爲非。」○駁曰非也。本旨不明。
程子曰:「固窮者,固守其窮。」○案子路以君子之窮,愕爲非理,孔子答之爲常理。若作固守說,非所以破其惑也。
考異陸氏《釋文》,陳作陣。○純曰:「非也。陣字,王羲之所作古文無之。說見《顏氏家訓ㆍ書證》篇。」○案純說見《佩觿集》,然《史記》已有陣字。〈〈淮陰侯傳〉云:「先行,出,背水陣。」〉
子曰:「賜也,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對曰:「然,非與?」曰:「非也,予一以貫之。」
[编辑]補曰多學,謂博學。〈廣涉群經,以學道〉識,記也。〈邢云:「記識之。」〉○補曰對曰然者,順以遜也。曰非與者,將受誨也。○補曰一者,恕也。五典十倫之教,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所以行之者,恕也,斯之謂一以貫之。
何曰:「善有元,事有會,天下殊塗而同歸,百慮而一致。知其元,則衆善舉矣,故不待多學而一知之。」○邢曰:「我但用一理以貫通之。」○駁曰非也。平叔知孔子與子貢問答爲何說乎?一貫之解,曾子親口言之,明明白白,後之儒者,猶復熟視含疑,不肯往從者,其心以忠恕爲小也。老子言『一生二,三生萬物』,佛氏言『萬法歸一』,孔子言『一以貫之』,可以相配,爲天地間至高至大之言。曾子落而下之,斲而少之,爲『忠恕』二字,極卑極小。故晉儒違之,宋儒違之,於彼則曰『曾子自領妙道,以糟粕酬門人』,於此則曰『子貢不能妙悟,以秕穅學聖人』,此吾道之巨蔀也。原夫人生斯世,自落地之初,以至蓋棺之日,其所與處者,人而已。其近者曰父子兄弟,其遠者曰朋友鄕人,其卑者曰臣僕幼穉,其尊者曰君師耆老。凡與我同圓顱而方趾,戴天而履地者,皆與我相須相資,相交相接,胥匡以生者也。我一人,彼一人,兩人之間,則生交際。善於際,則爲孝ㆍ爲弟ㆍ爲友ㆍ爲慈ㆍ爲忠ㆍ爲信ㆍ爲睦ㆍ爲婣,不善於際,則爲悖ㆍ爲逆ㆍ爲頑ㆍ爲嚚ㆍ爲奸ㆍ爲慝ㆍ爲元惡ㆍ爲大憝。吾道何爲者也?不過爲善於其際耳。於是作爲禮法,以道其善,以遏其惡,一動一靜,一言一默,一思一念,皆有刑式禁戒,俾民趨辟。其文則《詩》ㆍ《書》ㆍ《易》ㆍ《春秋》,旣千言萬語,而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枝枝葉葉,段段片片,浩浩漫漫,不可究學,要其歸,不過曰善於際也。善於際,何謂也?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無以交於右。斯之謂善於際也。括之以一字,非即爲恕乎?然則恕之爲物,如一條繈索,貫得千萬箇錢,孔子所謂『一以貫之』,非是之謂乎?天之所以察人之善惡,亦惟是二人相與之際,監其淑慝,而又予之以食色安逸之慾,使於二人之際,驗其爭讓,考其勤怠。由是言之,古聖人事天之學,不外乎人倫,即此一『恕』字,可以事人,可以事天。何故而小之也?一者,恕也。
毛曰:「曾子一貫在忠恕,子貢一貫只是恕。」○駁曰非也。曾子ㆍ子貢,竝無大小。曾子ㆍ子貢之一貫,竝無知行之別。曾子ㆍ子貢之一貫,竝無忠恕ㆍ單恕之異。況此一貫,本是夫子之物!語曾子,不必爲大,語子貢,不必爲小,語曾子,不必該備,語子貢,不必省約。曾子曰『唯』,不必爲受道統,子貢無對,不必爲隔膜子。〈純云:「子貢不應,近於不違如愚。」〉儒者當精微處,混侖而不劈,當圓融處,破碎而多端,其爲病均也。《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起句旣雙舉忠恕,而下節單言恕,何也?忠恕即恕,非有二也。先儒謂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今人知之,若先有一物,在內爲忠,然後自此推轉,發之爲恕,豈不大謬?審如是也,孔子二以貫之,豈一以貫之乎?恕爲之本,而所以行之者忠也,忠恕非恕乎?曾子ㆍ子貢之本無層級,如是也。四書者,吾道之指南也,而《大學》ㆍ《中庸》,都是恕字之衍義,《論語》ㆍ《孟子》,其言強恕以求仁者,重見疊出,不可殫指,則夫子之道,一『恕』字而已。執此一字,以之接人,仁不可勝用也,而今之儒者,摸撈探索,東塗西抹,每云萬殊一本,復合一理,執天地萬事萬物,都歸之於一理,曰『此夫子之道。』夫子之道,無亦空曠渺茫矣乎?以一理貫萬物,於自己善惡,毫無所涉。終日儼然危坐,究得萬殊一理,不念父母妻子在傍訕己,鄕黨賓友歸而議己,其與『庭前柏樹子』,相去未遠。此學道者,所宜戒也。
質疑《集注》曰:「方信而忽疑。」○案先生長者,將有所言,發問如此。弟子當順其旨而導其言,冀聞明教,不應曰『我則不然』,以塞其言也。朱子謂曾子ㆍ子貢積德積功,將有所得,故夫子告之以一貫。此謂瓜熟而蒂落,水到而渠成也。一貫不是神異之言,恐不必如是。且知旣有一箇一貫,行又有一箇一貫,則仍是二貫,恐不然也。
子曰:「由,知德者鮮矣!」
[编辑]朱子曰:「由,呼子路之名。」○補曰知德,謂知人之有德也。孔子與子路,周流四國,不遇知己,感慨而告之。
王曰:「君子固窮,而子路慍見,故謂之少於知德。」○韓曰:「此句,當在『子路慍見』之下。」〈見《筆解》〉○朱子曰:「此章蓋爲慍見發也。」○案『鮮矣』二字,本是慨惜世人之辭。若慨惜於子路,則豈云鮮矣?子路不知德,而語之曰知德者鮮矣,則是恕子路也,豈責子路乎?此章與慍見無涉。○孔門弟子,其最受切責者子路。然其汲汲行道之志,斷斷從師之忠,於諸弟子中,最熱最猛。故孔子許之以乘桴浮海,猶然相從,斯可知也。師弟二人,周流四國,卒無所遇,及其遲暮也,悵然感慨曰:「知德者鮮矣!」斯豈切責之言乎?將子路平生,但受切責而無一言以相與乎?
引證皐陶曰:「都!在知人。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立政〉曰:「古之人,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亦越文王ㆍ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案此之謂知德也。此章與下章,疑一時所言。
質疑《集注》曰:「德,謂義理之得於己者。」○案德者,直心之攸行也。修於己曰修德,察於人曰知德。先儒每訓之爲得,諧聲也。然摸捉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