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豫章王嶷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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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豫章王嶷箋
作者:張融 南齊
本作品收錄於《張長史集

(朱謙之,吳郡錢塘人。父昭之假莽田側,為族人幼方所焚,謙之雖小,便哀戚如執䘮事,長不婚娶。永明中,手刅殺幼方,詣獄自繫時,嶷為郡刺史,别駕孔稚珪兼記室劉璡、司徒左西掾張融牋上嶷,嶷言之世祖,嘉其義,乃遣謙之隨曹虎西行。將發,幼方子惲於津陽門伺殺謙之,謙之之兄選之又刺殺惲,世祖曰:「此皆義事,不可問。」悉赦之。)

《禮》開報仇之典,以申孝義之情,法斷相殺之一,以表權時之制。謙之揮刃軒冕,既申私禮,繫以就死,又明公法。今仍殺之,則成當世罪人;宥而治之,即為盛朝孝子。殺一罪人,未足弘憲;活一孝子,實廣風德。張緒、陸澄,是其舊鄉,應具來繇。融等與謙之竝不相識,區區短見,深有恨然。

本南北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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