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豫章王嶷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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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豫章王嶷笺
作者:张融 南齐
本作品收录于《张长史集

(朱谦之,吴郡钱塘人。父昭之假莽田侧,为族人幼方所焚,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执䘮事,长不婚娶。永明中,手刅杀幼方,诣狱自系时,嶷为郡刺史,别驾孔稚珪兼记室刘琎、司徒左西掾张融笺上嶷,嶷言之世祖,嘉其义,乃遣谦之随曹虎西行。将发,幼方子恽于津阳门伺杀谦之,谦之之兄选之又刺杀恽,世祖曰:“此皆义事,不可问。”悉赦之。)

《礼》开报仇之典,以申孝义之情,法断相杀之一,以表权时之制。谦之挥刃轩冕,既申私礼,系以就死,又明公法。今仍杀之,则成当世罪人;宥而治之,即为盛朝孝子。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张绪、陆澄,是其旧乡,应具来繇。融等与谦之并不相识,区区短见,深有恨然。

本南北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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