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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台64交字第965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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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令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台六十四交字第九六五二號
1975年12月24日
本作品收錄於《總統府公報 (民國64年12月29日)
總統府公報第2893號第6至7頁

      交 通 部
副本收受者
      內 政 部

  六十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自六十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院   長 蔣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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