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溫韜等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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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溫韜等詔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7

德州流人溫韜,生為黔首,起自綠林,依憑中夏干戈,劫盜本朝陵寢。遼州流人段凝,豺狼類性,梟獍為謀,無端而幾害平人,得便而常懷逆節。嵐州司戶陶玘,曾司藩翰,恣黷貨財,自處竄流,彌興怨望。憲州司戶石知訥,比居賓佐,合務參揮,當守殷閉據夷門,發文字扇搖戎帥。原州司馬聶嶼,擢從班列,委出親賢,不守條章,強買店宅,其後細詢行止,頗駭聽聞,喪妻未及於半年,別成婚媾,棄母動逾於千里,不奉晨昏。而皆自抵刑章,各行竄逐,都無省過,但出怨詞。在朕意雖欲含宏,於物論固難容舍,尚全大體,隻罪一身,並令本處賜死。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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