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央教育會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論中央教育會
作者:陸費逵
宣統三年
1911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一,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本年學部仿日本高等教育會議之制,奏開中央教育會於京師。將以集思廣益,補助教育行政,甚盛事也。開會一月,重要議案通過者甚多。記者幸得與於旁聽之列,今特本所聞見略論述之,以為留心教育者告焉。

當記者之初至京師也,人言嘖嘖。贊成茲會者有之,嘲笑茲會者亦有之,大概可分為三派。甲派之言曰:「吾國新政之成績,當以教育為最著。然上下之情,暌隔太甚。各省狀況與夫民間之經驗,學部不盡知也。故措施之間,未能盡當。學務大臣憂之,特開斯會,冀溝通難解之疑問、滯塞之情形,以便措施。自此以後,吾國教育之進步,殆可一瀉千里,沛然而莫之御乎。」乙派之言曰:「學部去年受資政院之質問,頗覺困難。特開斯會,羅致資政院有力之議員,以免今年九月再受抨擊。此議發之一二司長,學務大臣贊成之。然侍郎丞參,並不以為然。謂其未必能免資政院之抨擊,而將先受中央教育會之困難,不如不辦雲。」丙派之言曰:「籌備清單,今年有擬訂定國庫補助小學經費章程,試辦義務教育章程,頒布國語課本等事。去年陸海軍部,又有奏准軍國民教育方法一案。學部慮其事之難行,欲經中央教育會否決,便可取消。斯會之開,實消極的而非積極的也。」此三派之言,絕不相同,未敢判其是非。數月之後,觀議決各案之進行如何,即可參透此中消息,固不必今日臆度也。

本屆議決各案,裨益於初等小學者最巨。若義務教育章程,若國庫補助小學經費案,若國庫補助養成小學教員經費案,若變更初等教育方法案(列手工為必修科,不設讀經講經科目,男女同校),皆直接間接助初等教育發達者也。就中尤以初小男女同校,關係尤大。蓋不如是則女子終不能受義務教育也,而頑固之儔,方斤斤力爭,以為有妨禮教。夫男女同處社會之中,於尊嚴之學堂,則不許髫齔之男女同校。於遊戲之處所,則任年長男女之雜沓,誠不知其用意何在。況青年男女違禮之行,決不出於學校,尤決不出於十歲以下之共學。此吾敢斷言者也。至於初小不設讀經講經科,新舊之爭尤烈。林傳甲痛哭流涕,以為是亡國舉動。孫雄袖上諭讀之,以為箝制人口之計。可笑亦可憐矣。夫經之為物,其用有四。精義格言,人人所當服膺,則采入修身課本可也。治平要道,為國者所當力行,則法政大學及專門法政學堂編入講(議)〔義〕可也。文章古雅,可資風誦,則選入國文讀本可也。事實制度,古史所征。則講習歷史,用為參考可也。諸君競言尊經矣,抑知所以尊之之道乎。夫粱肉非味之至美者歟,然以飼嬰兒,適足以戕其生。初小之不讀經,豈謂經之不美乎,亦以兒童讀而不解耳。況各經之中,皆有精義。與其專讀一經,食而不化,何如選擇各經之精華,分別淺深,配列高中小各學年,編入修身課本國文讀本,令其能讀能解,且可責其能行乎。見不及此而徒爭意氣,自命有功聖教。吾恐孔、孟、程、朱復生,未必肯認為功臣也。分辨事理之不勝,至借帝王之力以箝制人口。聖人之徒,固如此乎。初小須加課夏小正爾雅(孫雄主張),亦上諭所規定乎?若謂上諭為永不可變,則祖宗之法可不變,科舉可不停,學堂可不興。學子日討生活於五經詩書足矣,何必言教育,更何必開中央教育會也。停止獎勵案,贊成者甚眾。若沈君恩孚、陳君敬弟、姚君漢章、汪君榮寶所論各節,皆極透徹。反對者左支右絀,理由不足,故終以大多數通過。此實教育上之大關鍵。此案實行,則教育上種種窒礙可消其大半矣。彼反對此案者,亦非真正心為教育以是為提倡之資也。其心理大概不外兩種。一則部中人員之一部分,以為舍此則學部無以操縱;一則自己子弟,方在高等以上之學堂肄業。如果停止,則垂得之翰林主事知州知縣,立即不翼而飛,豈不可惜。故頗有主張宣統五年實行者。蓋彼時己之子弟,業已卒業。停止與否,非我所與知矣(余過天津時,有某君者為〇〇公所科員,曾再三詢余停止獎勵即實行否。余漫應之,後詢知其二子一在北洋大學、一在高等工業,明年皆可卒業,故如是注意也)。幸此利祿之途,自愛者不敢過於力爭,而又無尊聖之標幟。上諭為護符,加以已得官者,方恨後進之過多。故為此案之梗者,終於不勝也。

軍國民教育議案,爭論亦極激烈,然皆有所蔽。贊成者理由完足,吾固極表同情。但此事何事,而可明白宣布乎?夫此案之精神方法,皆普通教育所有事,規定於各項章程之中足矣。初不必別為一案,大加鼓吹。外以招敵國之疑忌,內以啟學子之紛囂。此吾於贊成一派,不能不為忠告者也。反對派之主張,純然消極。即以打靶言之,學堂打靶雖不能無弊,然若行之得宜,則利浮於弊,可斷言也。如因偶有流弊,遂謂其不可行,則因噎廢食之見耳,充斯意也。陸軍偶有譁變,即停練陸軍;醫藥時或殺人,即可禁止行醫。有是理乎?學堂打靶,猶得曰偶有流弊也。若夫體育會打靶,則毫無流弊之可言。卒因林炳章之一言,而以九票之少數否決。林炳章之言,會員固未聽明。後列會員,遽爾起立,殊為誤會,亦中央教育會之污點。而會場建築之不善,實屍其咎。蓋林炳章並未看清修正案,所言者,皆學堂打靶之弊,並未及體育會隻字。而遂冒然以體育會不打靶通過,洵異聞也。

統一國語為當今第一急務。統之之法,必須音標,無待言矣。音標之要點有三。音符正確,一也。今用漢字,則不免各以其固有之音讀之,必難保其正確矣。語音完備,二也。今則僅以京音為準,將來各省之音勢必歸於消滅矣。符號優美,三也。則漢字之上,加以點圈橫豎,殊不美觀。無論何國字母,皆未見其如此之凌雜也。夫國語編輯調查,必用多數解國語之人,不可用一二語言不明之人。今盡委之高君毓浵。夫高君之言,常居北京者亦不能盡解。試問彼日二時間之演說,聽明者幾人,詎能令通行全國乎?而又用漢字為音標,根本方法已謬矣。會中倉卒研究固屬不可,然令各會員各述意見,於七月內呈部。不加討論,吾殊不謂然。恩君華言今年各員自行研究,草具說帖,明年大會再議,自屬正當辦法。而以限於籌備清單之故,不能待之明年,此說遂不行。甚矣籌備清單之魯莽滅裂而遺害無窮也。

就議決各案觀之,成績卓然。第一次開會已能如是,實可喜之現象。唯今年之弊有三。一則朝野顯分二派,時為無謂之競爭。一則各省會員紛紛提議,深明教育之會員,不能以同一之眼光,向同一之目的進行(變通初等教育方法案本為聯合會議決案,各員合力進行故結果獨佳)。一則會場房屋不能聚音,常有誤聽之處。竊謂明年當於此三點注意,則成績必更可觀也。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1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