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才教育職業教育當與國民教育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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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才教育職業教育當與國民教育並重
作者:陸費逵
民國二年
1913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一,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亦載《陸費逵與中華書局》,中華書局2002年1月出版。

十年以往,興學者輒侈言大學高等,而輕視小學。於是內則京師大學,外則各省高等學校,不問學生之有無,教員之善否,同時並舉。建築開辦之費若干萬,經常費用若干萬。辦理不善,成效鮮睹,詬病之聲,洋溢國中。於是輿論一變,謂必先有小學而後有中學,有中學而後有大學。注重國民教育之聲,舉國風靡,至近五六年而極矣。然而多數之學生,智德體三者,未曾愈於曩昔。而人才消乏,上下交困,反日甚一日。教育救亡之論,幾疑其為虛誕。此其故何也?蓋前者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其枯而涸,亦何足怪。後者則如惰農之治田,不知耕鋤,不知培植,雜五穀於莠稗之中,雖溉之壅之,而卒不能收穫也。庚戍之夏,教育雜誌增刊《世界教育狀況》之出版,余作「緒論」冠其首,曾標國民教育、人才教育、職業教育三者並重之說。是夏[1]同人組織中國教育會於京師,余起草會章,復以是三者列入會綱。顧言之無文,說焉不詳,不足以動人觀聽。民國成立以來,國民教育、社會教育之說盛行,人才教育、職業教育幾在屏除之列。說者謂民國貴平等,故教育當采水平線的,不當偏重人才以生階級;人生貴有世界觀,故當重美育,而不必孳孳於實利。是說也,以理論言之,未嘗無一日之長。以事實言之,則國民自殺之道也。夫國民教育,以水平線行之,所以使全國之人,具有人生必不可少之智識,以為國家之基礎也。人才教育,則以出類拔萃為宗,所以使天才卓越之人,習高等專門學問,以為國家社會之中堅也。職業教育,則以一技之長可謀生活為主,所以使中人之資者,各盡所長,以期地無棄利,國富民裕也。一國之立,非有曾受教育之國民,則風氣僿陋,民俗愚頑。為民謀樂利,民反阻之。欲事改革,尤戛戛乎其難。此固吾國數十年來曾受之痛苦也。昔者對於國民教育,漠視太甚,致有近數年之反動。幾若各種教育,皆可任其有無,獨國民教育當推行也者。然以吾國今日情狀言之,人才教育、職業教育,殆較國民教育為尤急。目下國家社會之中堅,大半猶為曾受舊教育之人。文化日開,需用人才日多。如不早為培植,將來老成凋謝,繼起無人,實為國家社會之隱憂。富而後教,古有明訓。若饑寒不免,雖欲教育子女,力亦有所不能。況興辦學校,需費良多,決非一錢不名之社會所能有事。曠觀中外教育發達之程度,無不視貧富為比例。而非職業教育興盛,實業必不能發達,民生必不能富裕。故吾以為今日欲救危亡,第一須有人才,第二須有款項。有此二者而無國民教育,猶可力支危局,徐圖補救。無此二者,即使國民教育真能普及,而國無棟梁之恃,民有破產之憂。國已不國,則彼普及之教育,亦曇花之一現而已。況主持學務必需人才,維持學校尤恃款項。無人才無款項,國民教育決無由普及。而無人才教育、職業教育,則國民教育即使普及,亦不過增無數識字之遊民而已。此非吾之讕言也。近年卒業中小學者,頗不乏人,然類皆無所事事。揆厥原因,約有數端。中小學校,辦理不得其人,款項又復支絀,因陋就簡,成績不良。升學則程度不足,改習實業則學藝又不足應用。此一因也。教育界之人才款項,兩俱消乏。高等專門學校寥若晨星,職業學校更如景星慶雲,亘全國不數見焉。雖欲深造,而無升學之所。此二因也。實業界之人才款項亦甚缺乏。企業者寡,用人自少。此三因也。有此三因,於是教育愈普及,識字之遊民愈多,天下可嘆息之事,孰有過於此者哉。今日對於國民教育,尚有人知注重,尚有人能從事。其他政治實業,亦尚有少數任事之人,未嘗非前此興大學專門派學生出洋之效果。向使當日僅從事國民教育,恐人才消乏,尤甚於今日,欲求如今之現狀而不可得也。各國興學之歷史,亦非先從事國民教育。良以國民教育之普及,其事至艱,為費至巨,可漸幾而不能一蹴就。其事雖重,其效甚緩,特百年樹人為國家長治久安日進文明之大計,輕視固不可。屏棄百事而僅從事於茲,則尤不可也。人才教育、職業教育所費不多,收效至弘且速。日本明治五年開大學,明治十四年方實行義務教育。然推行至今,猶未達普及全國之目的。大學人才,早已輩出,為國楨幹矣。吾意我國教育辦法,須分三期。如下。

第一期

甲 國民教育漸次興辦,師範學校尤須注意,務使適用。目下師範卒業生萬難敷用,可多設教員養成所以助之。

乙 維持現有之大學。

丙 酌設規模弘大之高等專門學校十數所。

丁 聯合數省合設甲乙種實業學校實業教員養成所若干所。

戊 多派中學以上卒業者出洋留學。

第二期

甲 就開通省份,試行義務教育。

乙 擴充已有之大學。

丙 多設高等專門學校。

丁 各縣均設甲乙種實業學校。

戊 派專門或大學卒業者出洋留學。

第三期

甲 實行義務教育。

乙 添設大學及專門學校。

其尤當注意者如下。

第一 注意師範人才,勿令其太多,勿令其不足。

第二 第一二期內,一面專設大學及專門,一面多派留學。

第三 款項當以六成辦普通教育,二成辦人才教育,二成辦職業教育。今日財政分配未精,萬不可惑於國稅地方稅之說過分界限,當統籌全局用之。否則非如昔之全用於高考教育,即如目下之地方有稅,國家無款。大學專門,岌岌可危也。

嗟夫。大學有停辦之說,留學有減少之舉。高等專門,嘆風雨之漂搖。甲乙實業,更開辦之無期。循是以往,竊恐他國之人才,將為吾之棟梁。他國之實業,將充牣於吾國。是非以教育救亡,直以教育促亡矣。大政方針言人才教育以實業為主,仍世俗人云亦云之談。蓋人才範圍極廣,立國於世,何才不需,豈僅實業而已哉。

民國二年十二月,余歷江寧、濟南而至天津。所至之處,小學漸見發達,而人才教育、職業教育,不唯不進,反有一落千丈之慨。輿情如是,可賀亦可危也。輒書吾之主張,以谉國人。旅邸嘈雜,行篋乏書,言既無文,意猶未盡。他日有暇,當更引申發明之。

註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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