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於頔所進歌舞人事宜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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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於頔所進歌舞人事宜狀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67

右,臣三五日來聞於時議雲,前件所進者並是於頔愛妾,被普寧公主暗欲選進,今於頔所進事非獲已者。臣未知此說虛之與實,再三思之,皆為不可。何則?於頔自入朝來,陛下待之,深得其所,存其大體,故厚加寵位,知其性惡,故不與威權。中外人情,以為至當,在於於頔,亦自甘心。今因普寧奪其愛妾,眾人既有流議,於頔得以為詞,臣恐此事,不益聖德,在臣愚見,豈敢不言?伏見陛下數月以來,分別邪正,所有制斷,所有處寘,無不合於公論,無不愜於人情,惟此一事,實乖時體,關於損益,臣實惜之。今道路雲雲,皆有此說,是於頔自進,亦恐外人不知。去就之間,恐須卻賜於頔,內足以辨明聖意,外足以止息浮詞,又令於頔有所感戴。臣所聞所見如此,伏恐陛下要知,輒敢密陳,庶裨萬一。謹具奏聞,謹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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