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湖南遵旨設立商務局宜先振興農工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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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湖南遵㫖設立商務局宜先振興農工之學
作者:楊昌濟
1898年7月
本作品收錄於《湘報

署名「南學會課取第三名 楊昌濟」發表

東事旣平之後,中國積弱之情形曉然大著於天下,於是上自九重,下迄韋布,皆務爲變法自强之計。二三年來,內而京師,外而直省,新政新學紛紛見告矣。然而爲焉而不力,力焉而無效,效焉而未能擴充者,何也?則財力殫屈,而經費不足之故也。西人之立國也以商,其困我也亦以商,我而不大興商學以與之力爭,將何以自立於强大之間乎?近者,上諭各省設立商務局,此振興商務之機也。然愚以爲振興商務,固爲今日之要圖,而商務之本源,尤在於農工之學,其必先振興夫二者,而後商務可得而言也。今中國之患在貧矣。余嘗穆然深思,而歎吾中國之貧有由然也。農以生物者也,工以成物者也,商則轉而運之,而羣天下之人,則皆食而用之者也。今試取生物成物之人數與食物用物之人數比而較之,其多寡懸殊,不待悉數而知之矣。生物成物之數少,而食物用物之數多,宜乎天下嗷嗷,常苦不足也。又況東西各國之食貨精美而新奇,而吾之民皆爭售之,則食之用之之數益多。吾地之農工銷售滯而價值微,折閱而銷磨,則生之成之之數益少。夫然則地上之物有棄而不用者矣,有用而不盡者矣。用之不盡,則生之亦不盡,夫然則失其地上之富。地上之富猶且失之,更何論乎地中之富也。夫中國地處温帶,物產之富,甲於天下,而積貧若此,是何異無米爲炊,曾不知倉穀之可舂而閉門槁餓也,則皆由政治之學未明,士大夫惟務防弊而不務興利,聽農工之自爲之,而不稍加之意也。夫聽其自爲而不加之意,彼蚩蚩之民,其不浸荒浸廢而愈趨愈下者幾何哉?故中國而不欲自强也則已,誠欲自强也,固未有急於振興商務者也。湖南而不設立商務局也則已,誠設立商務局也,抑未有急於振興農工之學者也。

振興農工之法,約有三端,一曰學堂,一曰學會,一曰學報。而三者之中,又以學會爲最先。請言學會之辦法:必先有通達大局、慷慨任事而又富有田產者三數人,同心合力爲之主持號召,此學會之第一義也。旣有此三數人者爲之主持號召,則裒集捐貲,置買公所,廣邀同志,聚會講論,皆可次第行之,而無不克舉之患矣。以專門之義言之,則宜農工各立一學會,如其任事之人少,卽合立一學會可也,又不然而皆以商務局總其成亦可也。學會之經費旣裕矣,公所旣立矣,會友旣集矣,則亦必有總理之人,亦必有坐辦之人,亦必有議事之會友,亦必有講論之會友,亦必有通信之會友,亦必有主講之人,亦必有會講之期,亦必有問答之事。而會友所以振興夫農工之學者,其致力之處約有數端,一曰考察,一曰聯絡,一曰化導。

所謂考察者何也?一曰考察人數也。一境之內,若農、若工,必詳考之,類別而書之籍。其中稼穡、脩治技藝精善者若干人,農而任田千畝以上、役屬十人以上者若干人,工而授徒衆多者若干人,家稍殷實者若干人,現在執業者若干人,幼而學習者若干人,老而休息者若干人,不肖者若干人。其有和平服衆忠信不欺而頗能解事者,尤必特著明之。如是而後聯絡化導之方可得而施也。此一事也。一曰考察公費也。凡農之與工無不有公所,無不有公費,如木工之魯班廟,鄉間之社穀是也。悉心訪察,具知其數,然後可徐爲勸導,使出其無用之積貯以興無窮之美利也。此一事也。一曰考察物產也。一境之內,地面之物共有若干種,初考其名,次考其用,次考其價,次考其大小短長之度,次考其根幹枝葉之異,次考其色味氣臭之別,次考其生產之時,次考其所宜之地,次考其種植栽培之法,次考其收𮒗配製之方,次考其供本地之用者若干,次考其出口之數目若干,次考其銷行者何地,次考他地價值與本地價值之比校,類別爲表,繫以圖說,則有用之物不至有見遺之患,而經營推廣之功可以漸而施也。此一事也。一曰考察水利也。一境之內,池塘井壩共有若干,凡應添設者,應擴充者,應修治者,與夫工程之難易,經費之多寡,一一訪聞的實,而著之札記,以徐圖之,則旱荒之患可滅。此一事也。

所謂聯絡者何也?一曰聯絡讀書明理之人,使與會中之人同心協力,以振興農工爲事。先取之宗族,次取之親戚,次取之鄰里,次取之世交,以類及類,展轉牽引,但使主持號召之人堅忍不懈,以感動羣倫爲己任,無不日引而日衆者,夫猝以振興農工之事責之士人,似亦難能而不暇矣。然迫於謀生而不暇以爲者固多有之,而有暇以爲者亦甚多也,特倡之無其人耳。誠使讀書明理之人咸慨然以振興農工爲己任,則隨處聚會,隨處講論,而振興之策,自日出而不窮矣。此一事也。一曰聯絡農工之人。夫農工之樸鈍者,性也,抑習也。苟無士人爲之聯絡,則各事其事,沒世而不能相通,不能相通則無鼓舞奮興之意,無講求變化之方,而業不加精,𫉬不加厚,雖有新法,亦苟安怠惰,而不屑以求矣。聯絡之次第,亦先取之宗族,次取之鄰里,次取之親戚。而前所謂農而任田千畝以上者,工而授徒衆多者,和平服衆、忠信不欺而頗能解事者,與夫經理公費之人,尤當加意與之聯絡。於是而化導可以漸施,卽考察亦易於措手。此一事也。

所謂化導者何也?一曰加意於村塾蒙學也。農之子恆爲農,工之子恆爲工,大抵然也。今之爲農工者,方其幼也,無不入小學矣,然而多不識字者,是有名而無實也。今之教村童者,當以解目前通用之字義爲主,而教以說部之文法。凡農工專門應知之事,與爲人之大義,皆著成專書。盡變從前無益之教法,要於三年四年,無不識之通用字義,無不解之粗淺文法,則將來可以看淺近之書,可以閱演義之報,終身賴之矣。力不足以多備束脩從名師游,則以會中之人任其教事,而以會中之捐貲足之可也。此一事也。一曰審定章程也。凡農與農之交涉,工與工之交涉,與凡應有之交涉,皆爲酌定則例,使得所遵循,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其不肖者,衆不之齒,則惰者有所畏,而良者有所勸矣。此一事也。

綜此數端,學會最初之辦法略具於此矣。夫學堂者主也,學會者輔也。始之創興學會者,所以爲學堂之基礎也;繼之擴充學會者,所以補學堂之不及也。夫學堂之事則甚難矣,一難於任事之人,二難於經費之裕,三難於聘請良師,四難於精選子弟,故非學會大興之後未能開辦也。誠始四者備矣,則大購化學之材料與應用之機器,卽農工之業以爲教,而卽農工之業以爲學,學成之後,給予憑單,使爲異地之教習,則風氣漸開矣。於是而更出專門之報,以互相資益,則轉移甚速矣。夫如是,而農工之學尚不振興者,未之有也。生物、成物之數旣多,而商務猶不可興者,亦未之有也。余故曰:必先振興農工之學,而後商務乃可得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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