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裴延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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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裴延齡表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0

臣某言:臣昨二十五日宰臣伏宣聖旨,以陸贄敗官罪狀,不可書於詔命。陛下慈仁愛人,恩宥愚直,仍令後有所見,得以上聞。臣忝職諫司,不勝大幸。臣等前所上表,言陸贄等得罪之由,起於讒構,此皆延齡每自倡言,以弄威寵。及奉宣示,奸詐乃明。陸贄久在禁垣,複典樞要,今之譴責,固出聖衷。竊以李克勵誌卹人,勤身奉職,惠愛之化,洽於細微,頃以公事之間,與延齡相敵,未貶之月,延齡亦以語人。讒構之端,群情是惑。臣聞大臣之體,出於讒辭,安可持密勿之言,為忿怒之柄?朝廷側目,遠邇搖心,百官素不能親附延齡者,屏氣私門,不知自保。陛下聖德下照,物無所遺,豈獨厚於一夫,而乃薄於天下。伏惟發誠謹中官,備問閭裏,有言延齡無罪,李克有過,臣實微眇,敢逃天誅?李克覆族亡家,於臣何害,事關大本,不敢自私。延齡奸計萬殊,方司邦賦,必能公用財賄,陰結匪人,則他時之過,彰聞路絕。伏以貞觀遺訓,日經宸心,去其邪謀,以慰天下,幸甚幸甚。臣不勝懇迫之至。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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