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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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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論下
语言:中文
类型:古文
年代:宋朝
作者:蘇洵
中文> 古文> 諫論下

夫臣能谏,不能使君必纳谏,非真能谏之臣;君能纳谏,不能使臣必谏,非真能纳谏之君。欲君必纳乎,向之论备矣;欲臣必谏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触神、忤雷霆,亦明矣。圣人知其然,故立赏以劝之,《传》曰:“兴王赏谏臣”是也。犹惧其选阿谀,使一日不得闻其过,故制刑以威之,《书》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风丧心,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谏哉?赏与刑不设,则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触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谁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尽得性忠义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与之临乎渊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谓之勇。不然为怯。”彼勇者耻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与怯者,则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与千金。不然则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犹未能也。须臾,顾见猛虑,暴然向逼,则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庄矣。然则人岂有勇怯哉?要在以势驱之耳。君之难犯,犹渊谷之难越也。所谓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者,勇者也,故无不谏焉。悦赏者,勇怯半者也,故赏而后谏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后谏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赏为千金,以刑为猛虎,使其前有所趋,后有所避,其势不得不极言规失,此三代所以兴也。

末世不然。迁其赏于不谏,迁其刑于谏,宜乎臣之噤口卷舌,而乱亡随之也。间或贤君欲闻其过,亦不过赏之而已。呜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渊谷乎?此无他,墨刑之废耳。三代之后,如霍光诛昌邑不谏之臣者,不亦鲜哉!

今之谏赏,时或有之;不谏之刑,缺然无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无,则谀者直,佞者忠,况忠直者乎?诚如是,欲闻谠言而不获,吾不信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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