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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季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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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季方傳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17

先君子五女,妹生最後,適謝氏子師錫。其祖國初督學山西,饒於財,子姓習侈縱偷苟。妹始嫁,家中落而未盡,妹夫尚多紈翽之好。妹性簡默貞靜,不相中,時被陵暴,戒女從者勿聞於二親。余間訊之,含淚終不言。數年中,舊業盡摽,薪米半吾家訾給。妹夫嘗遘厲疾,危在旦夕。余往視,妹私謂余曰:「死生命也,恨無子。本生姑在堂,而兄公小叔皆貧不能自存。將若之何?」蓋懼身無依,歸母家,而不能顧其姑也。

余難後,供奉蒙養齋。妹送母至都門。每孟夏,余出塞,迫冬始還。老母起居,惟妹是依。間語苞曰:「汝妹名寧壽,今果送吾老。古云:『初生所命,多為終身徵兆。』理果有是哉!」母終,遺衣物付妹。妹南歸,盡棄以買妾,生一子。自是以後,每隆冬,常質繭衣復襦,忍寒凍,而不忍妾與孺子饑。余命道希兄弟計口計日致米蔬薪膏,供億其家,而奉妹於吾家。妹忽忽不適,問故,曰:「吾不與家人共寒饑,心不能安。」一歲中,必數歸視。未旬日,衣裳鮮在笥者矣。先人家則:肉食有常期。妹每言不喜茹腥,而取其錢市果餌以食孺子。

嗚呼!女子處饒樂而家室和平,易為賢耳。昔先君子不治生產,而好交遊。家無僕婢,吾母逾五十,猶日夜從灶上掃除,執苦身之役。然先君子所交,皆楚、越遺老,鄉邦俊人,古義尚可以自慰也。若妹之艱貞,則幾於《易》所謂「明不可息」者矣。其事雖族姻,妹不欲使聞知,而余乃筆之書。蓋天下後世欲明婦順者,不可不更備此規軸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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