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季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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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季方传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17

先君子五女,妹生最后,适谢氏子师锡。其祖国初督学山西,饶于财,子姓习侈纵偷苟。妹始嫁,家中落而未尽,妹夫尚多纨翙之好。妹性简默贞静,不相中,时被陵暴,戒女从者勿闻于二亲。余间讯之,含泪终不言。数年中,旧业尽摽,薪米半吾家訾给。妹夫尝遘厉疾,危在旦夕。余往视,妹私谓余曰:“死生命也,恨无子。本生姑在堂,而兄公小叔皆贫不能自存。将若之何?”盖惧身无依,归母家,而不能顾其姑也。

余难后,供奉蒙养斋。妹送母至都门。每孟夏,余出塞,迫冬始还。老母起居,惟妹是依。间语苞曰:“汝妹名宁寿,今果送吾老。古云:‘初生所命,多为终身征兆。’理果有是哉!”母终,遗衣物付妹。妹南归,尽弃以买妾,生一子。自是以后,每隆冬,常质茧衣复襦,忍寒冻,而不忍妾与孺子饥。余命道希兄弟计口计日致米蔬薪膏,供亿其家,而奉妹于吾家。妹忽忽不适,问故,曰:“吾不与家人共寒饥,心不能安。”一岁中,必数归视。未旬日,衣裳鲜在笥者矣。先人家则:肉食有常期。妹每言不喜茹腥,而取其钱市果饵以食孺子。

呜呼!女子处饶乐而家室和平,易为贤耳。昔先君子不治生产,而好交游。家无仆婢,吾母逾五十,犹日夜从灶上扫除,执苦身之役。然先君子所交,皆楚、越遗老,乡邦俊人,古义尚可以自慰也。若妹之艰贞,则几于《易》所谓“明不可息”者矣。其事虽族姻,妹不欲使闻知,而余乃笔之书。盖天下后世欲明妇顺者,不可不更备此规轴也。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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