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州司法參軍李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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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州司法參軍李君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4

貞元十七年九月丁卯,隴西李翱合葬其皇祖考員州司法參軍楚金皇祖妣清河崔氏夫人於汴州開封縣某裏。昌黎韓愈紀其世,著其德行,以識其葬。

其世曰:由梁武昭王六世至司空,司空之後二世為刺史清淵侯,由侯至於貝州,凡五世。其德行曰:事其兄如事其父,其行不敢有出焉。其夫人事其姒如事其姑,其於家不敢有專焉。其在貝州,其刺史不悅於民,將去官,民相率讓嘩,手瓦石,胥其出擊之。刺史匿不敢出,州縣吏由別駕以下不敢禁,司法君奮曰:「是何敢爾!」屬小吏百餘人,持兵仗以出,立木而署之曰:「刺史出,民有敢觀者,殺之木下!」民聞皆驚,相告散去。後刺史至,加擢任,貝州由是大理。

其葬曰:翱既遷貝州君之喪於貝州,殯於開封,遂遷夫人之喪於楚州。八月辛亥,至於開封。壙於丁巳,墳於九月辛酉,窆於丁卯。人謂:「李氏世家也,侯之後五世仕不遂,蘊必發,其起而大乎!」四十年而其兄之子衡始至戶部侍郎。君之子四人,官又卑。翱,其孫也。有道而甚文,固於是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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