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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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州司法参军李君墓志铭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64

贞元十七年九月丁卯,陇西李翱合葬其皇祖考员州司法参军楚金皇祖妣清河崔氏夫人于汴州开封县某里。昌黎韩愈纪其世,著其德行,以识其葬。

其世曰:由梁武昭王六世至司空,司空之后二世为刺史清渊侯,由侯至于贝州,凡五世。其德行曰:事其兄如事其父,其行不敢有出焉。其夫人事其姒如事其姑,其于家不敢有专焉。其在贝州,其刺史不悦于民,将去官,民相率让哗,手瓦石,胥其出击之。刺史匿不敢出,州县吏由别驾以下不敢禁,司法君奋曰:“是何敢尔!”属小吏百馀人,持兵仗以出,立木而署之曰:“刺史出,民有敢观者,杀之木下!”民闻皆惊,相告散去。后刺史至,加擢任,贝州由是大理。

其葬曰:翱既迁贝州君之丧于贝州,殡于开封,遂迁夫人之丧于楚州。八月辛亥,至于开封。圹于丁巳,坟于九月辛酉,窆于丁卯。人谓:“李氏世家也,侯之后五世仕不遂,蕴必发,其起而大乎!”四十年而其兄之子衡始至户部侍郎。君之子四人,官又卑。翱,其孙也。有道而甚文,固于是乎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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