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韓朝宗吳興郡別駕員外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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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韓朝宗吳興郡別駕員外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2

高平郡太守上柱國長山縣開國伯韓朝宗,頃承榮獎,擢在神京。輒薦凶人,超登赤縣,果彰貪穢,大獲贓私。舉非允當,己有比周之責,使之交易,更涉嫌疑之地。頗招物議,實紊朝章,宜從貶黜,用申懲戒。可吳興郡別駕員外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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