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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齋集/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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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近齋集
卷十二
作者:朴胤源
1817年
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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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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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心界限云云。愚於盛說。不能遽從。豈栗翁說先入而然耶。來諭所謂合道理者爲道心。則必也不合道理。然後爲人心。然則何以曰上智不能無人心乎者。其說似矣而恐有不然。人心之稱。只主當初發於形氣而言。而其合於道理與不合道理。屬於後面事。姑未之論。及其或聽命於道心。或流而爲人欲然後。方有合道理與不合道理之別。上智之不能無人心。只是謂有其發於形氣之人心也。非謂有其不合道理之人心也。此似無可疑。且盛諭謂人心之爲道節制者。是人心之得正者。而道心之爲氣所掩者。是道心之失正者。得正失正。雖由於理氣之相勝負。然不可以此䵝昧其本名目。其說亦似矣而恐又不然。夫名者何也。稱其實也。其實得。則其名亦隨而得。其實失。則其名亦隨而失。人心旣得正。則因得道心之名。道心旣失正。則遂失道心之名。其理勢然也。何可於人心。吝惜其進占新號。於道心。假借其虛冒舊名乎。此愚所以有二者之心。互爲始終而人道之稱。皆指初發之說也。愚之此說。固本於栗翁。而非爲尊畏先輩而不敢違也。求之義理。實有合於意見故也。然今有難之者曰。人心之合於道理者。謂之道心則可矣。而道心之掩於形氣者。謂之人心則不可。道心旣不能直遂而不中於節。則已是人欲也。何可謂之人心乎。此說亦似矣而又有不然。所謂惻隱羞惡之不中節者。特言其過不及。未便是惡也。不可直斷之以人欲也。雖其不中節者。流而爲人欲。而姑只就道心發處中間掩於形氣者而言。則謂之人心。不亦可乎。如是詰辨。似可區處方得。無疑於栗翁之說也。未知尊意如何。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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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心說。奉繹盛諭。豈不精簡直截矣而猶似有未盡然者。請復質之。舜以人心道心對說。朱子以性命形氣兩下說破。則名目分矣。界限嚴矣。高明之不欲互易看。愚亦不敢遽以爲全非也。然理氣之有勝負。而人道心變遷。則於是乎有相終始之說焉。惟其有性命形氣之對言也。故謂之相終始。若無形氣性命之對言。則初安容互字相字說耶。故人心始生於形氣而合於性命。旣曰合道理。則亦可曰合性命。則終爲道心。道心始原於性命而掩於形氣。則終爲人心。是實變而名亦變也。曰生曰原者。語其始也。曰合曰掩者。語其終也。高明之所言。始之實也。愚之所言。終之實也。宜乎其多言而愈不合也。書經及中庸序文。誠似無相終始之意。而舜與朱子大綱說。栗翁則細推說耳。所謂細推說者。非攙入外來義理爲也。實發其本文餘意也。朱子序文。雖不直說相終始之意。而細玩之則自有相終始之苗脉。何則。人心危則可知道心之安也。其曰危者安。豈非人心之合於性命而爲道心者乎。道心微則雜出人心之間也。其曰微者愈微。豈非道心之掩於形氣而爲人心者乎。以此觀之。不待語類人心皆道心之說。而已有相終始之意矣。然則栗翁之說。乃朱子之旨。朱子之旨。乃大舜言外之意。何可不信乎。至如序文結辭人心每聽命之文。欲爲畢竟不離於人心之名之證。則恐或未然。人心之變而爲道心。乃聽命以後事。方其言道心爲主而人心聽命也。勢當擧其本名。譬如禮言取人之子爲後。旣取而爲己後。則是己之子也。而猶曰人之子云。則言其所從來之本。故不得不然也。然旣爲己之後。則是己之子。非人之子也。人心之變爲道心者。於此雖或因稱其本名。旣已得其正而合於道矣。則豈終不可稱爲道心乎。氷得溫氣。融而爲水。則謂之水。不謂之氷。雨遇寒氣。凝而爲雪。則謂之雪。不謂之雨。人心之爲道心。道心之爲人心。何以異此。其實變則其名亦變。非强使之然也。來諭謂四端之因形氣而不中節者。直謂之人心。亦少曲折。人心之名。只是發於形氣之稱。夫豈有別樣曲折。且以愚之前書謂合道理與不合道理屬後面事。而又謂人心之合道理者爲道心。道心之不中節者爲人心。有所矛盾。此似不深察愚意而云。夫以人心爲合道理與否未分者。蓋指其始發也。非謂終無合道不合道之分也。人心之初危而未定可以合道可以不合道。及其合道則爲道心。不合道則爲人欲矣。所謂合道理與否屬於後面者。特指人心耳。非並指道心也。道心。自是發於道理之稱。安容謂合道不合道。不當言於道心乎。且夫以道心之不中節爲人心者。非謂不中節而爲人心。乃謂掩於形氣而爲人心。只以形氣二字而言之耳。辭雖未達。意則在此。實非矛盾也。試更取鄙書而詳察焉。夫人道心旣已兩對說。則因其本名而無變可也。必曰相爲終始。必曰互易其名者。何也。以道理爲主也。以道理爲主。故雖人心而得其道理。則進而爲道心。雖道心而失其道理。則退而爲人心。此之謂終始互易。所以明夫心用流通之妙。而要使人一身渾是道心也。其立言之眞切。從可見矣。若使人心雖得正而終不得爲道心。則將有以得正之道心。爲不貴欲絶之。而閉其口以爲飮食之正。裸其體以爲衣服之正者矣。吁亦其殆也已。道心雖失正而終不失爲道心。則將有以失正之道心。爲非病而欲守之。小不忍以爲惻隱之正。疾已甚以爲羞惡之正者矣。吁亦其謬也已。故徒知各分之名。而不究互易之實。則其偏而有弊也至此矣。可不念哉。或曰。人心可以爲道心。道心可以爲人心。則界限不明。非所以惟精也。愚曰。此正所以明界限。此正所以惟精也。徒見其始而不考其終。只知其分而不識其互。則亦豈所精察而不雜哉。其言惟一也。不曰守其道心之正。而曰守其本心之正者。何也。毋論人心道心。惟其合於義理。皆爲本心。此亦可見人道心相爲終始。非一定而不可易者也。未知高明以爲如何。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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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木之喩。誠亦辯矣。然蘿木自是兩物。人道豈是二心。特以主理主氣而異其名耳。人心之爲道心。如旁枝之達而爲直榦。則本是一木而已。然譬喩者。言其似也。似則非其眞矣。來諭所謂莫如秉實而論之者是矣。秉實而論之。而其肯綮。在於惟一聽命之訓。則先就此惟一聽命之文。而更質之可乎。惟一。固宗主之義。而所以宗主之者。何也。以其道也。雖人心而合於道理。則是亦道心。獨不可宗而主之乎。朱子釋惟一。不曰一則守其道心之正。而曰守其本心之正。則蓋言人心之得其正者。亦本心云耳。至於據聽命二字。以愚說爲喚客爲主指下爲上。此則近於易位次而壞名分。最爲惶恐。然足下旣以譬喩爲非實。而又爲譬喩。何也。足下旣爲譬喩矣。愚亦有一譬喩。今有弟子聽命於師也。動靜言行無不取法而克肖其師。則又有人來尊此弟子爲師。此本於聽命而致之耳。人心之聽命於道心而復爲道心。豈非類此耶。聽命二字。恐不必太泥看也。

心纔發出。合道與不合道已判。無先後可言云云。

心纔發出。便已判合道不合道。則似無容聽命於道心之隙。而不待道心之區處。自合於道。是人心自主張而爲耳。恐似不然。且以此心驗之。有飢而思食之念。方其始發也。只思食而已。未及思當食者食。不當食者不食之義。則是合道與不合道未分也。飢而思食。是當然之理。則自其思食而謂之合道亦可也。而但其下又有當食者食。不當食者不食一節。則雖謂之合道不合道未分可也。此固不可截然分先後。而亦容有先後之可言。以此分始終不亦可乎。

形氣之掩。有此三端。以一端而蔽之。恐近孤單云云。

來諭中四端元不得發而歸於人欲者。已是人欲。不可謂之人心。四端之始則油然。終爲形氣所掩者。局於氣而善端遏絶消沮。則是道心之亡而爲人欲者。如人初見赤子入井。而惻隱之心闖然發出。中間計較有納交要譽之心。則是亡而爲人欲。皆不足言於道心之爲人心者。道心之爲人心者。元只是四端之不中節者。如見大盜被刑而流涕者。此與栗谷引大禹泣辜之意不同。只其氣偏柔所致。何以謂有三端也。愚未之信也。

危微。以體段而言。安與愈微。以工夫所致而言云云。

人道心互易。乃工夫以後事。愚旣說互易。則安得不指工夫以後耶。

合道與不合道之間。恐無着危字之地云云。

危者。存亡未分之辭也。若纔發而已合道則安矣。纔發而不合道則亡矣。固不容說危字。而亦有可以爲善可以爲惡。二者之間。未分時節。則其機危矣。故曰危而未定。然此與本文惟危字少異。本文危字。易私而難公。故危非專爲存亡未分而云也。愚說危而未定四字。終似未穩。謹當商改。

盛說直指其本來界限。鄙說推言其後來變易。所主而言者旣異。而强欲合之。其勢决不能也。要之兩說不可廢一。朱子於兩說俱通處。有並存之例。姑依此置之。以俟知者如何。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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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誨。荷意之勤。然愚則姑請並存。而座下則必欲偏廢。恐欠公平廣大之意。今雖更辨。不出前說之外。亦覺支離。且旣不可歸一而徒事乎張皇紛挐。朱夫子所謂勞攘無益。氣象不好者。不可不念也。幸依前敎。捨之而論他爲妙。別換一事。思之前賢有成法耳。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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曩於面晤時。鄙說有性字該貫動靜之語。蓋謂性有未發已發。不可偏以靜言性也。盛論駁之曰。以已發爲性。無異於以四端爲性之說。愚不敢自是而容有更商者。夫性通乎動靜而無不在也。靜而性之體立。動而性之用行。此性之全也。若專以靜爲性。則是性也爲有體無用之物矣。其可乎。樂記之人生而靜天之性也。中庸章句未發則性也。只以動則有善有惡。而靜則有善無惡。惟於靜時可以見性之本體云爾。非直以靜狀性。亦非以未發訓性也。然則五性感動而動亦是性也。性發爲情而情亦是性也。尤翁所謂性與情。命名雖殊而其理一也者。豈不信矣乎。愚故曰性字該貫動靜。至於以四端爲性之說。專以動爲性也。愚說則兼動靜言性也。座下比而同之。而實相不同矣。雖然貫動靜之貫字。恐有混於心涉於敬之嫌。今欲改之曰。性含動靜。或曰性乘動靜。未知如何。朱子曰。太極含動靜。性卽太極也。謂之含動靜不可乎。又曰。太極者。本然之妙。動靜者。所乘之機也。心有寂感而心是氣也。性有動靜而性卽理也。理乘是氣則謂之乘動靜不亦可乎。朱子嘗曰。一動一靜而行乎動靜者。性之眞也。由此觀之。性不可偏屬于靜也明矣。如何如何。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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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樂記性字。雖曰以靜中之理爲性。而所謂靜中之理。實亦動中之理。豈有無動之靜。朱子云靜亦動之息。觀此則言靜而動在其中矣。何可偏以靜看性乎。至如張子心統性情之語。豈不極爲精密。而朱子於釋明德。以爲合心性而言之。此處去一情字矣。性實包情。言性而情不外是矣。又何必每分性情言之乎。所諭靜則謂之性。雖用樂記例。樂記則靜字蓋言性之本體。非以名性。而今加謂之二字。則直以靜爲性之名也。不亦偏乎。朱子說行乎動靜者。性之眞也。下曰故曰天命之性。則是天命之性。兼動靜也。豈不明甚矣乎。

性與理字。固有分看時。而性實心上之理。則何可曰理兼動靜而性不兼動靜乎。有靜無動。豈性之全乎。中庸章句。以理訓性。固指對氣之理。而對氣之理。其果無動乎。安有泛言之理兼動靜。而對氣之理一於靜乎。理非氣則不動。而無動之之理則氣何由動乎。故對氣之理。亦可以含動靜看也。

情字從性從用。是言性之用也。若以性之用爲非性。則惡在乎體用一源之義也。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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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字說奉領。固知精義之有在。而迷見終未釋然。愚本以性兼動靜看。而近看南塘同異攷。中庸條小註曰。性之未發爲中。已發爲和。分言則性情。統言則只是性。此又可爲鄙說之一證也。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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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翁說性情字。名殊而理一者。卽動靜一性之意。座下執理一字。欲分性理而二之。竊恐未安。塘丈說卽中和一性之意。今何必不曰一性而必曰一理乎。發未發。卽心之寂感。則固可言於知覺。而心性無二用。心未發而性未發。心已發而性已發。如人乘馬。馬立而人亦立。馬行而人亦行則。發未發。獨不可言於性乎。未發則性與性之未發。語法果似不同。而濂溪先生旣曰。五性感動。則性之有未發已發可知。濂翁之說亦以有間於朱子之說而不信乎。情亦是性四字。語涉驚怪。宜高明之最所致疑也。然程子嘗有道亦器器亦道之語。道器二物也。而猶且云爾。性情本非二物。則謂之情亦是性。豈不可成說乎。性爲未發底情。情爲已發底性。濂溪曰。中也者和也。雖謂之和。亦是中可也。

四性合體用。則仁體柔用剛。義體剛用柔。仁義豈非兼動靜乎。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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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說頃日回敎。只及於情亦是性而不及於性兼動靜何也。愚竊嘗思之。樂記,中庸微有不同。樂記專以靜言性。以其下有感於物而動故也。中庸天命之性性字內。實兼動靜。蓋此句與下句。不見動靜字故也。讀者以第四節未發與已發分言者牽連看。遂以天命之性爲未發。率性之道爲已發。而實則天命以賦與而言。率性以事物而言。未必各分動靜。如第四節之文也。何以言天命之性兼動靜也。章句釋之以爲健順五常之德。健順非動靜之理乎。大本者天命之性下以爲天下之理。皆由此出。出者便是言動字矣。然則性豈非兼動靜乎。未發非性之名。固是性之本體而不可名性。所謂未發則性也。亦是此意。若以未發爲性。則以中爲性可乎。若謂性只是靜。則天之命令。豈以有靜無動之性而命之性。豈有體無用底物乎。此理正好看得分明也。

情亦是性。非敢混名目而無別也。旣曰情。又曰性。則未嘗不分言之也。下一亦字。蓋欲於名目分界中。見其動靜。非二也。此正所謂一而二二而一者也。盛說卽塘老所謂分言則性情之義也。愚說卽塘老所謂統言則只是性之義也。各有所主。然而愚則統言而實又欲分之。高明則只分言而不欲統言之。未知於此誰爲偏也。朱子曰喜怒哀樂莫非性也。見張无垢中庸辨解。喜怒哀樂是情也。而乃曰莫非性也。則此顧不可爲情亦是性之證乎。周子通書所謂中。座下以爲允執之中。而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則已發之中與未發之中。本非二物也。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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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解喜怒哀樂莫非性也。來諭以謂原於性之意誠然。莫非二字。可見性外無物之意。愚亦何嘗直以情作性。只是動靜一理之意。辭雖未達。義何可害。愚之此語。蓋慮夫人偏以靜看性判性情爲二而發。自不覺其混於名目之科也。然情亦是性。近於愚之刱說。猶可以語病而改之。性兼動靜。明有朱子說。愚何敢易之也。愚謂中庸言性與樂記不同。而高明不賜領納何也。天命之謂性。不曰天命而靜之謂性。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不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性。則中庸性字。其果與樂記同而專言靜者耶。盛說之只出於分性情界限。非以性爲塊然不動底物。愚豈不知。但恐靜則謂之性一語。易使人泥看。墮於偏枯耳。大抵高意喜分析而惡渾合。恐近狹滯。朱子於理氣。嘗曰離合看。或離或合。何嘗一定之有哉。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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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說。來示以或問爲據。而鄙論正亦以或問而發。高明所據。似在於或問首節以性言之則仁義禮智云云。而愚陋所證亦在於或問第四節天命之性萬理具焉喜怒哀樂各有攸當數句。此處不露出情字。而只於性字內說及喜怒哀樂。則豈非性之兼動靜者乎。然首節所言仁義禮智。下有曰四端。統於其間。則此已兼動說矣。與第四節所論未始有異也。朱子之旨。本自如此。而吾輩偏執以爲說。宜其愈支離而愈參差也。近閱論性答藁序。反覆詳思。始知彼此之論。折衷於斯而有可勘斷者矣。其文曰。如論性無不該。不可專以靜言。此固是也。然其說當云性之分。雖屬乎靜。而其蘊則該動靜而不偏。以此觀之。賢者與愚陋之往復。所爭無多。只是分與蘊之間而已。合之則一矣。又曰。樂記以靜言性則可。如廣仲遂以靜字形容天性之妙則不可。朱子旣以樂記言性爲可。則性當主乎靜。主乎靜而動未嘗不包在其中矣。如是看爲宜。而愚也向來實欲明此性體用之全而兼動靜三字。却似無賓主之分。今却未安。且於前日過疑盛說。有若以靜字形容性妙如廣仲之病。故主張兼動靜三字愈力矣。及見最後書。有謂靜中含動之理。於是知高見非有體無用之失。而只於靜與動分主賓耳。此說若早出。則愚何必費了多話乎。然則靜是性之分。動是情之分。當從明者之見。以析其界限。而動靜之爲一理。體用之非二事。亦不可不看得此意也。如何如何。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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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論喜怒哀樂發而皆中節之皆字。盛說固善會疑。亦似有見。故愚因而商量者三四。求之傳文。參之章句。卒未有如高明所解者。則竊不能無惑。請復質之。夫所謂和者。中之異名。特以已發故爲和。而實則不外乎未發本體之中。中是未發之至善。和是已發之至善。旣爲至善則和字也。大非一情中節之所可當。而必也四情盡中乎節。然後方可當得此和字。故子思子於傳文必下皆字。深玩味之。可見也。故朱子釋之曰。發皆中節。情之正也。又於或問曰。皆得其當。無所乖戾。是皆發明子思之意。而每以四情皆中於節爲言。是以饒雙峰亦以爲譬諸天時。三時得宜而一時失宜。則不得謂之和。此說覺是眞的。不可以小註諸儒說而忽之也。今高明以饒說爲未信。而其所自爲說者。則曰此皆字非四情盡中於節之謂。猶言一情中節。皆謂之和云爾。皆字意本屬中節之上。而今乃移之於謂字之上。則已爲未安而於和字本旨。終有不協。蓋和有大小。言之有分合。喜發而中節則喜情之和也。怒發而中節則怒情之和也。哀發而中節則哀情之和也。樂發而中節則樂情之和也。此則一事之中。各有其和而所謂和之小者也。總喜怒哀樂四情之中節。而集而爲和。則所謂和之大者也。子思子之所謂和。大和也。高明之所謂和。小和也。泛言和字。則固可如高明說。若論此章之和。則不容如此說。一端之和。何足以語全體之和乎。饒氏之說。似宜再思也。以天時言之。冬氣雖乖。而春氣溫暖則謂之春和可也。春氣雖乖。而夏氣燠熱則謂之夏和可也。此四時各有其和。而謂之太和則未也。人情之偏全。何以異於是哉。愚故以饒說爲可取也。然饒說之是非。亦不必言。而朱子訓釋皎然明甚。當從朱子而已。何可別生意見。以犯手勢乎。且若如盛說。則皆字下中節之上。兩間離絶讀之然後。方似可通。而此毋論其義理事實之如何。卽其文義。豈不牽强而不順矣乎。章句之發皆中節皆。與中節之間。可連而不可絶也。或問之皆得其當皆。與得其當之間。亦可連而不可絶也。則皆字之非屬謂之也明也。然竊觀尊意。亦非欲必如此勘斷。蓋其所起疑也有由矣。盛說以爲喜怒哀樂無一時並發。方其喜情之發也。怒哀樂未發焉。卽此喜情之中節而和已在焉。何必待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之四事集而四情盡發中節之後。方始謂之和哉。又以爲和字若作仁字看則已。不然則一情之和。亦和也。若必待四者皆中而後爲和。則和之成也久而且難。顔子之大賢而不免違仁於三月之後。則念頭之差。喜怒哀樂中。微有過處矣。顔子其將不得爲和乎。又以爲此下末節致和。卽言四者皆中於節也。此段則只言四者之情。各一其和也。若以此段和字謂四者皆中於節。則後段所謂致字。何所致焉。玆數說者皆似矣。而實則皆有不然。喜怒哀樂固無一時並發者矣。此以其發之或先或後。隨事感應者言。若自道理之該貫處言。則惟當備擧四者之全而言之。其發時不齊。似不必論也。和與仁。固有情性之殊。而所謂和。旣是純粹至善之稱。則尊而比之於仁。亦可也。顔子蓋不免違仁。而三月之前則仁自如也。曷嘗以顔子謂不得爲仁乎。違仁時雖違於和。三月之內八十九日則自有其和。何可謂之不得爲和乎。至於以此段謂和與末節致和分看一事。與四事者云云。恐尤未是。中和以體段言。致中和以工夫言。所謂工夫。非本來體段之外。有所增益。只於其本體推以極之耳。何可以此而遂分一事之和四者之和。各屬兩段乎。愚故於盛說。終不敢聞命。幸試更思之。或言衆人有霎時之中。則亦宜有霎時之和。而一事中節。不得謂之和。則衆人之情。必不能四者皆中節。是衆人有霎時之中而無霎時之和也。子以一情中節爲不成和。無乃過乎。愚答之曰。中者。四情都未發時。故雖衆人。容有霎時存其本體者。至於和。四情之發。隨境各見。故衆人或有一二情得正。而不能四者皆正。其有霎時之中而無霎時之和者。以此也。雖然以本情之體段而言。則衆人之情。亦豈無和乎。此孟子所謂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者也。愚見如此。未知以爲如何。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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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微之說。指示紕繆。良荷良荷。第有更商者。所諭聖人之人道心安而不危著而不微。竊恐未然。人心旣是惟危者。則雖聖人之人心。亦惟危矣。道心旣是惟微者。則雖聖人之道心。亦惟微矣。若曰凡人之人道心危微。聖人之人道心安著。則是舜之此二句。只爲常人之心言矣。聖人垂訓之意。恐不如此。朱子語類所謂聖人之心自是不危。亦是聽命於道心以後事。非謂其體段本來不危也。如果本來不危。則豈有惟聖罔念作狂之戒乎。且云安與著是本體而危與微自歸於失其本體。恐又未然。安與著。爲心之未發本體則可。而爲人道心之本體則不可。危與微。爲失其未發本體則可。而謂之失其用上本體則不可。且旣以危微做病爲未安。又以危微直做本體爲未安。危微果非病。則可做已發上體段。何如是區處不得耶。安著屬之體。危微屬之用。終非人道心用上說之意之敎。卽或人所詰於愚者。而愚已以源頭之說應之矣。何爲未蒙領察也。危者安。微者著。於未發本體。不加毫末則好矣。來意之必欲於用上論。無乃太局乎。至於出入無時莫知其鄕。朱子不以爲心病見石子重書試考見如何。

與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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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之喪將靷。而家中只有夫廟。則朝祖之禮。何以爲之耶。朝祖本象卑者之出。必辭尊者。則婦人之於夫。亦當朝廟。而但告辭請朝祖之祖字。改以何字耶。用顯辟之義。稱以朝辟如何。尤庵先生曰。古人謂廟曰。祖禰廟。亦當稱祖。然則夫廟亦稱祖。似無害。如何。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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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喪隔大祥一日而身死者。似待葬後退行祥祭。而無妻又無他子。亡人又無妻。雖無變制之人。當如禮行祥事耶。

此係變禮。難以臆斷。然旣與本無爲三年者不同。則大祥之祭。不可不行。雖無變制之人。行祥祭然後。几筵可以入廟。未知如何。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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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禫家子弟行素一節。未知盛見如何。

禫卽吉祭。子弟似不必行素。禮云禫而先飮醴酒。先食乾肉。則禫之日。雖主人亦不當行素耶。抑禫亦有哭泣之節。其日則猶不忍卽進酒肉耶。愚未的决。尊意如何。前期行素。在子弟似爲過矣。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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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忌日赴擧之非。所敎誠得之。鄙意本亦如此。應擧與從宦。實有不同。行公有奪私之義。求榮有忘哀之嫌。不可比而同之也。禮無明文。故人有疑者。而忌是含恤不及他事之謂。則他事不可爲。况求榮乎。愚以是知斷然不可也。先輩之論。不及於此。似以無待於言耳。

或言齊戒日則不可赴。罷齊後則可赴。此正先輩先輩。似是陶庵。所謂但知忌祭之爲重。不知忌日之爲重者也。齊戒日赴擧。固有欠於專一致齊。而以古者無忌祭之時推之。齊戒日容有可赴之道。齊戒日赴擧著爲禁令。恐科儒有行不得之慮。未知如何。

或言母忌日有父命。則實難不赴。此義又如何。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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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戒日赴擧之說。蓋不得已也。與其忌日赴擧。寧齊日赴擧之謂也。非以此爲正當道理也。然當分散齊與致齊。主祭者與參祭者。蓋散齊不弔死問疾。不與凶穢宴樂。科擧與此數事不同。參祭者雖在執事之列。終與主人有間。來敎固出於嚴祭祀。而鄙論亦係通變。或不以徇俗苟且見罪否。

齊戒當通時忌論。忌祭致齊只一日。時祭致齊非一日。或二日。或三日。行祭前二三日不赴擧。在科儒誠爲難行。不量人情而徒立虛文。亦欠權宜。不知如何而可也。然致齊之致字甚重。出入於塲屋紛擾之中。非所謂致也。主祀者則終不可許赴。抑有一道。時享日有進退。與科日相値。則改卜無妨耶。以科擧而退祭祀。得無未安耶。此亦在所當商也。母忌日父命。所引尹和靖金剛經事。亦不得已也。如以十分道理言之。當以喩父母於道爲正耳。

答吳士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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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主淸嚴。忌主悲哀。以悲哀言則親忌與祖忌有輕重。以淸嚴言則祖忌與親忌無異同。親忌雖重。只用一日。禮有忌日。無忌月。齊戒雖嚴。執事者終與主人有間。科擧異於不潔之事。且出塲經宿則或可與祭。故向有所云云。及因來敎而思之。勿論祖忌與親忌。主祭者與參祭者。致齊日皆不赴擧。正得淸嚴之義。鄙論終恐墮落第二矣。

時祭與科日相値則改卜與否。旣告祠堂之後則不可云者。來諭誠然。

答魚景國用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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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記曰。淫樂慝禮。禮亦有慝禮乎。

慝禮。如孟子所云非禮之禮是也。

與洪而中義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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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中斗縣得之。意况何如。在兄情勢。似不如圻邑之爲便矣。百里雖小。民社責重。君子所宜盡心。以吾兄平日讀書之力。爲政固不難。而亦當益加勉勵。無或少忽如何。律己奉公愛民好士。皆治邑之事。而其本則敬而已。簿書期會之間。無所不用其敬者。卽朱夫子與范伯崇書語也。聊爲送之。

答洪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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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祭出主祝。更考家禮本文。則高曾祖禰諸正位。皆列書於某親祔食之上。先後之序。比備要爲詳。以此觀之。則祔位雖多。皆當聯書於正位列書之下。而摠而言之曰祔食。不必各言某祔某位之意。蓋與祝文之代各異板不同。且歸重於最尊位故也。

答李士兼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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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弟大祥。在於今月二十九日。而從嫂今日遭其親喪。祥日卽成服日也。成服後似可行祥事。而行祀在於曉頭。成服在於晩後。則成服前行祀亦甚未安。未知如何。

五服未成服前廢祭。栗翁有定論矣。亡人之室內遭親喪。則於主人爲外祖父母喪也。成服前。不可行祭。勢當卜日追行。而但有變通之一端。祥日旣在成服日。則曉頭先行成服。仍卽行祭。似無不可。蓋成服本是因朝哭之禮。朝哭依生時晨省之禮。則鷄鳴後成服非違禮。如此行之。果如何耶。第事勢恐難斡旋。亦易窘迫。然則終不如退卜日期行祭。幸更詢於知禮者如何。

答李士明彥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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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帛。虞前不可埋者。似當還奉而祭之。發靷時無告辭。恐涉昧然。措辭製用如何。告辭措語曰。今以事勢權行藁殯。將奉靈柩。往就山上。發靷之曉因上食。或奠而告之。措語如是則可矣。

答李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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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主人之喪。有爲三年者。則爲之再祭。頃有人引此以爲再祭。是大小祥而已。禫則無之。愚意不然。再祭之文。特大綱說。旣行大小祥。則雖不言禫而禫在其中矣。蓋二祥實無與於大功者。而爲其有當行三年者爲之。則其義祥禫宜無異也。若用此意。則今貴宗人家。當爲其從嫂行禫祭。至於吉祭。果無其義。若以從子奉祀當改題。則於吉月朔日。只以酒果告而行之。如來示爲得矣。

答趙子淳有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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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持其志無暴其氣。又曰。善養吾浩然之氣。上下氣字。所指同耶。無暴與善養集註及小註諸說。似有地頭之不同者。未知如何。

持其志無暴其氣之氣。與善養吾浩然之氣之氣。本是一氣也。而養成以後。則謂之浩然之氣。未養成之前。則謂之志氣。其體段有大小之分。無暴與善養。其工夫有淺深精粗之別。集註與小註以爲地頭之不同者。似以此耶。

無是餒。呂子約以爲氣餒。朱子深斥之。然則所餒者。果何說耶。程子曰。欿然而餒知其小。此似謂氣之餒者。而朱子深斥呂說。何也。

無是餒。呂說誤矣。是之一字。卽指氣也。非指道義也。餒之爲言。卽體餒也。非氣餒也。蓋言無浩然之氣。則其體餒也。故朱子釋此節餒字曰氣不充體也。其下因曰。其體有所不充。至下節又曰。其體有所不充。皆去一氣字。其意可見矣。程子說欿然而餒。果似作氣餒。而尤翁以程子此說之載於集註甚疑之。至曰不敢知矣。

取禮之輕者與食之重者而比之。奚啻食重。禮之輕於食者。果指何等禮耶。

禮之輕於食者。固難指的言之。而如黔敖之食其謝也。可食之類是歟。

答趙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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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墨皆生於東周時。而楊則不知何國人。學於老子矣。墨則宋人。守宋城而與楚人公輸般戰者也。

答趙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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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疏。髽有二種。一是未成服之髽。一是成服後露紒之髽。今考兩註。其論髽者同曰露紒。曰用麻。而何以分作二種之證耶。其曰露紒者。何謂耶。髽猶男子之括髮。括髮至成服去之。而乃曰髽衰三年。何也。

儀禮疏髽有二種之說。詳考本文。未見其爲異制。二種之云。如俗稱二件之謂。蓋制樣則一而用則有二也。小斂髽。成服亦髽。以一髽而易一髽也。露紒似是以麻布繞紒。不全覆紒而露出紒形也。男子成服括髮。婦人至紒猶髽者。未詳其義。然男子重首。故去括髮。婦人不重首。故不去其髽耶。此則臆見。不敢質言。

有人遭出繼子婦之喪者。兄謂當服大功。果爾否。古禮適婦大功庶婦小功。唐禮各升一等。後世遵而行之。出繼子降爲大功。則其妻宜降爲小功。而盛論如此。未知何據。

出繼子婦服。鄙說誰傳之耶。此則未記其與人論此也。子婦服。後世升之。庶婦爲大功。故兄弟子之婦。亦服大功矣。蓋子雖出繼。本生父之視之也如兄弟之子也。故服以不杖期。此見於備要五服圖下。旣服出繼子以不杖期。則當服出繼子之婦以大功如兄弟子之婦矣。來諭所云出繼子降爲大功云者。豈引古禮而言歟。古禮今則似難用之矣。

答趙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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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斬衰章妻爲夫條。記曰婦人不爲夫而杖者。姑在爲夫杖。疏曰。婦人在夫家。惟爲主乃杖。故爲夫與長子。雖不爲主亦杖。若除非爲主則不爲杖。婦人於夫與長子外。爲主而杖者。何喪也。舅姑服。是不杖期。而爲主而杖之文。不見於傳記。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是在室女。非在夫家者。此果何所指耶。

儀禮婦人杖一欵。古禮舅姑服是不杖期。則婦人於夫與長子之外。無當杖之喪矣。豈有在夫家爲主而杖者乎。疏說甚可疑。姑闕之何妨。

答趙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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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諭氣質之說。此係精微難言處。如愚淺見。何以剖析仰對乎。然竊嘗謂氣質二字分而言之。則氣是血氣質是資質。陰陽其氣也。剛柔其質也。氣得于天。質受于地。氣以淸濁言。質以粹駁言。此氣與質之分也。合而言之。則氣質之名爲氣質。可知其非心非性矣。何必言其某地頭耶。氣質與形質不同。氣質流行輕浮者。故可變。形質凝結堅硬者。故不可變。此又氣質形質之分也。退溪說。氣如俗言氣運。質如俗言形質。於如字上。可見其意。旣有如字。則非直以氣質作形質也。蓋以質對氣言。則較粗似有形體者故云爾。非謂氣質之質。直如栗谷所云不可變短爲長不可變醜爲姸之形質也。不以辭害意爲可耶。栗谷說惟心志可以變愚爲智變不肖爲賢。亦非指心之本然。人之本心純善。豈有愚智賢不肖之異乎。心有才能伎倆。故挾好底氣質而爲善。挾不好底氣質而爲惡。於是乎有愚智賢不肖之分。栗谷所指。卽挾氣質以後之心也。如是看得。則退,栗兩先生之說。非有相妨而亦無可疑者。如何如何。來諭所引朱子說心比理微有跡。比氣自然又靈。人心妙不測。出入乘氣機等語。可以爲心氣之辨之明證。而朱子又嘗云心無形而氣有物。則亦豈非分心與氣者乎。栗谷說心亦有本然與氣質不同。是得之朱子者也。擊蒙要訣惟心志可以變之云。旣非指心之本然。則與此說非相矛盾。不可謂彼爲未定之論也。夫氣質變化之方。要在於自省其偏處克將去。如偏於剛則矯之以柔。偏於柔則矯之以剛是也。學問思辨行五者。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則雖愚必明雖柔必强矣。子思子所訓。豈不信然。如是用工。自至變化。何患乎氣質地頭之難尋而工夫着手之處不明的乎。程,張以後。論氣質之性。發揮甚詳。殆無餘蘊。則見者自不明耳。非先賢之論。有未盡也。至若堯之欽明文思。舜之濬哲文明。文王之緝煕敬止。孔子之溫良恭儉讓。皆聖人之氣質至淸至粹者。而如是不同。未能混然無跡者。蓋氣質有許多般。故至淸之中。亦有不同。至粹之中。亦有不同。如兩程之大賢而氣質有嚴與和之不同也。雖聖人之氣。旣曰氣質則舜不必同于堯。孔子不必同于文王。羣聖人之氣質。雖不同而其爲淸粹則一也。愚見如此。未知如何。

與金士達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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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造高軒。覿顔者再。而欵扉則初也。其喜如之何。半日承晤。眞是勝十年書矣。早雪作寒。不審此時靜養起居復何似。仰溯無已。胤源遊山興盡。歸家意忙。而見方外感頗苦。寒程行役。良可關愁耳。兄弟將離。私心黯惘。而又與新得之良朋。乍合旋散。有如夢境。此又令人回首處也。偶有一詩。以道區區慕用之意。若得瓊琚賜來。則豈不使歸橐有光耶。甚企不宣。

答金士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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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心或人說。牢籠說去。太無分別。恐似未安。若言心之體則固是一箇。若言心之用則有斯二者。故中庸序曰。心之虛靈知覺。一而已矣。而所以爲知覺者不同。旣曰不同。則人心道心。雖謂之二件物事可也。人心固亦非理則無所發。而畢竟是生於形氣者。道心雖亦非氣則不能發。而畢竟是原於性命者。或生於形氣。或原於性命。二者之界限不同。則何可混看乎。其曰自人心而言。則滿腔子都是人心而已。更無道心。自道心而言。則滿腔子都是道心而已。更無人心云者。尤爲大錯。若如是說。則言人心時。一身中只有飢欲食渴欲飮之心。更無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乎。言道心時。一身中只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更無飢欲食渴欲飮之心乎。决不然也。夫心之知覺。或從軀殼上知覺。或從義理上知覺。自是兩頭底。故大舜分而言之。於是乎有人道心之目而發危微之訓。欲其精察而一守也。然則人道心之不可爲一也明矣。今若曰。人心而合於義理。則便是道心。道心而爲氣所掩。不能直遂。則便是人心。如栗谷先生說則可也。無此曲折。而直曰人心亦道心。道心亦人心。則將使二者。雜於方寸之中而不知所以治之矣。其可乎。愚以是謂或說不可從也。未知如何。

程子說以天理人欲釋道心人心。終恐未盡。朱子初年。亦嘗以人心作人欲而後改之。當以朱子後說爲正。蓋人欲與天理相對。消長善惡之分也。若以人心作人欲。則人心將歸於惡一邊耶。此朱子所以謂人心非人欲也。以食色言之。飢思食渴思飮。精盛思室。聖人之所不能無者。此人心也。饕餮於美味。沉溺於尤物。此人欲也。人心本非不好底。而惟其易流而爲人欲。故曰危。人心若是人欲。則豈但曰危乎。朱子說攧撲不破。實契大舜之本旨。更無可疑矣。朱子於凡理義名目。眞見其所以然後。稱停立言。一字不苟。其以人心爲飢欲食渴欲飮之心。直是精切。非欲人檢防其未然而姑爲是論也。流於欲以後。已成人欲。何必復謂之人心也。栗翁說人心有善有惡。亦並末流而言耳。非謂人心是惡。恐當活看。或說前旣言人心亦道心。而又欲以人心作有惡看。則似相矛盾。愚竊未曉也。

答金士達小學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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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書題。以題於小學書之意看之耶。

饒氏釋小學題辭曰。標題書首之辭也。標題字在書首之上而不曰書首標題之辭。以此觀之。則題辭卽云題於小學之辭。書題亦然。

以培其根。以達其枝。集說以小學爲培根。大學爲達枝。集解以養其仁義禮智之性爲培根。充其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端與夫愛親敬兄忠君弟長之道爲達枝。二說不同。何說爲長。

建學立師。非但謂小學之學與師。並指大小學。故下文亦並言大小學。由玆以論。則培根達枝。當分屬大小學。集說似勝於集解。

德崇業廣。俗儒多以格致誠正修爲德崇。齊治平爲業廣。然此四字本出易繫辭。本義曰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據此則格致當爲德崇。誠正修當爲業廣。未知何如。

德崇業廣。當以易繫辭本文爲正。嘗聞尊先生所論亦然。

總論旬月。或以一旬與一月之意看。漢書翟方進傳旬歲。師古曰旬歲猶言滿歲。若十日之一周也。據此則旬月是滿一月之意耶。

旬月之爲滿一月。漢書翟方進傳旬歲之文師古所訓。可謂明證。以此看甚好。

人禀得天氣地質以生。淸濁美惡。本自不齊。胎敎特一助耳。若以分數較量。則天禀占得九分。胎敎居其一分耶。

人雖禀得天地之氣以生。而其母妊娠時。所感之善惡。卽氣質淸濁之機括。胎敎之爲功實多。較量天禀。豈止居一分耶。愚謂胎敎是兒在腹中所受者。則最初根本也。比天禀當占二三分。未知以爲如何。

敎以右手。吳氏說以爲取其强。而訓義改强爲便。愚意强字爲是。素問曰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人右耳目不如左明。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陰也。人左手足不如右强。據此則取强二字實有至理。何所病而改强爲便耶。

吳氏說取其强。來諭所引素問說。儘爲明據。而强之義深。便之義淺。故訓義小學之改强爲便。或是從其淺而易知者言之耶。實則强故便。亦非二意也。

十有五年而笄註陳氏曰。笄簪也。婦人不冠。以簪固髻而已。家禮笄禮曰。加冠笄。居家雜儀具冠帶註。婦人冠子背子意。此宋時時王之制。而溫公朱子俱不得不從者耶。以明倫首章婦事舅姑櫛縰笄總觀之。則陳氏直據古禮言之耶。

古者婦人無冠。而家禮與居家雜儀之有冠。卽從時王之制。陳氏說直據古禮而言之耳。

褻衣衾不見裏。己之衣衾耶。

以上文寒不敢襲等四事觀之。皆屬於己。褻衣衾。似以己之衣衾言之。其下云父母唾洟尤可見。

如新受賜。如新受人之賜也。如更受賜。如更受父母之賜之意耶。

如新受賜。如更受賜。皆言如受舅姑之賜也。再言受賜。故曰更。若以如新受賜爲如新受人之賜。則兩受賜不應。上下異義。如何如何。

不敢並坐註。坐次亦必異列。中庸曰。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家禮祠堂敍立處。主人弟之妻。在主婦之左少退。然則何遽至不得爲一列乎。異列二字。恐下語太重。未知如何。

註所云坐次。亦必異列之列。與昭穆之列不同。此列字。特言其幷肩也。何必重看。

必有聞乎其容聲註。擧動容止之聲。此恐貼着聞字說來。然而容聲。只是容貌與聲音也。雖只下聞字見亦帶在其中。未知如何。

註說似泥滯。盛論甚活絡。見亦帶其中云者。儘然。

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揖若鞠躬。則衣前後豈有整齊之理乎。儀禮推手曰揖。引手曰撎。推手引手之儀。皆未可詳。周禮土揖時揖天揖之儀。皆未可詳。願詳聞之。

揖雖鞠躬。只畧俯身以上。則衣前後何至於不齊整。且此只言動容中禮。雖左右其手而衣不散亂之意。前後雖或小高小低。亦不害爲齊整矣。推引之義。雖未可詳。而或曰推是自內向外之義。如讓登之揖。用手向外如推。有若勸登是也。引是自外向內之義。如卽席之揖。用手向內如引進也。此說似然。未知如何。周禮三揖之儀。土揖是地揖。以下向地也。天揖以上向天也。惟時揖之義未詳。或云平推手。卽是周時所尙之揖禮。故謂之時揖。未知然否。

君未有命不敢卽乘服註。若後世三品雖應服紫。五品雖應服緋。必君賜而後服。尤庵曰。古者陞三品。則君賜以紫服。若於當初陞品日。未及蒙此恩數。則今雖受賜。而亦不敢遽服也。愚意勿論陞品日與已陞品後。若有君賜則豈有不服之理哉。

註說是大綱說。尤庵說較詳。蓋當初雖陞品。而其日不卽賜紫服而追賜之。則是愼重命德之意。故在臣子之義。不敢遽然服之也。是亦辭讓之義而其不敢遽服。亦非終不服也。然尤庵說。恐似推說。

不百里而奔喪。諺解以爲父母喪。恐大悖義理。雜記曰。婦人非三年之喪。不踰封而弔。據此則父母喪踰封可知。未知如何。

不百里而奔喪註說。與雜記踰封云云不合。果可疑。無乃奔喪與弔不同耶。弔則三年內一往。亦謂之弔。奔喪則聞而卽奔之謂。如禮之裂布爲四角巾而行是也。婦人異於男子。雖父母之喪。不能聞而卽奔。蓋不但身係于夫家。亦以奔喪之爲蒼黃急遽。在女子爲難行。故百里遠地。則成服後乃往也耶。今之婦女如此者亦多矣。何必深疑。然則家語,雜記兩處所云。亦非相牴牾耶。

寡婦之子。非有見焉。不與爲友。雖與寡婦之子爲友。豈至有好色之嫌乎。愚則以爲不須避嫌之地猶且避嫌。則其遠男女之別可知。且此章於結上生下爲妙。未知如何。

來諭不須避嫌之地猶且避嫌則其遠男女之別可知云云。說得固好。然凡事若皆以嚴防閑之意而用嫌於不必嫌之地。則不亦拖長而過於分數乎。曲禮所訓。實以有嫌而言。古人質樸。故直言之如此。恐不必疑。此章之於結上生下爲妙。誠如所論。

年長以倍則父事之註。人生十年爲一節。倍之則二十也。愚意此註似未端的。蓋人二十而冠爲成人。卽此論之年長以倍。此是二十年長也。未知是否。

來示從二十而冠計之。似爲分曉。註說果欠的確。

輕任幷重任分。愚意長者之任。若輕則一少者獨任之。若重則諸少者分任之。未知是否。

註說重則分任之云。未甚明白。來示解作諸少者分任。看得是。

九容重端止靜直肅德莊八字。皆十分穩當。惟手容恭之恭字。未見得襯貼。嘗竊思之。人坐則端拱。行則張拱。見人則或拜或揖。皆用手爲之而都是恭底貌樣。手容下着恭字。果似移易不得。未知如何。

手容之恭。非但拱與拜揖。執物執事時亦恭。手容下恭字。果是移易不得。

凡視上於面則敖。下於帶則憂。人多以面爲人面。帶爲己帶。然面與帶。皆指對坐人言。曲禮曰。天子視不上於袷。不下於帶。國君綏視。大夫衡視。士視五步。其下繼之曰凡視上於面云云。蓋視天子視國君視大夫視士。皆在面之下帶之上。其間畧有高低等殺而已。此豈可以己之帶看之乎。

面與帶皆指對坐人而言。盛論得之。所引曲禮文。亦爲明證。

入國不馳。入里必式註。馬氏曰。入里必式者。父母國之道也。愚意馬氏說恐未安。國與里。不徒己之國里。雖他人之國里。皆當不馳必式也。禮記註。入國不馳。恐車馬躪轢人也。十室猶有忠信。二十五家之中。豈無可敬之人。入里門必式。所謂不誣十室也。此說恐得之。未知如何。

馬氏說。只據石慶張湛事而言。似偏矣。此當以禮記註爲正。雖他人之國與里。不可馳入而必式之。

事親若曾子者可也。言當如曾子之養志。不可如曾元但養口體。朱子說也。事親若曾子。可謂至矣。而孟子止曰可也。豈以曾子之孝。爲有餘哉。程子說也。二先生所釋可字不同。朱子說當爲正義。程子說亦爲推闡言外之意。如此看是否。

程,朱所論可字。各是一義兼看爲好。而當以朱子說爲本旨。

稽古一篇。皆摭虞,夏,商,周聖賢之跡。而獨伯兪是西漢武帝時人可疑。更考嘉言篇。從善如登一章是周語。然則纂述文字。義理爲重。時世之或有小錯。不必深較故耶。

方摭上世聖賢之跡而載西漢人事。蓋德行類附。不拘時世高下。何疑。

三日不怠三月不懈。註說不分曉。三日而殯。附於身者必誠必信。三月而葬。附於棺者必誠必信。居喪之善。不徒在於哀慼而已。必於送終大事。誠信無憾可也。三日三月。皆是殯葬治事之時。故謂之不怠不懈。正得孝子之心。如是看似好耶。

不怠不懈。與哀慕不寧之不寧相似。三日不怠。是親始死充瞿之意。三月不懈。亦天時一小變而哀心未懈之謂。非專以附身附棺必誠必信而言也。註所云雖不食而能自力以致其禮者。固亦兼得治喪事之意。而愚見以爲不怠不懈。若以治喪事看。則下文期悲哀三年憂者。期,三年。豈有治喪事哉。悲哀與憂。只言其心之摧慕也。不怠不懈。實言其哀心之歷日時而不惰也。上下義例相侔。如是看。似當。未知如何。

豫讓事。有若再嫁婦守節然。豫讓是俠窟中人。其曰衆人遇我。我以衆人報之。國士遇我。我以國士報之者。亦俠士之語也。愚嘗以爲豫讓是俠忠。紀信是將忠。不可以純然天理許之。未知如何。

豫讓俠忠之說誠然。蓋出於一時之意氣。故謂之俠忠。而紀信是將忠云者。來意未可曉。豈以將帥尙勇。故就死亦勇而云然耶。

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朱子曰。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則有聰明之德。有父子則有慈孝之心。同春曰。耳與目。物也。聰與明。則也。尤庵曰。朱子言視所當視聞所當聞。然則耳目之則。以聰明言之。恐未然也。愚意聰明有淺深看。淺看則耳得細聲爲聰。目辨微色爲明。若深看則書曰視遠惟明。聽德惟聰。然則所謂聰明之德。雖兼深淺幷言。亦未爲不可。

尤,春兩先生說。各有所主。來說聰明有淺深云者。精細可喜。

只敎經學念書。言不敎雜書。惟敎經書。不敎作文。惟敎誦書。如此則心不外馳。可入繩墨云耶。

雜書易以惑志。作文易以鬬靡。使輕俊者習於此。則將有才勝之弊。故只敎經學念書。使其心不馳騖於外。豈不可入於繩墨耶。明道之訓。槩以此也。

小學中。如范魯公詩。董生行座右銘等篇。皆詩也。錯雜於其間。類例不甚齊整。心嘗未安。年前嘗於夢中。忽憶伊川欲作詩之語。恍然覺悟曰小學之取詩。卽此意也。題辭之綴爲韻語。亦此意耶。

書中疑義之思。至發於夢寐。則可見誠心不懈之工。爲之欽歎。大抵詩之興起感發人。比文爲多。蓋以韻語也。伊川之欲作詩敎小童。豈無所以哉。小學之取數詩。蓋亦此意。而後世之詩。終不如二南之令人舞蹈。是可恨也。

不見君父之不是。則君有過。臣何以知而諫之。父有過。子何以知而諫之乎。蓋過與不是不同。過是無心之失也。不是是有心之惡也。臣子之於君父。過則諫。不是則不見。其所以不見者。愛敬之心。根於天性。自然不見否。

不見君父之不是。只以爲人臣子者之心而言也。爭臣爭子之諫。自當別項論也。恐不當以此而疑彼也。過與不是之分。爲無心有心。恐似破碎。雖無心之惡。臣子豈可以不諫哉。雖諫爭而不敢有一毫自是而非其君親之心。不見二字。當着眼。

生日置酒。謂具慶者可矣。若父在而母不在。或母在而父不在者。當何以爲之耶。

以本文看。則必二親俱在然後。生日可以置酒。而尤翁嘗云。父在而母不在者。亦可矣。以此推之。母在而父不在者亦可。此處人情不得不然耶。

勿苟慕其富貴註。苟。但也。愚意苟。苟且也。若釋以但意。則猶有慕富貴之意。未知如何。

苟字。解作苟且之義。意非不好。而溫公本旨。則實謂不但慕也。蓋俗人議婚。但慕其富貴而不察婿婦之賢否。故溫公戒之如此。增註。以但字釋苟。雖似粗淺。而實則平直。盛論儘高淡而與本旨小異。未知如何。

節量親厚之恩。言兄弟雖本親厚。而娣姒輩節之量之。使不得盡其情耶。方底。喩娣姒疎薄。圓蓋。喩兄弟親厚耶。

節量二字之義。恐如來示。方底圓蓋。只是言其不合。方底未必喩娣姒。圓蓋未必喩兄弟。此等不須太密。

呂滎公學有染禪之譏。所謂不以事物經心者。亦微有禪意耶。

呂滎公固染禪者。而至於不以事物經心云云。只言其不以俗事經營於心也。未必有禪之意。若有禪意。則朱子豈取此段哉。

扇枕席。以身溫被。皆當以親將就寢時看耶。

以身溫被。固是親將就寢時。而扇枕席。則夏日老人雖不眠。而晝亦有倚枕臥席時。恐不可只以夕寢時看。

父子一體。而他人則父雖病而子不覺。獨黔婁心驚何耶。抑衆人物慾阻隔。氣不相關。黔婁誠孝貫徹。心自相感故耶。

父子一氣。故孝心至者。有如庾黔婁事矣。古有蔡順者。上山伐薪。客至蔡家。順母噬指以悟順。順還接客。此亦孝心之感也。衆人之爲物慾所隔者。不能然。

宜從丈人所勸說君言。以此言作丈人之所自言者。言之勿洩渠言也。如此看否。

丈人所之云。如今之言某許。若曰從丈人處也。故集解以處訓所。來諭以所自言者言之之云。恐錯看。

再會食。言公綽與弟公權及羣從弟。朝會食夕會食。皆於此小齋爲之耶。公綽雖不離小齋。而公權及羣從弟聚散無常。故謂之會食耶。

再會食。必當於小齋。而非但羣從聚散無常。雖同居亦異室。而至食時。相會於一處。故謂之會食耶。

柳氏家定省。皆於中門之北。此似有拜禮內。則鷄初鳴咸盥漱章。又似無拜禮。當何所適從。

古者定省無拜。以喪中朝夕哭。象生時而無拜見之可知。

玉食猶言珍飧。謂食之珍美如玉也。若以洪範玉食看之。則惟辟可食。非凡人所敢食。未知如何。

張文節所云玉食。似是飯之如玉者。而洪範玉食。則乃眞玉之食。周禮天子齊戒。食玉屑。以助精明之氣。故曰。惟辟玉食。

咬得菜根。百事可做。此固實敬身之飮食一條。而百事可做四字。含蓄甚廣。以上小學全篇之事。盡包在其中。以此摠括而收拾之。如此看是否。

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不足與議。則咬菜者之可做百事。豈不信矣乎。以此一語摠括小學全篇中事而收拾之云者。來示誠爲得之。此是見解妙處。可喜。

答金士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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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祐宗祊。聖嗣誕降。八域蹈舞。久益不已。頃奉六月末惠狀。首稱邦慶。喜溢辭旨之間。敬玩再三。欣豁倍常。家季蒙被國恩。超陞資級。榮感之餘。還切兢惶。因此而不復歸三山。那中信息將遂闊矣。是爲悵然。中庸前冬讀過。而豈有新得。終是上達無形影處。難理會耳。責勉之敎。固認至意。其於拙者。無以堪當。何哉。惟願執事益進崇廣。爲一鄕矜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