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孝議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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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孝議上篇
作者:皮日休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98

有天地來,言乎孝者,大曰舜,小曰參。舜承順父母之道,無不為也。雖俾食於褻器,寢於廁竇,猶將順之,況夫修廩浚井哉?然猶避乎大杖也。雖嚐以小杖為順,則舜修廩可也,浚井可也,設死於大杖,誰養瞽叟哉?參承順父母之道,無不至也。鋤瓜傷根,曾皙杖之,幾至於死。是以仲尼不以為孝也。何哉?有參則皙安,無參則皙孤。參順鋤瓜之罪,設死於杖,誰養夫皙哉?夫以二孝之不受重責,恐夫糜骨節隳肢體,有辱於先人也,豈有操其刃剸已肉以為孝哉?夫人之身者父母之遺體也。剸己之肉,由父母之肉也。言一不順色,一不怡情,尚以為不孝,況剸父母之肉哉?故樂正子春喪足不下堂,漢景不吮孝文之癰。二賢卒成大孝,猶傷足不下堂,吮癰有難色,何者?傷己之足,傷父母之足也。吮父母之癰,吮已之癰也。傷之者不敬,吮之者過媟,是以聖賢不為也。今之愚民,謂已肉可以愈父母之病,必剸而飼之,大者邀縣官之賞,小者市鄉黨之譽,訛風習習,扇成厥俗。通儒不以言,執政不以禁。昔墨氏摩頂至踵,斷指存脛,謂之兼愛。今之愚民如是,其兼愛耶?設使虞舜糜骨節,曾參隳肢體,樂正子春傷足不愛,漢景吮癰無難,今之有是者,吾猶以為不可,況無是理哉?或執事者嚴令以禁之,則天下之民保其身,皆父母之身也,欲民為不孝也難矣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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