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系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醫師法 (中華民國)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不转换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数据项目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
第18/2020號法律
。
醫師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32 年 8 月 28 日
制定40條
中華民國 32 年 9 月 22 日公布
1.國民政府(32)渝文字第 599 號訓令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 37 年 12 月 3 日
修正第26, 27條
中華民國 37 年 12 月 28 日公布
2.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26、2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56 年 5 月 19 日
修正全文43條
中華民國 56 年 6 月 2 日公布
3.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43 條
中華民國 64 年 9 月 11 日施行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行政院臺64衛字第3814號令
發布自六十四年九月十一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68 年 5 月 25 日
修正第39至41條
增訂第41之1條
中華民國 68 年 6 月 6 日公布
4.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9~41 條條文;並增訂第 41-1 條條文同年七月二十日施行
中華民國 68 年 7 月 20 日施行
中華民國 70 年 6 月 5 日
修正第35條
增訂第28之1條
中華民國 70 年 6 月 12 日公布
5.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35 條條文;並增訂第 28-1 條條文;同年七月十日施行
中華民國 70 年 7 月 10 日施行
中華民國 75 年 12 月 16 日
修正第3至5, 8, 10至12, 18, 20, 25, 27至30條
增訂第7之1至7之3, 8之1, 8之2, 11之1, 28之2, 28之3, 29之1, 29之2條
刪除第28之1條
修正第1章章名
中華民國 75 年 12 月 26 日公布
6.總統(75)華總(一)義字第 6507號令修正公布第 3~5、8、10~12、18、20、25、27~30 條條文暨第一章章名;增訂第 7-1~7-3、8-1、8-2、11-1、28-2、28-3、29-1、29-2 條條文;並刪除第 28-1 條條文;並於七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76 年 12 月 2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3 日
修正第1, 5, 27, 28, 28之2, 28之3, 29, 29之1, 35, 37條
刪除第41之1條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29 日公布
7.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666 號令修正公布第 1、5、27、28、28-2、28-3、29、29-1、35、37 條條文;並刪除第 41-1 條條文;並於八十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81 年 9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89 年 6 月 30 日
修正第5, 7之3條
中華民國 89 年 7 月 19 日公布
8.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77590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9 年 11 月 20 日施行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院(89)台衛字第 32646 號令發布定自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21 日
修正全文43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16 日公布
9.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0752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3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96 年 11 月 21 日
修正第37條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12 日公布
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16450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21 日
修正第14條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13 日公布
1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16281號令
修正公布第 14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4 日
修正第32條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公布
1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7976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
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
第 7 條之 3 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
修正第28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公布
1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471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8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7之3, 8之1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19 日公布
1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37591號令
修正公布第 7-3、8-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8, 41之3條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公布
1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7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8、4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增訂第41之6, 41之7條
刪除第30, 41之2條
修正第4之1, 8之2, 10, 27, 28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
16.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41號令
修正發布第 4-1、8-2、10、27、28 條條文;增訂第 41-6、41-7 條條文;刪除第 30、41-2 條條文
姊妹计划
:
数据项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醫師法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32年制定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5次含全文2次的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變更主管機關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