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貫/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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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經十二官論[编辑]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肺者,相傳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胆者,中正之官,斷决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脾胃者,倉廪之官,五味出焉。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三焦者,决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殁世不殆,以爲天下大昌。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爲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爲良,恍惚之數生於毫釐,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千之万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1] 玩内經注文。即以心爲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當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爲主。 若以心之官爲主。則下文主不明則十二官危。當云十一官矣。此理甚明。何注内經者昧此耶。盖此一主者。氣血之根。 生死之关。十二經之纲维。医不达此。医云乎哉。 或问心既非主。而君主又是一身之要。然則主果何物耶。 何形耶。何处安顿耶。余曰悉乎问也。若有物可指。有形可见。人皆得而知之矣。惟其無形与無物也。故自古圣贤。 因心立論。而卒不能直指其实。孔门之一贯。上继精一执中之统。惟曾子子贡得其傳。然而二子俱以心悟。而非言傳 也。若以言傳。當时门人之所共闻。不应复有何谓之问也。後来子思衍其傳而作中庸。天命之性。以中爲大本。 而终於無声無臭。孟子说不动心有道。而根於浩然之氣。及问浩然之氣。而又曰难言也。老氏道德經云。谷神不死。 是爲玄牝之门。造化之根。又口。恍恍惚惚。其中有物。佛氏心經云。空中無色。無受想形识。無眼耳鼻舌身意。又曰。 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夫一也中也性也。浩然也。玄牝也。空中也。皆虚名也。不得已而強名之也。立言之士。皆可以 虚名著論。至於行医济世。將以何味的爲君主之药。而可以纲维一身之疾病耶。余一日遇一高僧问之。自心是佛。佛在 胸中也。僧曰非也。在胸中者是肉团心。有一真如心是佛。又问僧曰。真如心有何形状。僧曰無形。余又问在何处安 寄。僧曰想在下边。余曰此可几於道矣。因与谈内經诸书。及铜人图。豁然超悟。唯唯而退。今將十二經形景图。逐 一申示。俾学人按图考索。据有形之中。以求無形之妙。自得之矣。特撰形影图说於後。

形景圖說[编辑]

脏腑内景各有区别。咽喉二窍。同出一脘。异途施化。喉在前主出。咽在後主吞。喉系坚空。连接肺本。 爲氣息之路。呼吸出入。下通心肝之窍。以激诸脉之行。氣之要道也。咽系柔空。下接胃本。爲饮食之路。水谷同下。 并归胃中。乃粮运之关津也。二道并行。各不相犯。盖饮食必历氣口而下。氣口有一会厌。當饮食方咽。会厌即垂。 厥口乃閉。故水谷下咽。了不犯喉。言语呼吸。則会厌开张。當食言语。則水谷乘氣。送入喉脘。遂呛而咳矣。喉 下爲肺。两叶白莹。谓之华盖。以复诸脏。虚如蜂窠。 下無透窍。故吸之則满。呼之則虚。一吸一呼。本之有源。無有窮也。乃清浊之交运。人身之橐龠。肺之下爲心。 心有系络上系於肺。肺受清氣。下乃灌注。其象尖长而圆。其色赤。其中窍數多寡各异。迥不相同。上通於舌。 下無透窍。心之下有心包络。即膻中也。象如仰盂。心即居於其中。九重端拱。寂然不动。凡脾胃肝胆两腎膀胱。 各有一系。系於包络之旁以通於心。此间有宗氣。积於胸中。出於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即如雾者是也。 如外邪干犯。則犯包络。心不能犯。犯心即死矣。此下有膈膜。与脊胁周回相着。遮蔽浊氣。使不得上熏心肺。 膈膜之下有肝。肝有独叶者。有二三叶者。其系亦上络於心包。爲血之海。上通於目。下亦無窍。肝短叶中。有 胆附焉。胆有汁。藏而不写。此喉之一窍也。施氣运化。熏蒸流行。以成脉络者如此。咽至胃。长一尺六寸。通谓 之咽门。咽下是膈膜。膈膜之下。有胃盛受饮食。而腐熟之。其左有脾。与胃同膜。而附其上。其色如马肝赤紫。 其形如刀镰。闻声則动。动則磨胃。食乃消化。胃之左有小腸。後附脊膂。左环回周迭积。其注於回腸者。外附脐上。 共盘十六曲。右有大腸。即回腸。當脐左。回周迭积而下。亦盘十六曲。广腸附脊。以受回腸。左环迭积。下辟 乃出滓秽之路。广腸左侧爲膀胱。乃津液之府。五味入胃。其津液上升。精者化爲血脉。以成骨髓。津液之余。流 入下部。得三焦之氣施化。小腸渗出。膀胱渗入。而溲便注泄矣。凡胃中腐熟水谷。其精氣自胃口之上口。曰贲门。 傳於肺。肺播於诸脉。其滓秽自胃之下口曰幽门。傳於小腸。至小腸下口。曰阑门。泌别其汁。清者渗出小腸。而渗 入膀胱。滓秽之物。則转入大腸。膀胱赤白莹净。上無所入之窍。止有下口。全假三焦之氣化施行。氣不能化。則閉 格不通而爲病矣。此咽之一窍。资生氣血。转化糟粕。而出入如 此。三焦者。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瀆。有名無形。主持诸 氣。以象三才。故呼吸升降。水谷腐熟。皆待此通达。与命门相爲表里。上焦出於胃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 腋。循太阴之分。而行傳胃中谷味之精氣於肺。肺播於诸脉。即膻中氣海所留宗氣是也。中焦在中脘。不上不下。 主腐熟水谷。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脉。乃化爲血液。以奉生身。莫贵於此。即腎中动氣。 非有非無。如浪花泡影是也。下焦如瀆。其氣起於胃下脘。别回腸。注於膀胱。主出而不纳。即州都之官氣 化則能出者。下焦化之也。腎有二。精所舍也。生於脊膂十四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形如豇豆。相并而曲附於 脊外。有黄脂包裹。里白外黑。各有带二条。上条系於心包。下条过屏翳穴後趋脊骨。两腎俱属水。但一边属阴。一 边属阳。越人谓左爲腎。右爲命门非也。命门即在两腎各一寸五分之间。當一身之中。易所谓一阳陷於二阴之中。 内經曰。七節之旁。有小心是也。名曰命门。是爲真君真主。乃一身之太极。無形可见。两腎之中。是其安宅也。 其右旁有一小窍。即三焦。三焦者。是其臣使之官。禀命而行。周流於五脏六腑之间而不息。名曰相火。相火者。言 如天君無爲而治。宰相代天行化。此先天無形之火。与後天有形之心火不同。其左旁有一小窍。乃真阴。真水氣 也。亦無形。上行夹脊。至脑中爲髓海。泌其津液。注之於脉。以荣四支。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數。亦随相火 而潜行於周身。与两腎所主後天有形之水不同。但命门無形之火。在两腎有形之中。爲黄庭。故曰五脏之真。惟 腎爲根。褚齐贤云。人之初生受胎。始於任之兆。惟命门先具。有命门。然後生心。心生血。有心然後生肺。肺 生皮毛。有肺然後生腎。腎生骨髓。有腎則与命门合。二數备。是以腎有两岐也。可见命门爲十二經之主。腎 無此。則無以作強。而技巧不出矣。膀胱無此。則三焦之氣不化。而水道不 行矣。脾胃無此。則不能蒸腐水谷。而五味不出矣。肝胆無此。 則將軍無决斷。而謀慮不出矣。大小腸無此。則變化不行。而二便閉矣。心無此。則神明昏。而万事不能应矣。正 所谓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也。余有一譬焉。譬之元宵之鳌山走马灯。拜者舞者飞者走者。無一不具。其中间惟是一 火耳。火旺則动速。火微則动缓。火熄則寂然不动。而拜者舞者飞者走者。躯壳未尝不存也。故曰汝身非汝所有 。是天地之委形也。余所以谆谆必欲明此論者。欲世之養身者治病者。的以命门爲君主。而加意於火之一字。夫 既曰立命之门。火乃人身之至宝。何世之養身者。不知保養節欲。而日夜戕贼此火。既病矣。治病者。不知温養此 火。而日用寒凉。以直灭此火。焉望其有生氣耶。經曰。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以此養生則殃。戒之戒之。余今直 指其归元之路而明示之。命门君主之火。乃水中之火。相根据而永不相离也。火之有余。缘真水之不足也。毫不敢去 火。只补水以配火。壮水之主。以镇阳光。火之不足。因见水之有余也。亦不必泻水。就於水中补火。益火之原。 以消阴翳。所谓原与主者。皆属先天無形之妙。非曰心爲火而其原在肝。腎爲水而其主属肺。盖心脾腎 肝肺。皆後天有形之物也。须有無形之火。配無形之水。直探其君主之穴宅而求之。是爲同氣相求。斯易以入也。 所谓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也。若夫风寒暑湿燥火之入於人身。此客氣也。非主氣也。主氣固。客氣不能入。今之 谈医者。徒知客者除之。漫不加意於主氣何哉。纵有言固主氣者。专以脾胃爲一身之主。焉知坤土是离火所生。 而艮土又属坎水所生耶。明乎此。不特医学之渊源有自。而圣贤道统之傳。亦自此不昧。而所谓一贯 也。浩然也。明德也。玄牝也。空中也。太极也。同此一火而已。爲圣爲贤。爲佛爲仙。不过克全此火而归之 耳。小子兹論。阐千古之未明。慎勿以爲迂。 系辞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周子惧人之不明。而制爲太 极图。無极而太极。無极者。未分之太极。太极者。已分之阴阳也。一中分太极。中字之象形。正太极之形也。 一即伏羲之奇一而圆之。即是無极。既曰先天太极。天尚未生。尽属無形。何爲伏羲画一奇。周子画一圈。又涉 形迹矣。曰此不得已而开示後学之意也。夫人受天地之中以生。亦原具有太极之形。在人身之中。非按形考索。 不能窮其奥也。 \r形象图\p07-f56a1.bmp\r 两腎俱属水。左爲阴水。右爲阳水。以右爲命门非也。命门在两腎中。命门左边小黑圈是真水之穴。命门右 边小白圈是相火之穴。此一水一火俱無形。日夜潜行不息。两腎在人身中合成一太极。自上數下十四節。自 下數上七節。 \r图\p07-f56a2.bmp\r \r图\p07-f56a3.bmp\r 余因按古铜人图。画一形象。而人身太极之妙。显然可见。是岂好事哉。亦不得已也。试即命门言之。 命门在人身之中。对脐附脊骨。自上數下。則爲十四椎。自下數上。則爲七椎。内經曰。七節之旁。有小 心。此处两腎所寄。左边一腎。属阴水。右边一腎。属阳水。各开一寸五分。中间是 命门所居之官。即太极图中之白圈也。其右旁一小白窍。即相 火也。其左旁之小黑窍。如天一之真水也。此一水一火。俱属無形之氣。相火禀命於命门。真水又随相火。自 寅至申。行阳二十五度。自酉至丑。行阴二十五度。日夜周流於五脏六腑之间。滞則病。息則死矣。人生男女 交媾之时。先有火会。而後精聚。故曰火在水之先。人生先生命门火。此褚齐贤之言也。发前人之 所未发。世谓父精母血非也。男女俱以火爲先。男女俱有精。但男子阳中有阴。以火爲主。女子阴中有阳。以精 爲主。谓阴精阳氣則可。男女合。此二氣交聚。然後成形。成形俱属後天矣。後天百骸俱备。若無一点先天火 氣。尽属死灰矣。故曰主不明。則十二官危。 或又问曰。如上所言。心爲無用之物耶。古之圣贤。未有不以正心養心尽心爲训。而先生独欲外心以言道。 恐心外之道。非至道也。余曰。子细玩經文。自得之矣。經曰。神明出焉。則所系亦重矣。岂爲無用哉。盍不观 之朝廷乎。皇极殿。是王者向明出治之所也。乾清宫。是王者向晦晏息之所也。指皇极殿而即谓之君身可乎。盖 元阳君主之所以爲应事接物之用者。皆从心上起經纶。故以心爲主。至於栖真養息。而爲生生化化之根者。 独藏於两腎之中。故尤重於腎。其实非腎而亦非心也。

阴阳論[编辑]

阴阳之理。變化無窮。不可尽述。姑举其要者言之。夫言阴阳者。或指天地。或指氣血。或指乾坤。此对待 之体。其实阳统乎阴。天包乎地。血随乎氣。故圣人作易。於干則曰大哉干元。乃统天。於坤則曰至哉坤元。乃 顺承天。古人善体易义。治血必先理氣。血脱益氣。故有补血不用四物汤之論。如血虚发热。立补血汤一方。以 黄一两爲君。當归四钱爲臣。氣药多而血药少。使阳生阴长。又如失血暴甚欲绝者。以独参汤一两顿煎服。 纯用氣药。斯时也。有形之血。不能速生。几微之氣。所當急固。使無形生出有形。盖阴阳之妙。原根於無也。 故曰無名天地之始。生死消长。阴阳之常度。岂人所能损益哉。圣人裁成天地之化。辅相天地之宜。每寓扶阳抑 阴之微权。方复而先忧七日之来。未济而预有衣HT之备。防未然而治未病也。然生而老。老而病。病而死。人 所不能免。但其间有壽夭长短之差。此岐黄之道所由始。神农尝药。按阴阳而分寒热温凉辛甘酸苦咸之辨。凡 辛甘者属阳。温热者属阳。寒凉者属阴。酸苦者属阴。阳主生。阴主杀。司命者欲人远杀而就生。甘温者用之。 辛热者用之。使共跻乎春风生长之域。一应苦寒者俱不用。不特苦寒不用。至於凉者亦少用。盖凉者秋氣也。 万物逢秋风不长矣。或时當夏令。暑邪侵入。或过食炙辛热而成疾者。暂以苦寒一用。中病 即止。终非济生之品。世之惯用寒凉者。闻余言而怪矣。幸思而试之。其利溥哉。若夫尊生之士。不须服食。 不须导引。不须吐纳。能大明生死。几於道矣。生之门。死之户。不生則不死。上根顿悟無生。其次莫若寡欲。 未必长生。亦可却病。反而求之。人之死。由於生。人之病。由於欲。上工治未病。下工治已病。已病 矣。绎其致病之根。由於不谨。急远房帏。绝嗜欲。庶几得之。世人服食以图长生惑矣。甚者日服补药。以资纵 欲。則惑之甚也。 天上地下。阴阳之定位。然地之氣每交於上。天之氣每交於下。故地天爲泰。天地爲否。圣人参赞天地。 有转否爲泰之道。如阳氣下陷者。用味薄氣轻之品。若柴胡升麻之类。举而扬之。使地道左旋。而升於九天之 上。阴氣不降者。用感秋氣肃杀爲主。若瞿麦扁蓄之类。抑而降之。使天道右迁而入於九地之 下。此东垣补中益氣汤。万世無窮之利。不必降也。升清浊自降矣。 春秋昼夜。阴阳之门户。一岁春夏爲阳。秋冬爲阴。一月朔 後爲阳。望後爲阴。一日昼爲阳。夜爲阴。又按十二时而分五藏之阴阳。医者全凭此。以明得病之根原。而施 治疗之方术。 春夏秋冬。非今行夏之时。當根据周正建子。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此二至最爲紧要。至者极也。阴极生 阳。绝处逢生。自無而有。阳极生阴。从有而無。阳變阴化之不同也。若春分秋分。不过从其中平分之耳。然 其尤重者。独在冬至。故易曰。先王以至日閉关。閉关二字。须看得广。观月令云。是月斋戒掩 身。以待阴阳之所定。則不止关市之门矣。 或问冬至一阳生。當渐向暖和。何爲腊月大寒。冰雪反盛。夏至一阴生。當渐向清凉。何爲三伏溽暑。酷 热反炽。亦有说乎。曰此將来者进。成功者退。隐微之际。未易以明也。盖阳复於下。逼阴於上。井水氣蒸。 而坚冰至也。阴盛於下。逼阳於上。井水寒。而雷电合也。今人病面红口渴烦燥喘咳者。谁不曰火 盛之极。抑孰知其爲腎中阴寒所逼乎。以寒凉之药进而毙者。吾不知其几矣。冤哉冤哉。 朔望分阴阳者。初一日爲死魄。阴极阳生。初三日而。十三日而几望。十五則盈矣。渐至二十已後。 月廓空虚。海水东流。人身氣血亦随之。女人之經水。期月而满。满則溢。阴极而 少阳生。始能受孕。故望以前属阳。 阳病則昼重而夜轻。阳氣与病氣交旺也。阴病則昼轻而夜重。阴氣与病氣交旺也。若夫阳虚病則昼轻。 阴虚病則夜轻。阴阳各归其分也。治之者既定其时。以证其病。若未发之时。當迎而夺之。如孙子之用兵。在 山谷則塞渊泉。在水陆則把渡口。若正发之时。當避其锐锋。若势已杀。當击其惰归。恐旷日迟久。 反生他患也。至於或昼或夜。时作时止。不时而动。是纯虚之证。又不拘於昼夜之定候。當广服补药。以養其 正。如在平川广漠。當清野千里。又以十二时。分发五脏六腑。自子至午。行阳 之分。自午至亥。行阴之分。仲景云。少阴之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乘此阳道方亨之时而投之。药易以入。故 仲景傷寒論中。逐时分治。不可不考。 年月日时。皆當各分阴阳。此其大略也。独甲子运氣。内經虽备言之。往往不验。當时大挠作甲子。即以 本年本月本日本时爲始。统纪其數如此。未必能直推至上古甲子年甲子月日时爲历元也。内經特明氣运有如许 之异。民病亦有如许之别如此。读内經者。不可执泥。譬如大明统历。选择已定。可信乎。不可信乎。 阳一而实。阴二而虚。盖阴之二。从阳一所分。故日秉全体。月有盈亏。人之初生。纯阳無阴。赖其母 厥阴乳哺。而阴始生。是以男子至二八。而精始通。六十四而精已绝。女子至二七。而經始行。四十九而經已 绝。人身之阴。止供三十年之受用。可见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况嗜欲者多。節欲者少。故自幼至老。补阴 之功。一日不可缺。此阴字指阴精而言。不是泛言阴血。今之以四物汤补阴者误也。王節斋云。水虚成病者。 十之八九。火虚成病者。十之一二。微得其意矣。褚侍中云。男子阴已耗。而思色以降其精。則精不出而内败。 小便道涩如淋。阳巳痿而复竭之。則大小便牵痛。愈痛則愈便。愈便則愈痛。玩褚王二公之言。阴中有水有火。 水虚者固多。火衰者亦不少。未有精泄已虚。而元阳能独全者。况阴阳互爲其根。议补阴者。须以阳爲 主。盖無阳則阴無以生也。 男子抱阳而负阴。女子抱阴而负阳。人身劈中分阴阳左右。男子右属火而爲氣。左属水而爲血。女子右属 水。而左属火。凡人半肢风者。男子多患左。女子多患右。岂非水不能营耶。 此皆泛言阴阳之理。有根阴根阳之妙。不窮其根。阴阳或 几乎息矣。谈阴阳者。俱曰氣血。是矣。讵知火爲阳氣之根。水爲阴血之根。盍观之天地间。日爲火之精。故 氣随之。月爲水之精。故潮随之。然此阴阳水火。又同出一根。朝朝禀行。夜夜复命。周流而不息。相偶而不离 。惟其同出一根。而不相离也。故阴阳又各互爲其根。阳根於阴。阴根於阳。無阳則阴無以生。無 阴則阳無以化。从阳而引阴。从阴而引阳。各求其属而窮其根也。世人但知氣血爲阴阳。而不知水火爲阴阳之 根。能知水火爲阴阳。而误认心腎爲水火之真。此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试观之天上。金木水火土五星见在。 而日月二曜。所以照临於天地间者。非真阴真阳乎。人身心肝脾肺腎五行俱存。而所以营运於五脏六腑之间者。 何物乎。有無形之相火行阳二十五度。無形之腎水行阴二十五度。而其根則原於先天太极之真。此所 以爲真也。一属有形。俱爲後天。而非真矣非根矣。谓之根。如木之根而枝叶所由以生者也。 既有真阴真阳。何谓假阴假阳。曰此似是而非。多以误人。不可不知。如人大热发燥口渴舌燥。非阳证 乎。余视其面色赤。此戴阳也。切其脉。尺弱而無力。寸关豁大而無伦。此系阴盛於下。逼阳於上。假阳之证。 余以假寒之药。从其性而折之。顷刻平矣。如人恶寒身不离复衣。手足厥冷。非阴证乎。余视其面色滞。切其 脉涩。按之细數而有力。此系假寒之证。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余以辛凉之剂。温而行之。一汗而愈。凡此皆因 真氣之不固。故假者得以乱其真。假阳者。不足而示之有余也。假阴者。有余而示之不足也。既已识其假矣。 而無术以投其所欲。彼亦捍格而不入。經曰。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异其终則同。可使去邪。而归於正矣。 有偏阴偏阳者。此氣禀也。太阳之人。虽冬月身不须绵。口 常饮水。色欲無度。大便數日一行。芩连栀柏大黄芒硝。恬不知 怪。太阴之人。虽暑月不离复衣。食饮稍凉。便觉腹痛泄泻。参术姜桂。时不绝口。一有欲事。呻吟不已。此 两等人者。各禀阴阳之一偏者也。与之谈医。各执其性之一偏而目爲全体。常试而漫爲之。虽与之言。必不见 信。是則偏之爲害。而误人多矣。今之爲医者。鉴其偏之弊。而制爲不寒不热之方。举世宗之。以 爲医中王道。岂知人之受病。以偏得之。感於寒則偏於寒。感於热則偏於热。以不寒不热之剂投之。何以补其 偏而救其弊哉。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此方士之绳墨也。然而苦寒频进。而积热弥炽。辛热比年。而沉寒益 滋者何耶。此不知阴阳之属也。經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斯理也。 惟王太仆能窮之。注云。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热之不热。是無火也。無水者。壮水之主。以镇阳光。無火者。 益火之原。以消阴翳。启玄达至理於绳墨之外。而开万世医学之源也。 阴阳者虚名也。水火者物理也。寒热者。天下之淫氣也。水火者。人之真元也。淫氣凑疾。可以寒热药施 之。真元致病。即以水火之真调之。然不求其属。投之不入。先天水火。原属同宫。火以水爲主。水以火爲 原。故取之阴者。火中求水。其精不竭。取之阳者。水中寻火。其明不熄。斯大寒大热之病。得其平 矣。偏寒偏热之士。不可与言也。至於高世立言之士。犹误认水火爲心腎。無怪乎後人之懵懵也。

五行論[编辑]

以木火土金水。配心肝脾肺腎。相生相克。素知之矣。诸书有云。五行唯一。独火有二。此言似是而非。 論五行俱各有二。奚独一火哉。若論其至。五行各有五。五五二十五。五行各具一太 极。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今以五行之阴阳生死言之。木 有甲木属阳。乙木属阴。人身之胆是甲木。属足少阳。肝是乙木。属足厥阴。甲木生於亥而死於午。乙木生於 午而死於亥。火有丙火属阳。丁火属阴。人身之相火属手少阳。心火属手少阴。丙火生於寅而死於酉。丁火生 於酉而死於寅。水有壬水属阳。癸水属阴。人身之腎水属足少阴。膀胱属足太阳。壬水生於申而死於卯。癸水 生於卯而死於申。土有戊土属阳。己土属阴。人身之胃土属足阳明。脾土属足太阴。戊土生於寅而死於酉。己 土生於酉而死於寅。金有庚金属阳。辛金属阴。人身之肺金属手太阴。大腸金属手阳明。庚金生於巳而死於子。 辛金生於子而死於巳。欲察病情者。专以时日之生旺休囚。而验其阴阳之属。如胆火旺。則寅卯旺而午未衰。 肝火旺。則午未甚而亥子衰。五行各以其类推之。 独土金随母寄生。故欲补土金者。从寄生处而补其母。是以东垣有隔二之治。是从母也。有隔三之治。 又从母之外家也。土金惟寄生。故其死爲真死。惟水火从真生。故其死不死。绝处逢生矣。归库者。绝其生氣 而收藏也。返魂者。续其死氣而變化也。况水火随处有生机。钻木可取。击石可取。圆珠可取。方诸取水。 掘地取水。承露取水。若金死不救。土死不救。木死不救。是以余於五行中。独重水火。而其生克之妙用。 又从先天之根。而与世論不同。 近世人皆曰。水克火。而余独曰水養火。世人皆曰金生水。而余独曰水生金。世人皆曰土克水。而余独於 水中补土。世人皆曰木克土。而余独升木以培土。若此之論。颠倒拂常。谁則信之。讵知君相二火。以腎爲 宫。水克火者。後天有形之水火也。水養火者。先天無形之水火也。海中之金。未出沙土。不經锻 炼。不畏火。不克木。此黄钟根本。人之声音。出自肺金。清浊轻 重。丹田所系。不求其原。徒事於肺。抑末也。今之言补肺者。人 参黄。清肺者。黄芩麦冬。敛肺者。五味诃子。泻肺者。葶苈枳壳。病之轻者。岂無一效。若本源亏损。毫 不相干。盖人肺金之氣。夜卧則归藏於腎水之中。丹家谓之母藏子宫。子隐母胎。此一脏名曰娇脏。畏热畏寒。 腎中有火。則金畏火刑而不敢归。腎中無火。則水冷金寒而不敢归。或爲喘胀。或爲咳哕。或爲不 寐。或爲不食。如丧家之狗。斯时也。欲补土母以益子。喘胀愈甚。清之泻之。肺氣日消。死期迫矣。惟收敛 者。仅似有理。然不得其门。从何而入。仁斋直指云。肺出氣也。腎纳氣也。肺爲氣之主。腎爲氣之本。凡氣 从脐下逆奔而上者。此腎虚不能纳氣归元也。毋徒从事於肺。或壮水之主。或益火之原。火向水中生矣。 若夫土者。随火寄生。即當随火而补。然而补火。有至妙之理。阳明胃土。随少阴心火而生。故补胃土 者补心火。而归脾汤一方。又从火之外家而补之。俾木生火。火生土也。太阴脾土。随少阳相火而生。故补脾 土者。补相火。而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济而蒸腐之。此一理也至理也。人所不知。人所不信。余持申 言之。盖混沌之初。一氣而已。何尝有土。自天一生水。而水之凝成处始爲土。此後天卦位。艮土居坎水之次 也。其坚者爲石。而最坚者爲金。可见水土金。先天之一原也。又有补子之义。盖肺爲土之子。先补其子。 使子不食母之乳。其母不衰。亦见金生土之义。又有化生之妙。不可不知。甲木戊土所畏。畏其所胜。不 得已以己妹嫁之。配爲夫妇。後归外氏成家。此甲己化土。其间遇龙則化。不遇龙則不化。凡化物以龙爲主。 张仲景立建中汤。以健脾土。木曰曲直。曲直作酸。芍药味酸属甲木。土曰稼穑。稼穑作甘。甘草味甘属己 土。酸甘相合。甲己化土。又加肉桂。盖桂属龙火。使助其化也。仲景立方之妙类如此。又以见木生土之 义。盖土無定位。旺於四季。四季俱有生理故及之。至於木也者。 以其克土。举世欲伐之。余意以爲木借土生。岂有反克之理。惟 木郁於下。故其根下克。盖木氣者。乃生生之氣。始於东方。盍不观之爲政者。首重农事。先祀芒神。芒神者 木氣也。春升之氣也。阳氣也。元氣也。胃氣也。同出而异名也。我知种树而已。雨以润之。风以散之。日 以暄之。使得遂其发生长養之天耳。及其发达既久。生意已竭。又當敛其生生之氣。而归於水土之中。以 爲来春发生之本。焉有伐之之理。此东垣脾胃論中用升柴以疏木氣。谆谆言之详也。但未及雨润风散。与夫归 根复命之理。余於木郁論中备言之。总之申明五行之妙用。专重水火耳。 論五行各有五 以火言之。有阳火。有阴火。有水中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火。有木中之火。阳火者。天上日月 之火。生於寅而死於酉。阴火者。炳烛之火。生於酉而死於寅。此对待之火也。水中火者。霹雳火也。即龙雷之 火。無形而有声。不焚草木。得雨而益炽。见於季春而伏於季秋。原夫龙雷之见者。以五月一阴生。水底冷而 天上热。龙爲阳物。故随阳而上升。至冬一阳来复。故龙亦随阳下伏。雷亦收声。人身腎中相火。亦犹是也。 平日不能節欲。以致命门火衰。腎中阴盛。龙火無藏身之位。故游於上而不归。是以上焦烦热咳嗽等证。善治 者。以温腎之药。从其性而引之归原。使行秋冬阳伏之令。而龙归大海。此至理也。奈何今之治阴虚火衰者。 以黄柏知母爲君。而愈寒其腎。益速其毙。良可悲哉。若有阴虚火旺者。此腎水干枯而火偏盛。宜补水以配 火。亦不宜苦寒之品以灭火。壮水之主。以镇阳光。正谓此也。如灯烛火。亦阴火也。须以膏油養之。不得杂 一滴寒水。得水即灭矣。独有天上火入於人身。如河间所論六氣暑热之病。及傷暑中暑之疾。可以凉水沃之。 可以苦寒解之。其余炉中火者。乃灰土中無焰之火。得木則烟。见湿則灭。须以炭培。实以温 烬。人身脾土中火。以甘温養其火。而火自退。經曰。劳者温之。 损者温之。甘能除大热。温能除大热。此之谓也。 空中之火。附於木中。以常有坎水滋養。故火不外见。惟干柴生火、燎原不可止遏。力窮方止。人身肝火内 炽。郁闷烦躁。须以辛凉之品发达之。經曰。木郁則达之。火郁則发之。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寒药下 之。則愈郁矣。热药投之。則愈炽矣。 金中火者。凡山中有金银之矿。或五金埋瘗之处。夜必有火光。此金郁土中而不得越。故有光辉发见於 外。人身皮毛空窍中。自觉针刺蚊咬。及巅顶如火炎者。此肺金氣虚。火乘虚而现。肺主皮毛也故也。經曰。 东方木实。因西方金虚也。补北方之水。即所以泻南方之火。虽曰治金中之火。而通治五行之火。無余蕴矣。 以水言之。有阳水。有阴水。有火中之水。有土中之水。有金中之水。有木中之水。阳水者。坎水也。 氣也。希夷先生阴阳消息論曰。坎以一阳陷於二阴。水氣潜行地中。爲万物受命根本。盖润液也。氣之液也。 月令於仲秋云。杀氣浸盛。阳氣日衰水始涸。是水之涸地之死也。於仲冬云。水泉动。是月一阳生。是水 之动地之生也。谓之火中之水可也。谓之土中之水可也。阴水者。兑泽也。形也。一阴上彻於二阳之上。以有 形之水。普施万物。下降爲资生之利泽。在上即可谓雨露之水。在下即爲大溪之水。人之饮食入胃。命门之火。 蒸腐水谷。水谷之氣。上熏於肺。肺通百脉。水精四布。五經并行。上达皮毛。爲汗爲涕爲唾爲津。下濡膀胱。 爲便爲液。至於血亦水也。以其随相火而行。故其色独红。周而复始。滚滚不竭。在上即可爲天河水。在下 即爲长流水。始於西北天门。终於东南地户。正所谓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故黄河海水。皆同色也。 金中之水。矿中之水银是也。在人身爲骨中之髓。至精至 贵。人之宝也。木中水者。巽木入於坎水而上出。其水即木中之脂膏。人身足下有涌泉穴。肩上有肩井穴。此 暗水潜行之道。凡津液润布於皮肤之内者。皆井泉水也。夫水有如许之不同。总之归於大海。天地之水。以海 爲宗。人身之水。以腎爲源。而其所以能昼夜不息者。以其有一元之干氣爲太极耳。此水中之五 行也。明此水火之五行。而土木金可例推矣。經曰。纪於水火。余氣可知。

  1. 黃帝內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