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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貫/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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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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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道中风辨 人有卒暴僵仆。或偏枯。或四肢不举。或不知人。或死或不死者。世以中风呼之。而方书以中风治之。余 考诸内經。則曰风之傷人也。或爲寒热。或爲热中。或爲寒中。或爲疠风。或爲偏枯。或爲风也。其卒暴僵 仆。不知人。四肢不举者。并無所論。止有偏枯一論而已。及观千金方。則引岐伯曰。中风大法有四。一 曰偏枯。二曰风痱。三曰风。四曰风痹。金匮要略中风篇云。寸口脉浮而紧。紧則爲寒。浮則爲虚。寒虚相 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氣反缓。正氣即急。正氣引邪。僻不遂。 邪在於络。肌肤不仁。邪在於經。即重不胜。邪入於腑。即不识人。邪入於脏。舌即难言。口吐涎沫。由是 观之。知卒暴僵仆。不知人。偏枯四肢不举等证。固爲因风而致 者矣。故用大小续命。西州续命。排风八风等诸汤散治之。及近代刘河间李东垣朱彦修三子者出。所論始与昔 人异矣。河间主乎火。东垣主乎氣。彦修主乎湿。反以风爲虚象。而大异於昔人矣。以予观之。昔人三子之 論。皆不可偏废。但三子以相类中风之病。视爲中风而立論。故使後人狐疑而不能决。殊不知因於 风者。真中风。因於火因於氣因於湿者。类中风而非中风也。三子之所論者。自是因火因氣因湿。而爲暴病暴 死之证。与风何相干哉。如内經所谓三阴三阳发病。爲偏枯痿易。四肢不举。亦未尝必因於风而後然也。夫风 火氣湿之殊。望闻问切之间。岂無所辨乎。辨之爲风。則从昔人以治之。辨之爲火氣湿。則从三子以治之。如 此庶乎析理明而用法當矣。惟其以因火因氣因湿之证。強引风而合論之。所以真伪不分而名实相紊。若以因火 因氣因湿证分出之。則真中风病彰矣。 王氏之論甚妙。但类中风与真中风并論。無轻重缓急之分。亦不能無弊。愚意邪之所凑。其氣必虚。 内傷者间而有之间字。當作五百年间出之间。當专主虚論。不必兼风。河间东垣各发前人所未发。至爲精妙。 但有論無方。後人何所根据从。而彦修以阴虚立論。亦发前人所未发。惜乎以氣血湿痰爲主。而不及真阴。不能 無遗弊於後世焉。 东垣云。有中风者。卒然昏愦。不省人事。痰涎壅盛。语言謇涩等证。此非外来风邪。乃本氣自病也。凡 人年逾四旬。氣衰之际。或忧喜忿怒傷其氣者。多有此证。壮岁之时無有也。若肥 盛者。則间而有之。亦是形盛氣衰而如此耳。 观东垣之論。當以氣虚爲主。纵有风邪。亦是乘虚而袭。經曰。邪之所凑。其氣必虚是也。當此之时。 岂寻常药饵能通达於上下哉。急以三生饮一两。加人参一两。煎服即苏。夫三生饮乃行經治 痰之剂。斩关夺旗之將。每服必用人参 两许。驾驱其邪。而补助真氣。否則不惟無益。适以取败。观先哲用附参附。其义可见矣。若遗尿手撒口开 鼾睡爲不治。然用前药。多有得生者。不可不知。 河间曰。所谓中风瘫痪者。非爲肝木之风实甚而卒中之。亦非外中於风。良由將息失宜。心火暴甚。腎水 虚衰。不能制之。則阴虚阳实。而热氣拂郁。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無知也。亦有因喜怒思悲恐五志有 所过极而卒中者。夫五志过极。皆爲热甚。俗云风者。言末而忘其本也。 观刘氏之論。則以风爲末。而以火爲本。世之尊刘氏者。专以爲刘氏主火之说。殊不知火之有余。水之不 足也。刘氏原以补腎爲本。观其地黄饮子之方可见矣。故治中风。又當以真阴虚爲本。 注云。舌暗不能言。足废不能行。此谓少阴氣厥不至。急當温之。名口痱证。 但阴虚有二。有阴中之水虚。有阴中之火虚。火虚者专以河间地黄饮子爲主。水虚者。又當以六味地黄 爲主。果是水虚。則辛热之药。与参之品。俱不可加。 河间东垣专治本而不治风。可爲至當不易之論。学人必须以阴虚阳虚爲主。自後世医书杂出。而使後学 狐疑不决。丹溪篡要曰。有氣虚。有血虚。有湿痰。左手脉不足。及左半身不遂者。以四物汤补血之剂爲主。 而加以竹沥姜汁。右手脉不足。及右半身不遂者。以四君子补氣之剂。而佐以竹沥姜汁。如氣血两虚。而挟痰 盛者。以八物汤爲主。而加南星半复竹沥姜汁之类。丹溪之論。平正通达。宜世之人盛宗之。但持此以治中风。 而多不效。或少延而久必毙。何也。盖治氣血痰之标。而不治氣血痰之本也。人之有是四肢也。如木之有枝干 也。人之氣血。荣養乎四肢也。犹木之浆水。灌溉乎枝叶也。木有枝叶。必有 根本。人之氣血。岂無根本乎。人有半身不遂。而迁延不死者。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边之枝干先萎耳。 人有形容肥壮。忽然倒仆。而即毙者。如木之根本已绝。其枝叶虽滋荣。犹枯杨生华。何可久也。忽遇大风 而摧折矣。观此則根本之論明矣。然所谓氣血之根本者何。盖火爲阳氣之根。水爲阴氣之根。而火与水之总根。 两腎间动氣是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經之源。呼吸之门。三焦之根。又名守邪之神。經曰。根於中者命曰 神机。神去則机息。根於外者名曰氣立。氣止則化绝。今人纵情嗜欲。以致腎氣虚衰。根先绝矣。一或内傷劳 役。或六淫七情。少有所触。皆能卒中。此阴虚阳暴绝也。须以参附大剂。峻补其阳。继以地黄丸十补丸之类。 填实真阴。又有心火暴甚。腎水虚衰。又兼之五志过极。以致心神昏闷。卒倒無知。其手足牵掣。

論口眼喎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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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眼 斜。乃水不能荣筋急而纵也。俗云风者。乃风淫末疾之假象。风自火出也。须以河间地黄饮子。峻补其阴。继 以人参麦门冬五味之类。滋其化源。此根阳根阴之至論也。若夫所谓痰者。凡人將死之时。必有痰。何独中风 爲然。要之痰从何处来。痰者水也。其原出於腎。张仲景曰。氣虚痰泛。以腎氣丸补而逐之。观此凡治中风 者。既以前法治其根本。則痰者不治而自去矣。若初时痰涎壅盛。汤药不入。少用稀涎散之类。使喉咽疏通。 能进汤液即止。若欲必尽攻其痰。顷刻立毙矣。戒之哉。戒之哉。 或问人有半肢风者。必须以左半身属血。右半身属氣。岂复有他说乎。曰未必然。人身劈中分阴阳水火。 男子左属水。右属火。女子左属火。右属水。男子半肢风者多患左。女子半肢风者多患右。即此观之。可见 以阴虚爲主。又有一等人。身半以上俱無恙如平人。身半以下。软弱麻痹。小便或涩或自遗。果属氣 乎。属血乎。此亦足三阴之虚证也。不可不知。 經曰。胃脉沉鼓涩。胃外鼓大。心脉小坚急。皆得偏枯。男 子发左。女子发右。不喑舌转可治。三十日起。其从者喑三岁起。年不满二十者。三岁死。盖胃与脾爲表里。 阴阳异位。更实更虚。更逆更从。或从内。或从外。是故胃阳虚。則内从於脾。内从於脾。則脾之阴盛。故 胃脉沉鼓涩也。涩爲多血少氣胃之阳盛。則脾之阴虚。虚則不得与阳主内。反从其胃。越出於部分之 外。故胃脉鼓大於臂外也。大爲多氣少血。心者元阳君主宅之。生血生脉。因元阳不足。阴寒乘之。故心脉 小坚急。小者阳不足也。坚急者阴寒之邪也。夫如是心胃脾三脉。凡有其一。即爲偏枯者何也。盖心是天真 神机开发之本。胃是谷氣充大真氣之标。标本相得。則胸膈间之膻中氣海。所留宗氣盈溢。分布四脏 三焦。上下中外。無不周遍。若标本相失。則不能致其氣於氣海。而宗氣散矣。故分布不周於經脉。則偏枯。 不周於五脏則喑。即此言之。是一条。可爲後之诸言偏枯者纲领也。未有不因真氣不周而病者也。 乾坤生氣云。凡人有手足渐觉不遂。或臂膊及髀股指節麻痹不仁。或口眼歪斜。语言謇涩。或胸膈迷 闷。吐痰相续。或六脉弦滑而虚软無力。虽未至於倒仆。其中风晕厥之候。可指日而决矣。须预防之。愚谓 预防之理。當節饮食。戒七情。远房事。此至要者也。如欲服饵预防。须察其脉证之虚实。如两尺虚衰 者。以六味地黄八味地黄。培补肝腎。如寸关虚弱者。以六君子十全大补之类。急补脾肺。才有补益。若 以搜风顺氣。及清氣化痰等药。适所以招风取中也。不可不知。 岐伯谓中风大法有四。一曰偏枯。谓半身不遂而痛也。如木之根本未甚枯。而一边枝干先萎者是也。 言不變。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巨针取之。益其不足。损其有余。乃可复也。二曰风痱。谓身無疼痛。四肢 不收也。如瘫痪是也。瘫者坦也。筋脉弛纵。坦然而不举也。痪者涣也。血氣涣散而無用也。志乱不 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三曰风。谓奄然忽不知人也。咽中塞窒。舌強不能言。則是急 中风。而其候也。发汗身软者生。若汗不出。身硬唇干者死。视其鼻。人中左右上下白者可治。一黑一赤吐沫 者死。四曰风痹。谓诸痹。类风状也。經曰。风寒湿三氣。合而成痹。曰痛痹。筋骨掣痛。曰着痹。着而不行。 曰行痹。走注疼痛。曰周痹。身疼痛。又曰行痹属风。痛痹属寒。着痹属湿。如正氣不足之证。只补正氣。不 必祛邪。如邪氣有余。若痹证之类。虽以扶正氣爲主。不可不少用祛邪之法。如易老天麻丸之类。 口眼斜 灵枢言足阳明之筋。其病颊筋有寒。則急引颊移口。热則筋弛。纵缓不能收。故僻。是左寒右热。則左急 而右缓。右寒左热。則右急而左缓。故偏於左者。左寒而右热。偏於右者。右寒而左热也。夫寒不可径用辛热 之剂。盖左中寒。則逼热於右。右中寒。則迫热於左。阳氣不得宣行故也。 口之。炙以地倉。目之斜。炙以承泣。苟不效。當炙人迎。夫氣虚风入而爲偏。上不得出。下不得 泄。真氣爲风邪所陷。故宜灸。經曰。陷下則灸之是也。 惟外中风邪者。方有斜等证。若夫热則生风者。不可谓尽得病於窗隙之风。纵有斜等证。乃假象也。亦不甚。 盖火胜則金衰。金衰則木盛。木盛則生风。惟润燥則风自息。不必用前灸法。 素问曰。诸风掉眩支痛強直筋缩。爲厥阴风木之氣。自大寒至小满。风木君火二氣之位。风主动。善行數 變。木旺生火。风火属阳。多爲兼化。且阳明燥金。主於紧敛缩劲。风木爲病。反见燥金之化。由亢則害承乃 制。谓己极过。則反似胜己之化。故木极似金。况风能胜湿而爲燥。风病势甚而成筋缩燥之甚 也。此等证候。正所谓风淫所胜。治以清凉者也。不宜用桂附。 或问曰。當此之时。小续命汤可用乎。曰未必然。小续命汤此仲景金匮要略治冬月直中风寒之的方。即 麻黄桂枝汤之變方也。其间随六經之形证。逐一加减。未便可按方统用其全方也。如太阳無汗。於本方中倍麻 黄杏仁防风。如有汗恶风。於本方中倍桂枝芍药杏仁。如阳明無汗身热不恶风。於本方中加石膏知母甘草。有 汗身热不恶风。於本方中加葛根桂枝黄芩。如太阳無汗身凉。於本方中加附子干姜甘草。少阴經中有汗 無热。於本方中加桂枝附子甘草。凡中风無此四证。六經混淆。系於少阳厥阴。或肢節挛痛。或麻木不仁。每 续命八两。加羌活四两。连翘六两。此系六經有余之表证。须从汗解。如有便溺阻隔。宜三化汤。或局方麻 仁丸通利之。虽然。邪之所凑。其氣必虚。世间内傷者多。外感者间而有之。此方终不可轻用也。 许学士云。氣中者。因七情所傷。 經曰。神傷於思慮則肉脱。意傷於忧愁則肢废。魂傷於悲哀則筋挛。魄傷於喜樂則衰槁。志傷於盛怒則腰 脊重。难俯仰也。又曰。暴怒傷阴。暴喜傷阳。故忧愁不已。氣多厥逆。牙关紧急。若作中风误治杀人多矣。 盖中风者。身温且多痰涎。中氣者。身凉而無痰涎。宜苏合香丸灌之即苏。經曰。無故而喑脉不至者。虽不治 自已。谓氣暴逆也。氣复自愈。 王節斋云。饮食过傷。變爲异常急暴之病。人所不识。多有饮食醉饱之後。或感风寒。或着氣恼。食填太 阴胃氣不行。须臾厥逆。昏迷不省。若误作中风中氣治之立毙。惟以阴阳淡盐汤探吐之。食出即愈。經曰。上 部有脉。下部無脉。法當吐。不吐則死。详见格致余論木郁則达之条下。以上二条論。當与厥门互看。 有一等形体肥胖。平素善饮。忽一日舌本硬強。语言不清。 口眼斜。痰氣上涌。肢体不遂。此肥人多中。以氣盛於外而歉於内也。兼之酒饮湿热之证。须用六君子 加煨葛根山栀神曲而治之。 有一人久病滞下。忽一日昏仆。目上视。溲注而汗泻。脉無伦。丹溪先生曰。此阴虚阳暴绝也。得之病後 而酒且内。急治人参膏。而促灸其氣海。顷之手动。又顷之唇动。参膏成三饮之而苏。後服尽數斤而愈。予观 此。凡人大病後。及妇人产後。多有此证。不可不知。 按丹田氣海与腎脉相通。人於有生之初。先生命门。胞系在脐。故氣海丹田。实爲生氣之源。十二經 之根本也。故灸而效。 有一妇人先胸胁胀痛。後四肢不收。自汗如雨。小便自遗。大便不实。口紧目。饮食颇进。十余日。或 以爲中脏甚忧。请薛立斋先生视之。曰非也。若风既中脏。真氣既脱。恶证既见。祸在反掌。焉能延至十日。 乃候其色。面目俱赤而或青。诊其脉左三部洪數。惟肝尤甚。乃知胸乳胀痛。肝經血虚。肝氣痞塞 也。四肢不收。肝經血虚不能養筋也。自汗不止。肝經血热。津液妄泄也。小便自遗。肝經热甚。阴挺失职 也。大便不实。肝木炽盛克脾土也。遂用犀角散四剂。诸证顿愈。又用加味逍遥散调理而安。後因郁怒。前证 复作。兼发热呕吐。饮食少思。月經不止。此木盛克土而脾不能摄血也。用加味归脾爲主。佐以逍 遥散而愈。後每遇怒。或睡中手足搐搦。复用前药即愈。 唐柳太後病风不能言。脉沉欲脱。群医束手相视。许胤宗曰。是饵阳药無及矣。即以黄防风煮汤數十 斛。置床下。氣腾腾如雾熏薄之。是夕语。更药之而起。 卢州王守道风噤不能语。王克明令炽炭烧地。上洒以药。置病者於其上。须臾小苏。 以上二法。病至垂绝。汤液不及。亦治法之變者也。 有人平居無疾苦。忽如死人。身不动摇。默默不知人。目閉不能开。口噤不能言。或微知人。恶闻人声。 但如眩冒。移时方寤。此由出汗过多。血少氣并於血。阳独上而不下。氣壅塞而不 行。故身如死。氣过血还。阴阳复通。故移时方寤。名曰郁冒。亦名血厥。妇人多有之。宜白薇汤倉公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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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厥与傷寒二厥不同。不可不知分辨。 阳氣衰乏者。阴必凑之。令人五指至膝上皆寒。名曰寒厥。是寒逆於下也。宜六物附子汤主之。阴退則阳 进。故阴氣衰於下。則阳往凑之。故令人足下热也。热甚則循三阴而上逆。谓之热厥。宜六味地黄丸主之。肝 藏血而主怒。怒則火起於肝。载血上行。故令血菀於上。是血氣乱於胸中。相搏而厥逆也。谓之搏厥。宜蒲黄 汤主之。诸动属阳。故烦劳則扰乎阳。而阳氣张大。阳氣张大。則劳火亢矣。火炎則水干。故令精绝。是 以迁延辟积至於夏月。内外皆热。水益亏而火益亢。孤阳厥逆。如煎如熬。故曰煎厥。宜人参固本丸主之。五 尸之氣。暴注於人。乱人阴阳氣血。上有绝阳之络。下有破阴之纽。形氣相离。不相顺接。故令暴厥如死。名 曰尸厥。宜二十四味流氣饮、苏合香丸主之。寒痰迷闷。四肢逆冷。名曰痰厥。宜姜附汤主之。胃 寒即吐蛔虫。名曰蛔厥。宜乌梅丸加理中汤主之。氣爲人身之阳。一有拂郁。則阳氣不能四达。故令手足厥 冷。与中风相似。但中风身温。中氣身冷耳。名曰氣厥。宜八味顺氣散主之。 余按常病阳厥补阴。壮水之主。阴厥补阳。益火之源。此阴厥阳厥。与傷寒之阴阳二厥不同。傷寒阳厥。 用推陈致新之法。阴厥則用附子理中。冰炭殊涂。死生反掌。慎之哉。慎之哉。

傷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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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专祖仲景。凡读仲景书。须將傷寒与中寒。分爲两门。始易以通晓。爲因年久残缺。补遗注释者。又 多失次错误。幸历代考正者渐明。逮陶節庵六书吴绶蕴要二书刊行。而傷寒之理始着。余於至理。未暇详辨。 先將傷寒中寒。逐一辨明。庶不使阴阳二证混乱。夫傷寒治之。得其纲领不难也。若求之多歧。則支离矣。先 以阳证言之。夫既云傷寒。則寒邪自外入内而傷之也。其入則有浅深次第。自表达里。先皮毛。次肌肉。又次 筋骨腸胃。此其渐入之势然也。若夫风寒之初入。必先太阳寒水之經。便有恶风恶寒头痛脊痛之证。寒郁 皮毛。是爲表证。若在他經。則無此证矣。脉若浮紧無汗爲傷寒。以麻黄汤发之。得汗爲解。浮缓有汗爲 傷风。用桂枝汤散邪。汗止爲解。若無头疼恶寒。脉又不浮。此爲表证罢而在中。中者何。表里之间也。乃 阳明少阳之分。脉不浮不沉。在乎肌肉之间。谓皮肤之下也。然有二焉。若微洪而长。即阳明脉也。外证鼻干 不眠。用葛根汤以解肌。脉弦而數。少阳脉也。其证胁痛耳聋。寒热往来而口苦。以小柴胡汤和之。盖阳明少 阳不从标本从乎中治也。若有一毫恶寒尚在表。虽入中还當兼散邪。过此爲邪入里。爲实热。脉不 浮不沉。沉則按之筋骨之间方是。若脉沉实有力。外证不恶风寒。而反恶热谵语大渴。六七日不大便。明其热 入里而腸胃燥实也。轻則大柴胡汤。重則三承氣汤。大便通而热愈矣。以阴证言之。若初起。便怕寒。手足厥 冷。或战栗蜷卧不渴。兼之腹痛呕吐泄泻。或口出涎沫。面如刀刮。不发热而脉沉迟無力。此爲阴证。不从阳 經傳入热证治例。更當看外证如何。轻則理中汤。重則姜附汤四逆汤以溫之。由此观之。可见傷寒者。由皮 毛而後入脏腑。初虽恶寒发热而终爲热证。其人必素有火者。中寒 者。直入脏俯。始终恶寒。而并無发热等证。其人必無火者。一則发表攻里。一則溫中散寒。两门判然明白。 何至混杂於中而使後人疑误耶。 寒傷荣。风傷卫。卫阳也。风亦阳也。阳从阳之类。故风能傷卫。血阴也。寒亦阴也。阴从阴之类。故寒 能傷荣。辛甘发散爲阳。风宜辛散。寒宜甘发。桂枝辛而热者。故能发散卫中之风邪。麻黄甘而热者。故能发 散血中之寒邪。又桂枝麻黄。氣味俱轻。阳中之阳。故能入太阳經。散皮肤间之风寒也。此二方者乃治冬月正 傷寒之的方。霜降後至春分前。此时太阳寒水用事。房劳辛苦之人其太阳寒水之氣。乘虚而客入於太阳經。同 氣相求。故易以傷也。仲景特以杀氣最重。故详言之。其余时月則無傷寒。則二方不可用也。今人医牌上多书 治四时傷寒。名不正則言不顺矣。活人言头痛如破者。连须葱白汤。不可便与升麻葛根汤。恐太阳流入阳明。 是太阳邪氣引入阳明。不能解也。未至少阳者。不可便与柴胡汤。如有恶寒证。本方加麻黄。恶风加桂枝。如 正阳明腑病。不恶寒有汗而渴。當用白虎汤。 太阳經表之表也。行身之背。阳明經表之里也。行身之前。少阳經半表半里也。行乎两胁之旁。 过此則少阴太阴厥阴俱入脏而爲里。 大凡傷寒邪热傳里结实。须看热氣浅深用药。今之医不分當急下可少与宜微和胃氣之論。一概用大黄芒 硝乱投汤剂下之。因兹枉死者多矣。余谓傷寒之邪。傳来非一。治之則殊耳。病有三焦俱傷者。則痞满燥实 坚俱全。宜大承氣汤。厚朴苦溫以去痞。枳实苦寒以泄满。芒硝咸寒以润燥软坚。大黄苦寒以泄实去热。病 斯愈矣。邪在中焦。則有燥实坚三证。故用调胃承氣汤。以甘草和中。芒硝润燥。大黄泄实。不用枳实厚朴。 恐傷上焦元氣。调胃之名。由此立矣。上焦受傷。則痞而实。用小承 氣汤。枳实厚朴之能除痞。大黄之泄实。去芒硝不傷下焦真阴。谓不伐其根本也。若夫大柴胡汤。則有表证尚 未除。而里证又急。不得不下者。只得以此汤通表里而缓治之。尤有老弱及血氣两虚之人。亦宜用此。故 經云。转药孰紧。有芒硝者紧也。大承氣最紧。小承氣次之。柴胡又次之。其大柴胡加芒硝。方得转 药。盖爲病轻者设也。仲景云。荡涤傷寒热积。皆用汤药。切不宜用丸药。不可不知。如欲用此三方。须以手 按病患。自胸至小腹。果有硬处。手不可近。方敢下手。然其至妙处。尤须辨舌之 燥滑若何。此金镜录三十六舌。不可不细玩也。 初病無热。便四肢厥冷。或胸腹中满。或呕吐腹满痛下利。脉细無力。此自阴证受寒。即真阴证。非从阳 經傳来。便宜溫之。不宜少缓。經云。发热恶寒者。发於阳也。無热恶寒者。发於阴也。治宜四逆汤。腹满腹 痛。皆是阴症。只有微甚不同。治难一概。腹痛不大便。桂枝芍药汤。腹痛甚。桂枝大黄汤。若自利腹 痛。小便清白。宜溫中。理中四逆看微甚用。轻者五积散。重者四逆汤。無脉者通脉四逆汤。 使阴退而阳复也。 阴毒病。手足指甲皆青。脉沉细而急者。四逆汤。無脉者。通脉四逆汤。阴毒甘草汤。脐中葱熨。氣海关 元着艾。可灸二三百壮。乃用溫和补氣之药。通其内外。以复阳氣。若俱不效。死证也。 以上皆真阴证。人皆知之。至於反常。則不易晓。有发热面赤。烦躁揭去衣被。饮冷脉大。误爲阳证投 寒药。死者多矣。必须凭脉下药。不问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按至筋骨。全無力者。必有伏阴。不可与 凉药。若已曾服过凉药。脉必鼓指而有力。脉又难凭矣。若一应茶汤。及寒热药俱吐者。此阴盛格阳。急用 白通汤。加人尿胆汁。以通拒格之寒。所以仲景傷寒論中。傳經与直中并論者。正谓有阳证似阴。 阴证似阳。所宜详辨。但年久 散乱。後人误相补集。致使不明。如太阳证头痛发热。當脉浮而反沉。又似少阴矣。故用麻黄附子细辛汤。如 少阴证脉沉。应無热。而反发热者。又似太阳矣。须用干姜附子甘草汤。如阴证四肢厥逆。而阳证亦有厥逆 者。此四逆汤与四逆散不同。又如阴证下利。而阳证又有漏底者。此理中汤与黄龙汤不同。若此之类。疑似难明。 幸陶節庵六书。已明分矣。予又有说焉。若读傷寒书。而不读东垣书。則内傷不明。而杀人多矣。读东垣书。 而不读丹溪书。則阴虚不明。而杀人多矣。读丹溪书。而不读薛氏书。則真阴真阳不明。而杀人亦多矣。东垣曰 。邪之所凑。其氣必虚。世间内傷者多。外感者间而有之。此一间字當作五百年间出之间。甚言其無外感也。 东垣脾胃論。与夫内傷外感辨。深明饥饱劳逸发热等证。俱是内傷。悉类傷寒。切戒汗下。以爲内傷多。外感 少。只须溫补。不必发散。外感多而内傷少。溫补中少加发散。以补中益氣汤一方爲主。加减出入。如内 傷兼傷寒者。以本方加麻黄。兼傷风者。本方加桂枝。兼傷暑者。本方加黄连。兼傷湿者。本方加羌活。实万 世無窮之利。东垣特发明阳虚发热之一门也。然世间真阴虚而发热者十之六七。亦与傷寒無异。反不及論 何哉。今之人一见发热。則曰傷寒。须用发散。发散而毙。則曰傷寒之书法已窮。奈何。岂知丹溪发明之外。 尚有不尽之旨乎。予尝於阴虚发热者。见其大热面赤口渴烦躁。与六味地黄大剂。一服即愈。如见下部恶寒足 冷。上部渴甚燥极。或欲饮而反吐。即以六味汤中。加肉桂五味。甚則加附子冷冻饮料。下咽即愈。予尝以此活人 多矣。敢以私秘乎。因制补天要論一卷。以补前人之不迨。所望於高明者。再加裁夺。幸甚幸甚。且举傷寒 口渴一证言之。邪热入於胃腑。消耗津液故渴。恐胃汁干。急下之。以存津液。其次者。但云欲饮水 者。不可不与。不可多与。并無治法。纵有治者。徒知以芩连知 柏麦冬五味天花粉。甚則石膏知母以止渴。此皆有形之水。以沃無形之火。安能滋腎中之真阴乎。若以六味地 黄大剂服之。其渴立愈。何至傳至少阴。而成燥实坚之证乎。既成燥实坚之证。仲景不得已而以承氣汤下之。 此权宜之伯术。然谆谆有虚人老弱人之禁。故以大柴胡代之。陶氏以六乙顺氣汤代之。岂以二汤爲平易乎。 代之而愈。所丧亦多矣。况不愈者十之八九哉。當时若多用六味地黄饮子大剂服之。取效虽缓。其益無窮。 况阴虚发热者。小便必少。大便必实。其上证口渴烦躁。与傷寒無异。彼之承氣者。不过因亢則害。下之以承 真阴之氣也。予今直探其真阴之源而补之。如亢旱而甘霖一施。土木皆濡。顷刻爲清凉世界矣。何不可哉。况 腎水既虚矣。复經一下之後。万無可生之理。慎之慎之。吾爲此惧。故於补天要論中详言之。 陶節庵亦悟此理。有云自氣而至血。血而复之氣者。大承氣汤下之。自血而之氣氣而复之血者。生地黄 黄连汤主之。二者俱不大便。此是承氣汤对子。又与三黄石膏汤相表里。是皆三焦胞络虚火之用也。病既 危急。只得以此汤降血中之火耳。陶以血爲阴。故有此論。惜乎其不识真阴真阳之至理也。 合而言之。真知其爲阳虚也。則用补中益氣汤。真知其爲阳虚直中也。則用附子理中汤。真知其爲阴虚 也。則用六味腎氣汤。真知其爲阴虚無火也。則用八味腎氣汤。其间有似阴似阳之假证也。則用寒因热用之 法从之。不可少误。惟以补正爲主。不可攻邪。正氣得力。自然推出寒邪。汗出而愈。攻之一 字。仁人之所恶也。百战百胜。战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曰善战者服上刑。

溫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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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傷寒二字。盖冬时严寒而成杀厉之氣。触冒之而实时病者。乃名傷寒。不即发者。寒毒藏於肌肤。至春 變爲溫。至夏變爲暑病。暑病者。热极重於溫也。既變爲溫。則不得复言其爲寒。不恶寒而渴者是也。此仲景 經文也。其麻黄桂枝。爲即病之傷寒设。与溫热何与。受病之源虽同。所发之时則异。仲景治之。當别有方。 缘皆遗失而無征。是以各家议論纷纷。至今未明也。刘守真谓欲用麻黄桂枝。必加凉药於其中。以免发黄之 病。张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药中。加麻黄苍术。皆非也。盖麻黄桂枝辛热。乃冬月表散寒邪所宜之药。 不宜用於春夏之时。陶氏欲以九味羌活汤。谓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汤易老所制之方。乃治感四时不正 之氣。如春宜溫而反寒。夏宜热而反溫。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溫。又有春夏秋三时爲暴寒所折。虽有恶 寒发之证。不若冬时肃杀之氣爲甚。故不必麻黄桂枝以散寒。惟宜辛凉之药。通内外而解之。况此方须按六經 加减之法。不可全用也。不若逍遥散爲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然則欲治溫病者。將如何。余有一法。请申 而明之。經曰。不恶寒而渴者是也。不恶寒則知其表無寒邪矣。曰渴則知腎水干枯矣。盖缘其人素有火者。冬 时触冒寒氣。虽傷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内。寒亦不能深入。所以不即发。而寒氣伏藏於肌肤。自冬 至三四月。历时既久。火爲寒郁。中藏亦久。將腎水熬煎枯竭。盖甲木阳木也。借癸水而生。腎水既枯。至 此时強木旺。無以爲发生滋润之本。故发热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谓新邪唤出旧邪。非也。若复有所感。 表又當恶寒矣。余以六味地黄滋其水。以柴胡辛凉之药舒其木郁。随手而应。此方活人者多矣。 予又因此而推展之。凡冬时傷寒者。亦是郁火证。若其人無火。 則爲直中矣。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腑脏。今人皆曰寒邪傳里。寒變爲热。既曰寒邪。何故入内 而反爲热。又何爲而能變热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爲寒所郁而不得泄。一步反归一步。日久則纯热而無寒 矣。所以用三黄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郁发之也。三承氣即土郁則夺之。小柴胡汤木郁达之也。其理 甚简而易。只多了傳經六經诸语。支离多歧。凡杂证有发热者。皆有头疼项強目痛鼻干胁痛口苦等证。何 必拘爲傷寒。局傷寒方以治之也。余於冬月正傷寒。独麻黄桂枝二方。作寒郁治。其余俱不恶寒者。作郁火 治。此不佞之创論也。闻之者孰不骇然吐舌。及阅虞天民医学正傳傷寒篇云。有至人傳曰。傳經傷寒。是 郁病。余见之。不觉窃喜。以爲先得我心之同然。及考之内經。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爲热何也。岐伯 曰。寒氣外凝内郁之理。腠理坚致。玄府閉密。則氣不宣通。湿氣内结。中外相搏。寒盛热生。故人傷於寒。 转而爲热。汗之則愈。則外凝内郁之理可知。观此而余以傷寒爲郁火者。不爲無据矣。故特着郁論一篇。

論阳毒阴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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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云。阳毒之爲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阴毒之爲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死生如阳毒。升麻鳖甲汤并主之。 千金云。阳毒汤治傷寒一二日。變成阳毒。或服药吐下後。變成阳毒。身重腰脊背痛。烦闷不安。狂 言或走。或见鬼神。或吐血下利。其脉浮。

郁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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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經曰。木郁則达之。火郁則发之。土郁則夺之。金郁則泄 之。水郁則折之。然调其氣。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 注内經者。谓达之吐之也。令其条达也。发之汗之也。令其疏散也。夺之下之也。令其無壅凝也。泄 之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也。折之谓制其冲逆也。予谓凡病之起。多由於郁。郁者抑而不通之义。内經五法。爲 因五运之氣所乘而致郁。不必作忧郁之郁。忧乃七情之病。但忧亦在其中。丹溪先生云。氣血冲和。百 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又制爲六郁之論。立越鞠丸以治郁。曰氣曰湿曰热曰痰曰血曰食。而以香附抚 芎苍术。开郁利氣爲主。谓氣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成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消化。此六者 相因爲病者也。此说出而内經之旨始晦。内經之旨。又因释注之误而复晦。此郁病之不明於世久矣。苟能神而 明之。扩而充之。其於天下之病。思过半矣。且以注内經之误言之。其曰达之谓吐之。吐中有发散之义。盖凡 木郁乃少阳胆經半表半里之病。多呕酸吞酸证。虽吐亦有发散之益。但谓無害耳。焉可便以吐字该达字耶。达 者畅茂调达之义。王安道曰。肝性急怒氣逆。胁或胀。火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則用升发之药。 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爲飧泄。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氣在下爲飧泄。則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 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此王氏推展达之之义甚好。火郁則发之。发之汗之也。东垣升阳散火汤是也。使势 窮則止。其实发与达不相远。盖火在木中。木郁則火郁相因之理。达之即所以发之。即以达之之药发之。無有 不应者。但非汗之谓也。汗固能愈。然火郁於中。未有不蒸蒸汗出。须发之得其术耳。土郁夺之。谓下夺之。 如中满腹胀。势甚而不能顿除者。非力轻之剂可愈。則用咸寒峻下之剂。以劫夺其势而使之平。此下夺之义 也。愚意谓夺不止下。如胃亦土也。食塞胃中。下部有脉。上部無脉。法當吐。不吐則死。内經所谓高者因而越之。 以吐爲上夺。而衰其胃土之郁。亦無不可。东垣书引木郁於食填肺分。爲金克木。何其牵強。金郁泄之。如肺 氣�满。胸凭仰息。非解利肺氣之剂。不足以疏通之。只解表二字。足以尽泄金郁之义。不必更渗泄利小便。 而渗利自在其中。况利小便是涉水郁之治法矣。独水郁折之难解。愚意然调其氣四句。非总结上文也。乃爲折 之二字。恐人不明。特说此四句。以申明之耳。然犹可也。水之郁而不通者。可调其氣而愈。如經曰。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肺爲腎水上源。凡水道不通者。升举肺氣。使上窍通則下窍通。 若水注之法。自然之理。其过者。淫溢於四肢。四肢浮肿。如水之泛滥。须折之以其畏也。盖水之所畏者。 土也。土衰不能制之。而寡於畏。故妄行。兹惟补其脾土。俾能制水。則水道自通。不利之利。即 所谓泻之也。如此说。則折字与泻字。於上文接续。而折之之义益明矣。内經五法之注。乃出自张子和之注。 非王启玄旧文。故多误。予既改释其误。又推展其义。以一法代五法。神而明之。屡获其效。故表而书之。盖 东方先生木。木者生生之氣。即火氣。空中之火。附於木中。木郁則火亦郁於木中矣。不特此也。 火郁則土自郁。土郁則金亦郁。金郁則水亦郁。五行相因。自然之理。唯其相因也。予以一方治其木郁。而诸 郁皆因而愈。一方者何。逍遥散是也。方中唯柴胡薄荷二味最妙。盖人身之胆木。乃甲木少阳之氣。氣尚柔 嫩。象草穿地始出而未伸。此时如被寒风一郁。即萎软抑遏。而不能上伸。不上伸則下克脾土。而 金水并病矣。唯得溫风一吹。郁氣即畅达。盖木喜风。风摇則舒畅。寒风則畏。溫风者。所谓吹面不寒杨柳风 也。木之所喜。柴胡薄荷辛而溫者。辛也故能发散。溫也故入少阳。古人立方之妙如此。其甚者方中加左金 丸。左金丸止黄连吴茱萸二味。黄连但治心火。加吴茱萸氣燥。肝之氣亦燥。同氣相求。故入肝以 平木。木平則不生心火。火不刑金。而金能制木。不直伐木。而佐金以制木。此左金之所以得名也。此又法之 巧者。然犹未也。一服之後。继用六味地黄加柴胡芍药服之。以滋腎水。俾水能生木。逍遥散者。风以散 之也。地黄饮者。雨以润之也。木有不得其天者乎。此法一立。木火之郁既舒。木不下克脾土。且土亦 滋润。無燥之病。金水自相生。予谓一法。可通五法者如此。岂惟是哉。推之大之。千之万之。其益無窮。 凡寒热往来。似疟非疟。恶寒发热呕吐吞酸嘈杂。胸痛痛。小腹胀闷。头晕盗汗。黄胆溫疫。疝氣飧泄等 证。皆对证之方。推而傷风傷寒傷湿。除直中外。凡外感者。俱作郁看。以逍遥散加减出入。無不获 效。如小柴胡汤四逆散羌活汤。大同小异。然不若此方之附应也。神而明之。變而通之。存乎人耳。倘一服 即愈。少顷即发。或半日或一日又发。发之愈频愈甚。此必属下寒上热之假证。此方不宜复投。當改用溫补之 剂。如阳虚以四君子汤加溫热药。阴虚者。則以六味汤中加溫热药。其甚者。尤须寒因热用。少以冷药从之。 用热药冷探之法。否則拒格不入。非惟無益。而反害之。病有微甚。治有逆从。玄机之士。不须予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