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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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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金沙经济开发区、冷水河风景区、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的要求,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方面达到现行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出现季节性缺水、发生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下的供水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现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保障全县农村人口在枯水季节(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或发生干旱、洪灾、雪凝、水质污染、地质灾害等事件时能够保障农村人口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排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动态排查制度,以村(社区)为单元,逐村逐组逐户拉网式清理排查,动态跟踪、精准掌握工程运行情况、农户用水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措施解决。

(二)制定保障方案。乡镇(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偿用水、计量用水、错峰供水、应急供水”的原则(有偿用水指供水单位按照工程能够正常运行,保本微利合理核定水价,向用水户收取水费;计量用水指供水单位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用水户根据使用水量缴纳水费;错峰供水指用水高峰期或枯水季节分时段分片区供水;应急供水指发生干旱、雪凝、地质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时,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定时、定点、应急送水),各乡镇(街道)要以因地制宜、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乡镇(街道)供水保障方案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三)强化应急供水

1.各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已编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方案,应急供水方案采取的供水措施要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科学实用。

2.针对有小水窖、蓄水池的农户,若出现水量不足的情况,各乡镇(街道)组织应急送水车运水补给或建立应急供水点供水,确保达到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

3.针对无蓄水设施的农户,乡镇(街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配送水桶、水箱等盛水装置和指导非贫困户购置送水桶、水箱等盛水装置,建设应急供水池或组织应急送水车运水解决,确保达到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

4.针对集中式供水的农户,若发生水量不足时,优先采用错时、错峰、限量供水等方式调配解决;在采用错时、错峰、限量调配供水仍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定时组织应急送水车运水补给或建立应急供水点解决,确保达到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

5.存在季节性缺水或易发生干旱、雪凝、地质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乡镇(街道),应根据需要配备送水车、落实应急供水物资储备、建设应急供水池,满足应急供水保障需要。

6.各乡镇(街道)明确乡、村两级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牌,注明供水保障责任人,公开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广泛接收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专班。

组  长:王正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  欣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旭  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黄先体  县财政局副局长

       熊灿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邬进忠  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副局长

       凌宗亮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世举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邦亮  县水务局工会主席

       黄应昌  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副局长陈旭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勋、王绍东、付开芳具体办公。

2.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专班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督促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承担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文件汇编、上传下达等工作;跟踪供水保障工作的推进情况,组织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完成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农村供水保障纳入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是供水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必需的人、财、物,确保每个行政村、每个工程都有管水员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监管责任人,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的督促和指导。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运行管护责任人,负责做好工程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供水、发挥效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之间要签订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管理责任书,饮水安全工程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要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签订供水保障管理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和明确具体责任人及职责。

(三)落实资金保障。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运行成本高,覆盖困难群众多等实际,县将整合中央、省级、市级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按照经济基础、水源条件、工程现状等不同情况,按乡镇(街道)类别进行补贴,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资金统筹调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专班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村供水保障督促检查,主要督导各乡镇(街道)责任明确、供水保障方案制定、经费保障、宣传引导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相关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