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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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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的通知
制定機關: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金沙經濟開發區、冷水河風景區、沙土三化同步統籌發展改革試驗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農村供水保障能力,做到「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的要求,確保農村居民飲水在「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等方面達到現行的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標準,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金沙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在出現季節性缺水、發生突發性事件等情況下的供水保障。

二、目標任務

按照現行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標準,保障全縣農村人口在枯水季節(每年10月至次年4月)或發生乾旱、洪災、雪凝、水質污染、地質災害等事件時能夠保障農村人口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排查制度。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轄區內農村飲水安全動態排查制度,以村(社區)為單元,逐村逐組逐戶拉網式清理排查,動態跟蹤、精準掌握工程運行情況、農戶用水情況,建立問題台賬,採取措施解決。

(二)制定保障方案。鄉鎮(街道)要針對轄區內存在的問題,按照「有償用水、計量用水、錯峰供水、應急供水」的原則(有償用水指供水單位按照工程能夠正常運行,保本微利合理核定水價,向用水戶收取水費;計量用水指供水單位按要求安裝計量設施,用水戶根據使用水量繳納水費;錯峰供水指用水高峰期或枯水季節分時段分片區供水;應急供水指發生乾旱、雪凝、地質災害等突發性事件時,鄉鎮<街道>要立即組織定時、定點、應急送水),各鄉鎮(街道)要以因地制宜、科學實用的原則,制定鄉鎮(街道)供水保障方案並報縣水務局備案。

(三)強化應急供水

1.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優化已編制的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供水方案,應急供水方案採取的供水措施要根據各鄉鎮(街道)的實際情況科學實用。

2.針對有小水窖、蓄水池的農戶,若出現水量不足的情況,各鄉鎮(街道)組織應急送水車運水補給或建立應急供水點供水,確保達到脫貧攻堅飲水安全標準。

3.針對無蓄水設施的農戶,鄉鎮(街道)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配送水桶、水箱等盛水裝置和指導非貧困戶購置送水桶、水箱等盛水裝置,建設應急供水池或組織應急送水車運水解決,確保達到脫貧攻堅飲水安全標準。

4.針對集中式供水的農戶,若發生水量不足時,優先採用錯時、錯峰、限量供水等方式調配解決;在採用錯時、錯峰、限量調配供水仍不能滿足的情況下,鄉鎮(街道)定時組織應急送水車運水補給或建立應急供水點解決,確保達到脫貧攻堅飲水安全標準。

5.存在季節性缺水或易發生乾旱、雪凝、地質災害等突發性事件的鄉鎮(街道),應根據需要配備送水車、落實應急供水物資儲備、建設應急供水池,滿足應急供水保障需要。

6.各鄉鎮(街道)明確鄉、村兩級設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責任公示牌,註明供水保障責任人,公開聯繫電話,確保聯繫渠道暢通,廣泛接收社會監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1.成立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專班。

組  長:王正益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何  欣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陳  旭  縣水務局副局長

成  員:黃先體  縣財政局副局長

       熊燦霞  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鄔進忠  市生態環境局金沙分局副局長

       凌宗亮  縣水務局副局長

       李世舉  縣水務局副局長

       王邦亮  縣水務局工會主席

       黃應昌  縣水務局水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縣水務局,由縣水務局副局長陳旭兼任辦公室主任,毛勛、王紹東、付開芳具體辦公。

2.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專班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督促各鄉鎮(街道)認真做好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協調解決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的有關事項;承擔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做好資料收集、文件匯編、上傳下達等工作;跟蹤供水保障工作的推進情況,組織研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完成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壓實工作責任。將農村供水保障納入各鄉鎮(街道)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各鄉鎮(街道)政府主要領導是供水保障工作的主體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統籌協調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保障必需的人、財、物,確保每個行政村、每個工程都有管水員管理。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是監管責任人,負責對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的督促和指導。運行管理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運行管護責任人,負責做好工程維修養護及運行管理,確保工程正常供水、發揮效益。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之間要簽訂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管理責任書,飲水安全工程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要與工程運行管理單位簽訂供水保障管理責任書,落實相關責任和明確具體責任人及職責。

(三)落實資金保障。針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點多面廣,運行成本高,覆蓋困難群眾多等實際,縣將整合中央、省級、市級農村飲水安全補助資金,按照經濟基礎、水源條件、工程現狀等不同情況,按鄉鎮(街道)類別進行補貼,各鄉鎮(街道)要做好資金統籌調度。

(四)加強督促檢查。縣農村飲水安全供水保障工作專班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農村供水保障督促檢查,主要督導各鄉鎮(街道)責任明確、供水保障方案制定、經費保障、宣傳引導等情況,對存在問題及時督促落實整改。對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提請相關部門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