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决議(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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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决議(草案) 制定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 1949年12月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决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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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决議(草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九日的第一次會議中,通過「請政府 明定十月一日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舊國慶日」的建議案,送請中央人民政府 採擇施行。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認爲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的這個建議是符合歷史實際和 代表人民意志的,决定加以採納。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茲宣告:自一九五〇年起,卽以每年的十月一日,卽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 立的偉大日子,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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