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禁鴉片毒品的通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件已于1987年1月3日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废止。
關於嚴禁鴉片毒品的通令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
1950年2月24日

令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中央直轄各省市人民政府

自帝國主義侵略我國,强迫輸入鴉片,爲害我國已百有餘年。由于封建買辦的官僚軍閥底反動統治,與其荒淫無耻的腐爛生活,對於烟毒,不但不禁止,反而強迫種植,尤其在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下,曾有計劃的實行毒化中國,因此戕殺人民生命,損耗人民財産,不可勝數。現在全國人民已得解放,爲了保護人民健康,恢復與發展生産,特規定嚴禁鴉片烟毒及其他毒品的辦法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應協同人民團體,作廣泛的禁烟禁毒宣傳,動員人民起來一致行動。在烟毒較盛地區,各級人民代表會議或人民代表大會,應把禁烟禁毒工作作爲專題討論,定出限期禁絕辦法。

二、各級人民政府爲使禁烟禁毒工作進行順利,得設禁烟禁毒委員會。該會由政府民政、公安部門及各人民團體派員組織,民政部門負組織之責。

三、在軍事已完全結束地區,從一九五〇年春起應禁絕種烟;在軍事尚未完全結束地區,軍事一經結束,立卽禁絕種烟,尤應注意在播種之前認眞執行。在某些少數民族地區如有種烟者,應斟酌當地實際情况,採取慎重措施,有步驟的進行禁種。

四、從本禁令頒佈之日起,全國各地不許再有販運製造及售賣烟土毒品情事,犯者不論何人,除沒收其烟土毒品外,還須從嚴治罪。

五、散存于民間之烟土毒品,應限期令其繳出,我人民政府爲照顧其生活,得分別酌予補償。如逾期不繳出者,除查出沒收外,並應按其情節輕重分別治罪。

六、吸食烟毒的人民限期登記(城市向公安局,鄉村向人民政府登記),並定期戒除。隱不登記者,逾期而猶未戒除者查出後予以處罰。

七、各級人民政府衛生機關,應配製戒烟藥品,及宣傳戒烟戒毒藥方,對貧苦癮民得免費或减價醫治。烟毒較盛的城市,得設戒烟所。戒烟戒毒藥品的供應,應由衛生機關統一掌握,嚴防隱蔽形式的烟毒代用品。

八、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中央直轄省、市人民政府,各按本地區情况,依據本禁令方針,制定查禁辦法及禁絕種吸日期,呈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施行。並于批准後,印發佈告,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工作。

希卽依照執行並轉令所屬遵照

此 令

總 理  周恩來
一九五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