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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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阿勒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阿勒泰地区统计局
2022年4月12日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2017年11月,阿勒泰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阿勒泰地区“三调)启动开展。阿勒泰地区“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16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工作,汇集43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地区7个县级调查单元国土利用现状。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48117.20公顷(672.18万亩)

其中:水浇地440898.30公顷(661.35万亩),占全地区耕地的98.39%;旱地7218.90公顷(10.83万亩),占全地区的耕地1.61%。主要分布在福海县、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占全地区耕地的67.62%。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16449.95公顷(624.68万亩),占全地区耕地的92.9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0214.52公顷(45.32万亩),占全地区耕地的6.7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41.72公顷(2.16万亩),占全地区耕地的0.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01公顷(0.02万亩)。

二、园地5299.68公顷(7.95万亩)

其中:果园141.51公顷(0.21万亩),占全地区园地的2.67%;其他园地5158.17公顷(7.74万亩),占全地区园地的97.33%。园地主要分布在青河县、哈巴河县,占全地区园地的91.00%。

三、林地1393843.93公顷(2090.77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639834.44公顷(959.75万亩),占全地区林地的45.90%;灌木林地644903.70公顷(967.36万亩),占全地区林地的46.27%;其他林地109105.79公顷(163.66万亩),占全地区林地的7.83%。林地主要分布在布尔津县、富蕴县、哈巴河县,占全地区林地的58.86%。

四、草地8864032.46公顷(13296.05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7391786.29公顷(11087.68万亩),占全地区草地的83.39%;人工牧草地16671.19公顷(25.01万亩),占全地区草地的0.19%;其他草地1455574.98公顷(2183.36万亩),占全地区草地的16.42%。草地主要分布在富蕴县、福海县、青河县,占全地区草地的73.41%。

五、湿地105622.57公顷(158.43万亩)

其中:森林沼泽479.48公顷(0.72万亩),占全地区湿地的0.45%;灌丛沼泽13982.32公顷(20.97万亩),占全地区湿地的13.24%;沼泽草地64459.37公顷(96.69万亩),占全地区湿地的61.03%;内陆滩涂10689.11公顷(16.03万亩),占全地区湿地的10.12%;沼泽地16012.29公顷(24.02万亩),占全地区湿地的15.16%。湿地主要分布在哈巴河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占全地区湿地的61.2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8199.85公顷(87.30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1458.54公顷(2.19万亩),占全地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51%;建制镇用地7365.67公顷(11.05万亩),占全地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2.66%;村庄用地

31341.89公顷(47.01万亩),占全地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3.84%;采矿用地16153.74公顷(24.23万亩),占全地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7.7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80.01公顷(2.82万亩),占全地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3.23%。

七、交通运输用地36455.13公顷(54.68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2508.45公顷(3.76万亩),占全地区

交通运输用地的6.88%;公路用地18032.74公顷(27.05万亩),占全地区交通运输用地的49.47%;农村道路14732.00公顷(22.10万亩),占全地区交通运输用地的40.41%;机场用地883.58公顷(1.32万亩),占全地区交通运输用地的2.42%;管道运输用地298.36公顷(0.45万亩),占全地区交通运输用地的0.8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9323.93公顷(388.99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39803.00公顷(59.71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5.35%;湖泊水面114147.43公顷(171.22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4.02%;水库水面31148.07公顷(46.72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01%;坑塘水面18331.82公顷(27.50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07%;沟渠32867.31公顷(49.30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2.67%;水工建筑用地6894.64公顷(10.34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66%;冰川及常年积雪16131.66公顷(24.20万亩),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22%。福海县、布尔津县、阿勒泰市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地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2.1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阿勒泰地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全地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以水定地,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

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生态空间不减少,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阿勒泰地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并监督实施,确保生态重要区域的生态安全。尊重自然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建设用地集约高效使用。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面提升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集约节约水平。结合阿勒泰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阿勒泰地区“三调”成果是阿勒泰地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通过加强阿勒泰地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其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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