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295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重定向自院解字第3295號
院解字第3294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5號解釋》
院解字第3296號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5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盜匪雖未處罰被害人,就被劫之財物仍得對之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