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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295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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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解字第3294号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295号解释》
院解字第3296号

解释日期:民国35年11月5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2853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盗匪虽未处罚被害人,就被劫之财物仍得对之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