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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0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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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30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308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30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5年11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863 頁
相關法條:行政執行法 第 4 條 ( 32.12.01 )
     強制執行法 第 4 條 ( 34.05.1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行政官署依法科處之罰鍰或類似罰鍰之罰金,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不得就人民財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