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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園隨筆/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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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隨園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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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不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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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與《尚書》、《左傳》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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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周公奔楚,成王乃發《金滕》;介之推惡子犯要君,乃作《五蛇歌》以申怨。與《尚書》、《左傳》皆不符,其他類此者甚多。

楊惲事《漢書》與謝承《後漢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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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載楊惲之死,為與孫會宗書腰斬,妻子徙酒泉。獨謝承《後漢書•楊豫傳》云豫祖父惲封平通侯,子惠宗坐與台閣交通,有罪國除,豫上書乞還本土,其詞云「臣祖惲念安社稷,指刺奸臣,以致死徙」云云,是與《漢書》不符矣。謝氏《漢書》今雖亡失,而此語則見於顏氏《匡謬正俗》,蓋唐時此書尚未亡。

稱伊尹貌《荀子》與《晏子》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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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伊尹面無鬚眉」,而《晏子》乃云「伊尹蓬而髯」,二說不符。

昭王南征《左氏》與《呂覽》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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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昭王南征而不復」,人所知也。《呂氏春秋》昭王巡楚而溺,辛遊靡振之,兼振蔡侯。王歸,乃封於西翟,實始為西音。是昭王南征而復也。

昭靈夫人事《史》、《漢》與陸士龍《頌》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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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機《漢高功臣頌》曰:「太公伏軾,皇嫗來歸。」是高祖之母昭靈夫人未嘗不歸也;《史記》、《漢書》皆不載皇嫗始末,但云母媼而已。顏師古注「媼為烏老切」,致招《廣記》所載狂生之誚。

孔子不答戰陳《左氏》與《論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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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孔子不對,曰:「俎豆之事,則嘗學之;軍旅之事,未之學也。」《左氏》:「孔文子之將攻太叔也,訪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則嘗學之;甲兵之事,未之聞也。』退,命駕而行。」是對孔文子,非對衛靈也。

四大鎮事馬端臨《通考》與《宋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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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韓、劉、岳之有功宋室,史言之詳矣;獨馬氏《通考》引汪藻、葉適之奏,極言「韓世忠執縛縣令,逼取錢糧,天子召之三四而不赴,元夕取民間子女,置酒高會」,與本傳西湖跨驢光景絕不相符。端臨亦稱四將不過削平內寇、撫定東南而已,一遇女真,非敗則逃,故秦檜不慮北方之未取而先憂南方之可危,殺之誅之,然後江左稍安,此明指岳公也。然則京口之戰,順昌之捷與朱仙鎮之威名,史皆言耶?或云馬碧梧故秦相門下士也,端臨所言不無誣妄。

《十六國春秋》載周處事與《晉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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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國春秋》載處為苻堅所擒,堅欲用之,處不屈;謀弑堅,事覺,堅赦之;再再謀弑堅,為堅所誅。《晉書》則云周處病卒於太原苻氏。

《唐書》王才人事與《兩朝獻替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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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武宗寵王才人,嘗欲以為皇后。每出獵,輒袍而騎從,群臣奏事者往往誤以為帝,以妃貌類帝故也。帝疾亟,謂妃曰:「吾氣奄奄,將與汝辭,奈何?」妃對曰:「陛下萬歲後,妾願一殉。」帝崩後,自經於幄下。宣帝嘉其節,贈賢妃。李衛公《文武兩朝獻替記》云:「自上臨幸王才人,有專房之寵;以驕妒忤旨,日夕而隕。群臣驚懼,以上成功之後喜怒不測。」

楊妃之死劉賓客詩與《唐書》、《通鑒》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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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妃縊死,新舊《唐書》、《通鑒》均無異詞,惟劉禹錫《馬嵬》詩云:「貴人飲金屑,倏忽舜英暮。」似貴妃之死乃飲金屑,非縊也。又云「平生服杏丹」,亦他書所不載。

宋野乘記太宗之崩與正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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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野乘載太宗燕京之敗,股中十二矢,妃嬪盡為契丹所虜,歸後傷重而崩。神宗泣告臣下,欲用兵復仇。若果有此事,而慶曆朝臣竟有仇不報,何耶?抑有所諱而不敢言耶?余按《寇準傳》:準至道元年自青州召見,帝足創甚,褰衣以示準曰:「卿來何緩耶?」據此,則野乘所載未為無因。

《金滕》、《史記》與《尚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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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周公薨後成王才開《金滕》,《尚書》言公居東都時開《金滕》,是生死不相符也。

《國策》載李牧事與《史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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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死,《國策》極言其冤;《史記》則言牧不受命,捕得斬之。《通鑒》主《史記》,《大事記》主《國策》。

金人《南遷錄》與《金史》、《大金國志》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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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張師顏《南遷錄》載章宗內侍姚天貴與牛刁兒爭地,訟之大興尹,尹不能決,乃奏章宗。上方與李宸妃飲,令別踏地與刁兒,以此刁兒怒,與穆三奴等於七夕入宮殺章宗。宸妃以疾不與,聞變,急召宰相完顏章等討賊,迎磁王允明,立為皇太叔。有司奏宸妃知情,乃亦賜死云云。常疑此一節事何以《金史》無之,《大金國志》、《宋史》皆不載入,但云帝薨,以善終稱。後閱《賓退錄》,極言張師顏《南遷錄》之誣,世宗賢主而誣以新台之行,允迪賢太子而誣以南涼觀被殺,此書半屬子虛。然此種傳聞,亦可存之,以留疑案。

周處事史與碑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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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周處討齊萬年,軍敗無援,力戰而死。《通鑒》因之,亦無異詞。惟陸平原作《周孝侯碑》稱「舊疾增加,奄捐館舍,春秋六十有二」,與史不符。

《心史》載文天祥事與宋、元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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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所南《心史》云文山大罵元祖,數其五罪,致被剖割取其心肺食之,皆與宋、元史從容柴市之說不合。又載元主好食孕婦乳中血,並食腹中小兒,太覺荒謬。予故常疑此史之不真,鐵匣在井二百年,斷無紙墨不壞之理。惟四言詩一首殊可愛,曰:「今日之今,霍霍栩栩。少焉矚之,已化為古。」

明仁宗景泰之崩野史與正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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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釴《病逸漫記》曰:景泰為宦者蔣安陰受天順皇帝之旨以帛勒死。仁宗崩驟,因宮人毒張后,誤以其藥進帝而帝崩。或云雷震也。

燕懿王德昭之死《涑水紀聞》與《宋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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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燕懿王德昭傳》德昭請行太原之賞,帝不悅,曰:「待汝自為之,賞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柯氏《新編》所載亦同。獨司馬光《紀聞》言德昭好啖肥肉,體太充盈,一夕啖肉過多,痰湧而卒,與《宋史》不符。李燾《長編》但存其說而不取。

吳越重斂《五代史》與《錢氏私志》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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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公《五代史》極言錢氏重斂其民,下至雞魚卵鷇,必家至而戶取,諸案吏持簿量苔至數百人。按錢世昭作《錢氏私志》則云:錢惟演為西京留守,歐公任河南推官,頗狎一妓,而惟演逐之,以故有憾於錢氏,所作似非信史。然《江表志》亦云:吳越時民多赤體,用竹篾繫腰間,民貧至此,而吏胥雖貧,亦家累千金。《順存錄》曰:錢氏欠租至一斗便定徒罪,以故江景防入宋,沉圖籍於河,以蘇民困。總緣自武肅王來三世,竭十三州之力以事大國故也。《通鑒》則載吳越王宏佐知國有十年之蓄,乃賜復境中租稅三年,亦與《五代史》不合。

宇文虛中之死野史與《宋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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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宋史》以宇文虛中之死為自取,毫無褒詞;然施德《北窗炙果》云:虛中作三詩有云:「人生一死渾閑事,裂眥穿胸不汝忘。」紹興十五年謀挾淵聖南歸,為人告變,虛中急發兵,直至金主帳下,金主幾不能脫,事不成而誅。按兩史皆不載此事,而但云以謗訕得罪,然百口全死,似必有他故,不止謗訕也。況淳熙初贈開府儀同三司,諡肅湣,開禧中又賜姓趙氏。觀宋之尊崇如此,則《北窗炙果》之言必非虛妄。

羅願拜嶽廟之事外集與正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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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羅汝楫作御史,助秦檜劾岳飛。後其子願知鄂州,以父嫌不敢入嶽廟。然願頗博雅,作《爾雅翼》一書,治鄂有善政。一日者自念怨不及嗣,過嶽廟入拜,竟死。此事人皆疑武穆雖靈,未必如是之隘。考曹涇作願本傳,引《新安續志》謂鄂州大旱,願立日中請禱,致疾而卒。洪武二年王禕作《小集後序》,亦云天旱禱雨得疾卒,皆與《宋史》不符。

趙元昊之死《筆談》與《宋史》、《金史》不符、《長編》又與《筆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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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談》言元昊初生一子曰寧令受,寧令者,華言大王也。其後又納沒臧訛之妹,生諒祚而愛之,寧令受之母,授戈於寧令受,使殺之。寧令受遂入元昊之室,刺元昊未殊而走,諸大佐沒臧訛嚨討殺寧令受,明日元昊死,諒祚遂立。宋史、金史《元昊傳》中不載此事,俱言元昊善終,子諒祚嗣位西已。《長編》則云元昊凡七娶,生子以貌類他人殺之。五娶為野利氏,生寧令哥而愛之,為娶沒移氏為妻,見其美,自娶之,立為新皇后。寧令哥憤而行弑,投刃未殊,乃割其鼻去,匿黃蘆訛龐家,為訛龐家所誅。元昊以鼻創死,二三月諒祚始生,蓋遺腹也。

宋齊丘之死《江南野史》與馬令《南唐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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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袞《江南野史》稱孫晟對世宗曰:「江南有甲兵三十萬,以長江抵十萬,宋齊丘抵十萬。」世宗亦曰:「不殺齊丘,和議不成。」故縱反間於元宗而誅之。馬令《南唐書》頗不以為然,言齊丘能見用於烈祖而不能見知於元宗,亦周亞夫鞅鞅非少主臣之意。齊丘亦自知之,故哭周宗死曰:「來亦得時,去亦得時。」

岳武穆之死正史與《北盟會編》及諸野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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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岳飛傳》但言秦檜附會其獄,歲暮不成,手書片紙付獄,即時報飛死而已。《朝野遺記》言飛之敝於獄也,實請具浴,令壯士拉脅而殂,獄卒隗順負其屍,葬之北山之漘。《北盟會編》則言飛天竺題詩有「寒門富貴在何時」之句,為万俟高所證,乃閉眼受掠,中毒而卒,葬菜園中。大抵死法黯昧,故兩書不同,且所言葬處亦不同。至於棺上有鉛筒,私號賈宜人墳,出於南宋《相眼》一書,書名亦奇。

關壯繆之死《三國志》與《閣帖》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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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潘璋傳》璋部下司馬馬忠擒羽於臨沮夾石,及其子平。《閣帖》鍾繇表稱羽為曹仁所手刃,是兩說不同也。《蜀記》操擒羽,欲活之,左右曰: 「公不記徙都遷許事耶?」乃殺之。又稱孫權欲活羽以敵曹,左右不可,乃殺之。裴松之以為羽乃陣亡,非生擒也,駁之甚力。是關公之死竟有三說矣。

范公論唐八司馬之事與《唐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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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嚴有翼序柳子文云:王叔文工言治道,順宗在東宮,頗重之。與俱文珍、韋皋等相忤得罪,而、八司馬之名紛然出矣。作史者不審是非,以成敗論人,非實錄也。賴范文正公論之曰:「叔文人望稍輕,然順宗即位,與劉禹錫等決事禁中,議罷中人兵權,牾俱文珍輩;又絕韋皋私請,欲斬劉辟,其意可不謂忠乎?會順宗病篤,皋揣太子意,請監國而誅叔文,憲宗納皋之謀,遂行內禪。」《唐書》蕪駁。因其成敗而書之,不足為定論也。

韓壽事《高氏逸史》與《晉書》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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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逸史》通韓壽者乃陳騫女,非賈充女也。壽未娶而女亡,乃別婚賈氏。《晉書•賈充傳》及《世說》直言壽通充女而娶之,似惡充而揚其惡也。然騫女事亦誣,因騫從弟雉與騫子忿爭,遂誣加騫女以穢行耳,說見《高氏小史》。

《真誥》言郗鑒、《王陽明文集》述郭璞語皆與正史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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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文集》載某月日夢郭璞來見,極言王導之奸邪倍於王敦,正史為其所欺,賦詩一章而退;陽明亦賦詩和之,特存集中,以示後世。余按此等虛渺疑案,往往有之。陶氏《真誥》言晉郗太尉鑒之殺人家口、取其家財,《東坡志林》言唐楊綰之好殺,二人皆賢者,何以得此異論?

金主亮之死諸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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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亮之死,諸書不一。員興宗《采石戰勝錄》云:諸酋射亮帳中,已中三矢,乃問:「是江南人?自家人?」曰:「自家人。」亮曰:「我去年作些沒道理事,今日饒我也由你,不然早早快殺。」萬戶一人直入殺之。《江上煬王錄》曰:肖這巴與所親信樂家奴謀,三更時伏萬弩於暗處,使人喊「南人劫寨」,家奴先盜其弓劍,以燭引亮出,諸人望燭明處,萬弩齊發。亮問劍所在,曰:「恐人盜劍,臣帶於身。」乃擲燭而逃。張棣《正隆事跡記》曰:耶律勸農懼點其兵,與直宿將毋毋裏哥謀乘亮未起射之,亮疑本朝人,愕然,曰:「軍變!」披衣而前,已為謀克當鶻射仆於地,乃執而縊之。《神麓記》曰:亮逼眾軍南渡,勸農使契丹阿列等以十一月二十六日夜以御營諸軍弓箭持滿,向內喧呼,亮曰:「莫非南軍至乎?」王光道秉燭引亮出帳,眾責之曰:「君虐民弑母,神人共怒;南朝何罪,而必伐之?」亮問:「汝等殺我,順南乎?歸國乎?」皆言「歸國」,遂射殺之而焚其屍。虞尚書《采石斃亮記》云:亮兵不利,退歸鎮江。諸酋乙未夜詐作南軍劫寨狀,直趨亮寢,曰:「我欲帳前白事。」親兵縱之入,遂射亮,亮問:「南家人乎?我家人乎?」曰:「我家人。」亮曰:「我自知無道,汝殺我亦當。」遂矢下如雨,並殺其妃三人而來求和。《金史•逆臣傳》則云:元宜、王祥亂作,大慶山曰:「事急矣!當出避之。」海陵曰:「走將焉往?」方取弓劍而中箭仆地。延安少尹等手刃之,手足猶動。指揮使大磬將矢來救,王祥笑曰:「已無及矣!」乃取衣甲裹屍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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