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城阳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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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阳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城政办发〔2020〕49号
2020年9月29日
发布机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办公室公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单位:

《城阳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城阳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习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化婚俗改革,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0〕81号)和城阳区《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城文明委〔2018〕6号)、城阳区《关于开展幸福婚姻护航工程助力“阳光城阳”“平安城阳”建设的实施方案》(城妇发〔2019〕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不断提升群众精神风貌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目标任务

按照“以人为本、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宣传倡导现代文明婚俗和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在全区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建设的现代婚姻家庭理念,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三、试点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整合民政、妇联、司法、法院、卫健等部门优势资源,建立“线上+线下”婚姻辅导服务平台,线上开辟“阳光·家和”板块,线下建立区、街道、社区、微家四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阵地。

2.打造婚姻家庭辅导+4服务队伍。即“婚姻家庭辅导+律师”“婚姻家庭辅导+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调解员”“婚姻家庭辅导+宣传教育志愿者”四支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

3.实施“大服务、大辅导、大宣讲”工程。通过公益创投、经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力量开展婚姻辅导大服务;整合发挥“四级阵地”“四支队伍”“两个平台”优势开展婚姻家庭大辅导;组建幸福婚姻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机关等开展幸福婚姻大宣讲。

4.推行婚姻辅导“蓝黄橙红”四级响应工作模式。针对辅导对象与辅导内容的不同,有的放矢,精准辅导。

5.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扩大婚姻辅导的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妇女联合会、区民政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广播电视中心、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区总工会、共青团青岛市城阳区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建立区级颁证大厅。精心打造庄重神圣、温馨浪漫的颁证环境,开展多元化、个性化颁证服务,推出“钟爱一生·阳光城阳”为主题的集体颁证仪式,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阳光家庭、优秀市民代表颁证制度,增强新人对婚姻家庭的神圣感和责任感。

2.建立区级和街道级新时代结婚礼堂。全面倡导“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理念,大力推广体现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积极鼓励并广泛组织崇尚文明婚俗的年轻人举办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纪念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新时代婚礼,推进移风易俗,落地文明实践,着力提升城市温度和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广播电视中心、共青团青岛市城阳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礼堂、街道和社区设置婚俗文化墙、婚俗文化廊或展厅,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的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打造“颁证+婚礼”服务模式,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颁证和婚礼仪式,使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融合衔接、相得益彰。

2.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处和社区阵地作用。通过发放倡议书、举办颁证和新式婚礼,倡导广大群众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通过与社区居民公约结合,提倡婚事新办简办,杜绝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从新从简”的婚嫁新风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妇女联合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搭建典型引领平台。开展“阳光家庭”“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选树典型、广泛宣传,通过典型辐射带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全面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2.实施良好家风家教大教育。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社区“父母学堂”、学校“家长学校”等阵地作用,通过“钟爱一生”颁证仪式、“阳光·春语”父母沙龙、城阳故事汇、家和万事兴巡讲等形式开展家风家教宣传引导;发挥幸福婚姻宣讲团优势,举办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小桔灯志愿服务队”“海鸥志愿者服务队”等社会组织,为群众提供家风家教及幸福婚姻辅导服务,提升婚姻幸福和谐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女联合会、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总工会、共青团青岛市城阳区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计划

根据省民政厅试点时间安排,试点工作从2020年7月起至2022年6月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部署展开阶段(2020年7月底)

研究制定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二)全面推进,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

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受欢迎、富有实效的活动,推动试点向纵深发展。

(三)全面完成,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全面完成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婚俗改革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贯彻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试点成果。各单位试点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效和特色做法可随时报送。

(二)密切协调配合。民政、宣传、妇联、团委、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通过共同组织开展宣传倡导活动、婚姻家庭辅导活动、集体婚礼活动、典型示范活动等多种形式,合力推动婚俗改革。

(三)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切实加强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结合社区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居民公约。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红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四)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借助和运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使婚俗改革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避免代替群众选择,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高效运行机制。


青城政办发〔2020〕49号附件:城阳区婚俗改革试点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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