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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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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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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天子祭天地山川歲遍”。《春秋國語》:“凡礻帝、郊、宗、祖、報,此五者國之典禮。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質者也;及天之三辰,所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澤,所出財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禮矣。”《論語》:“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又曰:“淫祀無福。”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旅,而《易》美西鄰之禴祭。蓋重祀而不貴牲,敬寶而不求華也。自高祖受命,郊祀祈望,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於時盛矣。至平帝時,天地六宗已下及諸小神凡千七百所,今營寓夷泯,宰器闕亡。蓋物盛則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欲反本也,故記敘神物曰祀典也。


先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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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春秋左氏傳》曰:“夏四月,三卜郊不從,乃免牲。孟獻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農事也。是故啟蟄而郊,郊而後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從也。’”週四月,今二月也,先農之時也。孝文帝二年正月詔曰:“農者,天下之本,其開籍田,朕躬帥耕,以給宗廟粢盛。”今民間名曰官田。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


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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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傳》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只。

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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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說:“稷者,五穀之長。五穀眾多,不可遍祭,故立稷而祭之。”

謹按《春秋左氏傳》:“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穀疏果,故立以為稷正也。周棄亦以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緣生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則祭稷穀,不得以稷米祭。稷反自食也。而邾文公用繒子于次睢之社,司馬子魚諫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祭以為人也,民人,神之主也,用人,其誰享之?”《詩》云:“吉日庚午,既伯既禱。”豈復殺馬以祭馬乎?《孝經》之說於斯悖矣。未之神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於西南,水勝火為金相也。

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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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說縣令問主簿:“靈星在城東南何法?”主簿仰答曰:“唯靈星所以在東南者,亦不知也。”

《漢書•郊祀志》:高祖五年,初置靈星,祀后稷也。區攵爵簸揚,田農之事也。

謹按祀典既以立稷,又有先農,無為靈星后祀后稷也。左中郎將賈逵說:“以為龍第三有天田星。靈者,神也,故祀以報功。”辰之神為靈星,故以壬辰日祀靈星於東南,金勝木為土相也。

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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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器記》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灶。灶者,老婦之祭也。故盛於盆,尊於瓶。”

《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祀以為灶神。”

謹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聖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漢記》:“南陽陰子方積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見,再拜受神,時有黃羊,因以祀之。其孫識,執金吾,封原鹿侯;興,衛尉,鮦陽侯。家凡二侯,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灶以黃羊。”

風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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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辭》說:“後飛廉使奔屬。”飛廉,風伯也。

謹按《周禮》:“以槱燎祀風師。”風師者,箕星也。箕主簸揚,能致風氣。《易》:“巽為長女也。”長者伯,故曰風伯。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養成萬物,有功於人,王者祀以報功也。戌之神為風伯,故以丙戌日祀於西北,火勝金為木相也。

雨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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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氏傳》說:“共工之子為玄冥師。鄭大夫子產禳於玄冥。”玄冥,雨師也。

謹按《周禮》:“以槱燎祀雨師。”雨師者,畢星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易•師卦》:“師者,眾也。”土中之眾者莫若水。雷震百里,風亦如之,至於太山不崇朝而遍雨天下,異於雷風,其德散大,故雨獨稱師也。醜之神為雨師,故以己丑日祀雨師於東北,土勝水為火相也。

桃梗、葦茭、畫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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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黃帝書》“上古之時,有神荼與郁壘昆弟二人,性能執鬼。度朔山上有桃樹,二人於樹下簡閱百鬼,無道理妄為人禍害,神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常以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以禦凶也。

桃梗,梗者,更也,歲終更始,受介祉也。《戰國策》:“齊孟嘗君將西入秦,諫者千數而弗聽。蘇秦欲止之,曰:‘臣之來也,過於淄上,有土偶人焉,與桃梗相與語,謂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埏子以為人,至歲八月,天霖雨,淄水至,則子殘矣。”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殘則復西岸耳。今子東國桃木也,削子以為人,隆雨下,淄水至,泆子而泛泛將何如矣。”夫秦四塞之國,譬若虎口而入之,則不知其可。’孟嘗乃止。”

《春秋左氏傳》曰:“魯襄公朝楚,會楚康王卒,楚人使公親襚,公患之。叔孫穆叔曰:“袚殯而襚,則布幣也。”乃使巫以桃{艸別}先袚殯。楚人弗禁,既而悔之。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深山窮穀。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災也。”

葦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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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曰:“萑葦有叢。”《呂氏春秋》:“湯始得伊尹,袚之於廟,薰以萑葦。”《周禮》:“卿大夫之子名曰門子。”《論語》:“誰能出不由戶?”故用葦者,欲人子孫蕃殖不失其類,有如萑葦。茭者,交易,陰陽代興也。”

虎者,陽物,百獸之長也,能執搏挫銳,噬食鬼魅。今人卒得惡遇,燒悟虎皮飲之,系其爪,亦能辟惡,此其驗也。

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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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說雞鳴將旦,為人起居。門亦昏閉晨開,捍難守固。禮貴報功,故門戶用雞也。

《青史子書》說:“雞者,東方之牲也。歲終更始,辨秩東作,萬物觸戶而出,故以雞祀祭也。”

太史丞鄧平說:“臘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陰勝,故以戌日臘。戌者,溫氣也,用其氣日殺雞以謝刑德。雄著門,雌著戶,以和陰陽,調寒配水,節風雨也。”

謹按《春秋左氏傳》:“周大夫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歸以告景王曰:‘憚其為犧也。’”《山海經》曰:“祠鬼神皆以雄雞。”魯郊祀常以丹雞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魯侯之咎。”令人卒得鬼刺痱悟,殺雄雞以傅其心上。病賊風者作雞散治之,東門雞頭可以治蠱。由此言之,雞主以禦死辟惡也。

殺狗磔邑四門俗說狗別賓主,善守禦,故著四門,以辟盜賊也。

謹按《月令》:“九門磔禳,以畢春氣。”蓋天子之城十有二門,東方三門,生氣之門也。不欲使死物見於生門,故獨於九門殺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卻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時所生,令萬物遂成其性。火當受而長之,故曰:“以畢春氣。”功成而退,木行終也。《太史公》記:“秦德公始殺狗磔邑四門,以禦蠱蓄。”今人殺白犬以血題門戶,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於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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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韓子書》:“山居谷汲者,膢臘而遺水。”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飲食也。又曰嘗新始殺也,食新曰膢。

謹按《禮傳》:“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蠟,漢改為臘。”臘者,獵也,言田獵取獸以祭祀其先祖也。或曰臘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報功也。漢家火行,衰於戌,故以戌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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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禮傳》:“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足跡所達,靡不窮覽,故祀以為祖神。”祖者,徂也。《詩》云:“韓侯出祖,清酒百壺。”《左氏傳》:“襄公將適楚,夢周公祖而遣之。”是其事也。《詩》云:“吉日庚午。”漢家火行,盛於午,故以午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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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周禮》:“男巫掌望祀、望衍,旁招以茅。女巫掌歲時以袚除釁浴。”禊者,潔也。春者,蠢也,蠢蠢搖動也。《尚書》:“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療生疾之時,故於水上釁潔之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介祉也。

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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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按《詩》云:“芄芄棫樸,薪之槱之。”《周禮》:“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下六星也。槱者,積薪燔柴也。今民間獨祀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簷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汝南諸郡亦多有,皆祠以豬,率以春秋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