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令解散贛議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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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令解散贛議會文
總統袁世凱
中華民國2年(1913年)8月6日

臨時大總統通令:

省議會爲地方人民代表機關,一切舉動首當根據法律,契合民意。乃查江西省議會於七月十四日通電各省,謬舉都督,並宣言與中央脫離關係。顯係大違輿論,破壞統一,此等背叛行爲實非法律所能保護。

本大總統行使約法統治權,應即責成宣撫使段芝貴、護軍使李純勒,令解散一俟,軍事稍定,另行依法選舉以期符合民意,其各省用兵地方,如省議會正在開會期中者,亦准由各該行政長官或司令官等酌量情形,暫行停止該議會開會。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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