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令解散赣议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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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令解散赣议会文 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2年(1913年)8月6日 |
临时大总统通令:
省议会为地方人民代表机关,一切举动首当根据法律,契合民意。乃查江西省议会于七月十四日通电各省,谬举都督,并宣言与中央脱离关系。显系大违舆论,破坏统一,此等背叛行为实非法律所能保护。
本大总统行使约法统治权,应即责成宣抚使段芝贵、护军使李纯勒,令解散一俟,军事稍定,另行依法选举以期符合民意,其各省用兵地方,如省议会正在开会期中者,亦准由各该行政长官或司令官等酌量情形,暂行停止该议会开会。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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