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第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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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要論五十[编辑]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歧伯對曰︰病有浮沈,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藏後生大病。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泝泝然寒慄;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鴬酸,體解聡然不去矣。

刺齊論五十一[编辑]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

歧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歧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鍼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 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鍼入皮中,無傷肉也。 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 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 此之謂反也。

刺禁論五十二[编辑]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歧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裏,脾為之使,胃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欬。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瘖。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刺鹸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欬逆。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 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無刺大勞人, 無刺新飽人, 無刺大饑人, 無刺大渴人, 無刺大驚人。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刺膝髕出液為跛。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刺掖下恢間內陷,令人欬。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刺鴎腸內陷為腫。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刺志論五十三[编辑]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

歧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穀盛氣盛,穀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帝曰︰如何而反。

歧伯曰︰氣虛身熱,此謂反也。 穀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 穀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 脈盛血少,此謂反也。 脈少血多,此謂反也。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 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穀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穀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 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 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入實者,左手開鍼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鍼空也。

鍼解五十四[编辑]

黃帝問曰︰願聞九鍼之解,虛實之道。

歧伯對曰︰剌虛則實之者,鍼下熱也,氣實乃熱也。 滿而泄之者,鍼下寒也,氣虛乃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鍼勿按。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鍼而疾按之。 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鍼而徐按之。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 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者,鍼窮其所當補瀉也。

剌實須其虛者,留鍼陰氣隆至,乃去鍼也。 剌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鍼下熱乃去鍼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 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 神無榮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所謂跗之者,舉膝分易見也。 巨虛者蹻足,鴬獨陷者。 下廉者,陷下者也。

帝曰︰余聞九鍼,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歧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鍼各有所宜,故曰九鍼。 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故一鍼皮,二鍼肉,三鍼脈,四鍼筋,五鍼骨,六鍼調陰陽,七鍼益精,八鍼除風,九鍼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人心意應八風,人氣應天,人髮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以下文義不屬,當有錯簡*)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髮毋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俞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長刺節論五十五[编辑]

剌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鍼之,剌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陰剌,入一傍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剌大藏,迫藏剌背,背俞也。剌之迫藏,藏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剌之要,發鍼而淺出血。

治腐腫者剌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剌,剌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鍼為故止。

病在少腹有積,剌皮殖以下,至少腹而止,剌俠脊兩傍四椎間,剌兩髂壷季恢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剌少腹兩股間,剌腰慎骨間,剌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剌筋上為故,剌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痺,傷於寒濕,剌大分小分,多發鍼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剌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剌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剌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鍼調之,病已止。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剌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剌,百日而已。

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剌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剌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鍼。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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