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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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0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作者:卢展工
2005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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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8日在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良好开局的一年

  2003年是新一届省人民政府履行使命和职责的第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历史罕见的持续干旱,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发展作为富民强省的第一要务,以发展凝聚人心,盯住发展、谋划发展、致力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活力;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维护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执政为民,努力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求真务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实现了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国内生产总值5229亿元,增长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增长22%;外贸进出口总额352.8亿美元,增长24.2%,其中,出口210.6亿美元,增长21.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同比口径为49.9亿美元,增长17.5%;财政总收入552.7亿元,可比增长1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04.6亿元,可比增长1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5%;城镇登记失业率4.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5‰。一年来,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与时俱进推出发展新举措。认真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推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重大举措。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作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改进服务,集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以项目带动检验工作的成效,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导向。着力县域经济发展,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赋予各县(市)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责权,强化开放效应、集聚效应、特色效应、环境效应,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两大举措的实施,在全省上下形成广泛共识,求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谋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齐心协力抗非典抗大旱。去年初,我国遭遇非典疫情,福建面临严峻考验。我们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及早部署、沉着应对,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四个二、四个三”的做法,就是决不掉以轻心、决不惊慌失措的“两不”方针,统一指挥、统筹安排的“两统”原则,科学、法制的“两种”精神,做长期准备、建长效机制的“两长”要求,有实力、有能力、有合力战胜非典的“三力”承诺,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的“三种”机制,基层、领导、专家的“三结合”防护网络,无二代感染、无医护人员感染、无死亡病例的“三无”目标,保证了我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持了社会安定、发展加快的局面。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全省上下充分展示的“大局、尽职、科学、协作、奉献”精神,是非常宝贵的财富。在全力防治非典的同时,我省又遭遇严重的特大旱灾,持续至今,百万亩农田龟裂、百里河段断流、百座水库干涸、百万人口饮水告急,城乡电力供应异常紧张,群众生产生活面临严重影响。在灾害面前,及时明确“四先”、“四前”的要求,做到“组织安排预先、群众生活当先、科学抗灾领先、顾全大局为先”,“领导干部要靠前、保障服务须支前、群众利益摆在前、防灾抗灾重事前”,全省上下迎难而上,群策群力,科学调度,合力抗旱,使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基本保证了全省城乡居民的正常生活,基本保证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坚持在发展中调整结构,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推进,重视粮食生产,发展优势产业,扶持特色产品,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新增1729家龙头企业,全省3723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联系带动农户342万户。农村劳动力继续向二、三产业有序转移。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基础设施有所改善。工业经济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6%。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8.5%,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扶持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新增9个全国名牌产品,使我省全国名牌产品达17个。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增长39.5%。重点实施“536”计划项目,“数字福建”建设加快。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旅游、邮电通信、商贸流通、社区服务、房地产等服务业稳步发展。编制福、厦、泉三大城镇密集区发展规划,推动各设区市政府集中精力谋划中心城市发展,全省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快,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城镇化水平达到45.1%。推进山海协作,研究制定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比上年提高13.5个百分点。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增长30%以上,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投资自主增长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的45个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60亿元。福宁高速公路、十条入闽公路通道、后石至泉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泉州和厦门500千伏变电所扩建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东南汽车公司二期轿车、漳州灿坤家电、南铝改扩建等产业项目投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加大,福建炼化一体化项目部分工程、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接收站填海工程、龙长高速公路、长乐机场高速公路等相继动工。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促成2100多个项目成果与企业顺利对接,总投资达295亿元。

  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现。出台一系列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缓征部分农业特产税,停征屠宰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省农民受益20亿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经营体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有力地调动了各方面造林护林积极性,全省造林更新总面积7.43万公顷。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出台保障工业用地和妥善处理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政策,较好地解决了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机电、煤炭、物资、轻纺、冶金等授权公司的改制改组工作,促进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在项目审批、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安排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建立地方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双赢机制,密切政银企关系。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产业化政策措施,全省有6家新建污水处理厂、5家新建垃圾处理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经营。健全沿海滩涂围垦建设投资机制,福清东壁岛围垦等一批项目相继按照产业化模式进行建设。深化基建审批综合改革,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外向型经济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科技成果交易暨经贸洽谈会、福建香港周、印尼福建之夜、首届中国(厦门)国际旅游节等一系列重大经贸活动,吸引大批海内外客商。制定支持外贸出口的措施,完善“大通关”工作机制,提高通关效率。开拓出口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省出口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2.1和3.6个百分点。省属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全面推进,新的外贸经营主体得到培育和扶持,出口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开始形成。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技术含量明显提高。开发区的清理整合工作初见成效。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继续发展。闽台经贸、文化交流进一步密切,闽台农业合作成效明显,福州、厦门与台湾高雄货物海上试点直航稳步发展,与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人员、货物直接往来继续推进。加强闽港澳合作协调,合作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与广大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特别是重点人士的联系进一步加强,投资贸易又有新的增长。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98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0元。税改后农民人均减负率达80%以上。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净增1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35万人。全省筹集再就业资金4.3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时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分别达到80.7%、74.8%、75%。支持和组织全社会助学、助残、助困和对口帮扶等活动,村村通电话基本实现,“造福工程”新搬迁1.6万人。去年确定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如期完成。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3和1个百分点。汽车、住房、教育、旅游、通讯等消费增势强劲。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发展。加快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步伐,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建成一批高技术产业示范工程。福州、厦门软件园、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研究中心、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基地建设进展顺利,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改制取得初步成效,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建成投入运营。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加快。加大对重点高校、重点学科的扶持力度,筹建3所本科院校,新设6所独立学院,新增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一批博士、硕士授予点。我省高等院校普通教育本专科招生10.5万人,比上年增加3.61万人,高考录取率达63.5%。福州地区大学城一期工程、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一期工程如期建成,入住新生1.5万人。计划生育连续13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指标,人口出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稳步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万公顷。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连续4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改扩建一批重点医院和乡村医疗设施。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进一步创新和繁荣。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不断发展。民政、民族、宗教、外事、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海防、人防、气象、防震减灾、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社会稳定工作得到加强。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各界人士的建议意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和军警民共建活动。推进政务、村务、厂务、校务、院务等办事公开制度,开展效能建设“八闽行”活动。落实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整治“法轮功”、“六合彩”、偷私渡、制贩毒,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走私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制定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消除和化解不安定因素,为发展提供稳定的保障。

  回首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省人民团结奋进、攻坚克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是全省人民智慧、精神和力量的结晶。在此,我谨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向为福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与支持福建建设与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产业整体规模不大、素质不高;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实力和能力不够强;基础设施存在薄弱环节,电力结构不合理,水利设施不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部分领域改革滞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少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继续扩大,一些市县、乡镇财政困难;城镇就业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保障压力增大;农民增收难度仍然较大,一些群众生活仍在温饱线以下;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比较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有待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社会治安不容乐观,各种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一些公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和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于这些困难和问题的逐步解决。

  二、以科学的发展观推进2004年各项工作

  200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着力构建三条战略通道,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和中心城市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人民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努力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

  2004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与上年持平;财政总收入增长10.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努力保持经济较快增长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5亿元分5年实施千万农村人口饮水、千座水库保安、千万亩农田节水灌溉、千万方山地水利、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千里河道清水等水利建设“六千”工程,建设大中型蓄水工程、跨区域调水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计划投资140亿元分7年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稳定基本农田,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对种粮农民实行订单补贴,保护和调动粮农生产积极性。增加粮食储备,搞活粮食流通,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应急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优势农产品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发展速丰林基地和毛竹基地,继续抓好特色农产品生产。积极发展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水产品加工业。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与农民共担风险的利益共同体。推进乡镇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完善科技、信息、金融、流通、劳务、法律、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预防工作,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着力培育产业集群。不断推动产业集聚,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带动、关联企业集中、协作配套紧密、规模效应显著的区域性加工制造中心,增强创立自主知识产权、国产知名品牌的能力,提升制造业水平。依托新兴产业发展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数字化大屏幕高清晰彩电、数字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高分辨率彩色显示管和显示器以及相关配套产品,推动沿海电子信息重点企业增资扩产,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机械工业重点发展汽车、船舶和工程机械制造业,加快实施华擎发动机、戴 克轻型客车、泉州船厂、厦工机械工业园等骨干项目,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推动汽车产业成为全省制造业的龙头,促进造船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石化产业要加快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湄洲湾聚氯乙烯、海沧对二甲苯、石狮精对苯二甲酸等项目前期工作,延伸中下游项目,不断完善产业布局。运用高新技术发展产业集群,以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个省级高新区为载体,重点在软件及集成电路、医药及生物工程、新型材料、环保、光机电一体化等方面加大先进技术自主开发和引进吸收力度。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产业集群,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老工业基地,提高冶金、建材、森工、轻纺等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发挥信息化在产业集群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数字福建”应用项目建设,在产品研发、制造、营销、管理等环节广泛运用网络技术。增加煤炭等能源储备,加强电力调度,科学调配运力,保障生活生产需求,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积极推进重点建设。今年计划安排省重点项目103个,总投资1051亿元,年度投资300亿元;省预备重点项目77个,总投资2218亿元。争取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00公里,实现九个设区市全部贯通高速公路,加快京福福建段、漳龙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泉三、浦南、永武、宁邵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新增铁路干线里程160公里,加快赣龙铁路建设,开工建设温福铁路,推进福厦、龙厦、漳潮铁路前期工作;新建港口码头吞吐能力3000万吨,加快福州港、厦门港、湄洲湾港及三都澳港建设,完善沿海港口布局;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加快南埔电厂、尤溪街面电站建设,开工建设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龙岩坑口电厂、宁德洪口电站,推进可门、宁德、江阴燃煤电厂和仙游抽水蓄能电站等电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电网建设,确保电网安全。扩大民间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股份融资、信托投资、多方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吸纳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各类项目。继续举办第二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促进更多项目生成落地。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新型消费方式,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把服务业作为促进消费增长的重要途径。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现代物流中心,扶持一批物流企业,带动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促进三次产业的紧密衔接。积极发展覆盖广、多层次、便利化的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会计、律师、咨询、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整合旅游资源,发掘潜在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打造旅游精品,拓展旅游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开拓省外市场,提高闽货的市场占有率。

  做好财税金融工作。结合产业发展,培植新财源,逐步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保稳定、保运转、保安全、保改革、保重点,新增财力向“三农”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省对县(市)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县乡政府债务清理工作,严禁超财力办事,实现收支平衡。金融工作要以发展为共同点、以诚信为结合点、以服务为切入点、以创新为突破点,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密切银企、银农、银贸、银校合作,重视保险、信托、证券业的发展,发挥好经济命脉的作用。

  (二)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为加快发展提供新动力

  农村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方针,降低农民税负水平,搞好减人、减事、减支等配套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改革和完善征地制度,依法及时给予农民足额补偿,积极探索就业安置、社会保险、征地补偿费入股等补偿方式。探索改革浅海滩涂使用权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措施。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总结推广“重心下移、高位嫁接、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经验。

  民营经济发展要有新提升。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在投融资、税收、价费、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劳动保障和财政性扶持资金使用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实行集约和规模经营。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效服务,保障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地位。通过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经济体制的完善、运行机制的创新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产权制度改革要有新作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把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成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有限公司。加大省属授权经营公司和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力度,做强一批优势企业,改造一批弱势企业。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的有序顺畅流转。组建省、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办法。推进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要有新对策。加快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走私、制假售假、商业欺诈、涉税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招投标市场。改进政府采购办法。加快建立信用服务体系,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发挥倡导、组织、表率作用。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

  社会领域改革要有新突破。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多元投资、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发展格局。打破部门所有,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对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性单位要加快向企业化转制,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强活力,改善服务。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有新成效。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善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工作,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设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

  (三)扩大开放,加强合作,不断拓宽发展空间

  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两岸三地和两个三角洲联结点的区位优势,拓宽山海协作、对内联接和对外开放通道,通过项目带动,着力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产业对接、市场对接、基础设施对接,吸引和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经济腹地,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制造业基地;着力提升与台港澳合作水平,使我省成为两岸三地经贸合作、科技文化交流的重要地区,进一步提高我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

  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巩固传统出口市场,提高对发达国家市场的开发深度,加大对新兴市场开拓力度。办好首届中国福建出口商品交易会。鼓励企业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和发展后劲强的出口主导产品,继续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认真落实扶持措施,积极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出口稳步增长。针对国际贸易壁垒,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获得国际产品质量、环境管理和安全标准认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反倾销应诉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处理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通关速度和效率。做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大部分保护措施即将到期的应对工作。壮大一批民营外贸出口企业,促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健全我省优势产品的境外生产和营销网络。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加强对外技术劳务合作。

  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拓宽沿海外向型经济增长带,增强对内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利用外资的项目储备,围绕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培育,推动产业链群招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与省内企业的有机连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引导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加强招商引资的载体建设,继续举办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和2004年海峡经贸洽谈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增强各类开发区的招商功能,发挥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等新型招商方式的作用。落实项目责任制,做好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外企、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提供更为规范、透明、快捷、便利的服务,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和到资率。

  增进闽台港澳侨经济合作。发挥我省对台优势,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吸纳台湾的石油化工、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向我省转移,扩大利用台资规模。推进福州、厦门与高雄海上试点直航,扩大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人员和货物直接往来,发展闽台经贸、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为促进祖国统一做出贡献。发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会的作用,把握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努力在物流、金融、保险、旅游等领域取得新的合作成果,更多地引进资金、技术和扩大出口。筹办首届世界闽商大会。做好外事、侨务工作,充分发挥闽籍华侨华人的积极作用。

  (四)统筹兼顾,注重协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加快发展中心城市。发挥厦门经济特区的龙头作用和福州省会城市的带动作用,以构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基本框架为支撑,连接漳州、莆田、宁德,对接三明、南平、龙岩,加快形成我省城市体系的总体布局,更好地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要以城市规划为龙头,着眼长远,做好城市规划修编工作,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加快生产要素集聚,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壮大城市经济实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港口、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枢纽作用,畅通城市内外交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以城市管理为重点,依靠法制、注重长效、综合治理,树立现代城市形象;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化、市场化步伐,促进城市联盟,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市行政区划调整,合理扩大城市规模;以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的,改善城市居住条件,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凸显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

  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各县(市)要以全面落实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契机,立足本地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发展适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产业,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省和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法,加强分类指导,把赋予各县(市)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责权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扶持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建设,增强其吸纳农村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能力。做好对口省区帮扶工作。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做好沿海地区和省直部门的对口帮扶和定点挂钩工作,强化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联动效应,促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海岛和库区加快发展,增强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实施人才强省和科教兴省战略。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和以人为本的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把发展作为促进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发展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力度,在围绕发展、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中推进人才结构调整、机制创新、环境优化,建设规模、结构、素质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中试基地和高新技术孵化器。实施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形成产学研、农科教各方积极参与、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投资11.2亿元分3年完成207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建设农村地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办法,让贫困学生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素质,稳定队伍,由县级政府保证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巩固“两基”成果,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发展高等教育,扩大内涵、提升层次,加强省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快福州地区大学城二期工程、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二期工程等一批高校建设项目的进度,力争高校招生录取人数达13万人。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

  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工作成效。落实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推进生态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管理,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加强海洋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有效地利用水资源,合理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化“五江二溪”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声光污染和近岸海域污染。加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抓好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全社会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推进清洁生产。完善台风、洪涝、干旱、地震等灾害预报预警机制,提高防范、应对、处置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扩大就业,加强保障,切实关心群众生活

  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统筹发展、结构调整中增加就业,在落实政策、具体运作中促进就业,在转变观念、创新举措中实现就业,争取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净增20万人。对“4050”群体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实施再就业援助。继续做好高校、高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完善和推广就业、培训、保障、维权相结合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就业。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做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指导、培训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向农村拓展,全面建立和试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将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70.6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争取实现应保尽保。逐步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业、技术培训、扶贫项目、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扶持或救助。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省级统筹体制,不断扩大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大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低收入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力度。重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继续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慈善事业。

  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鼓励面向城镇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加快农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加强环境卫生建设。切实安排好城市困难职工、贫困居民和农村贫困人口、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的生活。推进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今明两年投资3.2亿元,推进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民办医院。完善和健全城市社区、农村村级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基层特别是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

  (六)繁荣文化,维护稳定,营造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着力发展先进文化。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协调、造氛围、供保障,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和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共同目标形成合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尚;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引导群众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逐步完善城乡文化设施,重视艺术精品创作和艺术人才培养,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继续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坚持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繁荣。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加强社区民主建设,健全村民自治,完善各种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行和规范公开办事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妇女、儿童、老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继续实施普法教育,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正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落实、强化责任、强化监管,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级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增强社会动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紧急情况造成的危害。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集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涉毒等突出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深入开展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抓好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扎实做好国防动员工作。妥善安置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支持部队国防工程建设,加强边防、海防、人防的建设管理和军事设施的保护。进一步抓好双拥共建和优抚工作。

  三、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重在落实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重在落实。我们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向他们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其参政议政,主动向他们通报情况;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增强推进工作、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公正与诚信的目标。

  执政为民,推动工作。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本质是能不能执政为民、能不能推动工作。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来想问题、拓思路、定举措、抓落实。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就是立足本职能够对人民负责、与时俱进勇于对人民负责、实事求是认真对人民负责;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就是以主要精力推动工作、能够带领干部群众推动工作、干部群众愿意跟着你一起推动工作。要从人民群众的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安危冷暖等着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关键是与时俱进。在落实中突破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突破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在落实中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增强机遇和忧患意识;在落实中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要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就要敢闯敢试、敢抓敢管、敢做敢当。

  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首先是诚信的政府。政府行政要依法,法定职能、法定权限、法定行为、法定责任,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政府决策要科学,做出的决策,定一条是一条,条条算数。政府做事要到位,做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政府承诺要有度,说一项是一项,项项兑现。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经济社会生活的难点、实际工作的薄弱点作为工作落实的重点,说了就做、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多做雪中送炭、排忧解难之事。

  学习奋斗,清正廉洁。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是勤政廉洁的政府。我们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将长期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的挑战,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学习,提高素质,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长期面对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省情,需要我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求实求效、持之以恒。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进程,将长期面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需要我们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思想上、源头上、体制上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一定要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作风端正;一定要自觉接受党内和党外、法律和行政、上级和下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落实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全体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坚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行政的考验,决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以对人民负责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福建的发展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万众一心,奋发图强,抓住机遇,突破风险,推动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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