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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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憬宏
2017年1月17日
2017年1月17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最高法院的支持、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19659件,审(执)结315588件,同比分别上升16.2%和12.7%。市高院受理案件5433件,审(执)结5171件,同比分别上升28.9%和23.8%。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编辑]

  坚持立足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定实施意见,提出30项具体措施。与京、冀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审执联动、信息共享、人才交流等司法协作,审结涉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等案件18444件,保障“一基地三区”建设。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辐射优势,主动拓宽服务范围,深入港口企业帮助解决法律难题,营造京津冀协同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增设黄骅港巡回审判法庭,实现对京津冀五大港口海事司法服务全覆盖。审结海上污染损害赔偿、海上货物运输、海洋开发利用等海事海商案件979件,保障对外开放。

  ——依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制定涉自贸区民商事审判、涉外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指导意见,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加强对平行贸易、跨境电商平台等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建议。探索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模式,审结涉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案件1317件,促进新兴业态健康发展。率先建立涉自贸区企业诉讼档案,登记企业506个,助推征信体系建设。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51件,培育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依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审结相关案件10017件,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制定侵害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案件、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审判意见,将知识产权审判部门统一更名为知识产权审判庭,全面推进“三合一”审判,审结案件1954件,同比增长44.6%,制裁侵权违约、激发创新活力。涉齐白石作品著作权的627件案件调解撤诉,历时十余年的纠纷圆满化解,提升了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坚持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金融创新相协调,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制定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审理标准,试点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审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证券期货等金融案件10566件。与市工商联召开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提出15条措施,审结相关案件1789件,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进破产审判机构建设,制定破产案件受理和审判指导意见,审结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133件,同比上升107.8%,运用法治方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4.5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5亿元。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依法用工并重,出台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意见,以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劳动纠纷8733件。依法审结涉房地产案件10044件,维护合同效力和诚信交易。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审结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建设等相关案件504件,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审结涉军用土地、房屋租赁等案件87件,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编辑]

  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圆满完成大要案审判任务。严惩腐败犯罪,审结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彰显党和国家从严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审结马白玉、金建平、蒋颖等职务犯罪案件756件,其中被告人原为局级的30人、处级的40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开审理境内外广泛关注的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犯罪,对49名被告人及被告单位依法作出裁判,给社会尤其是受害群众一个交代,给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立规矩,给审批、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明底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案件22950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贩卖、运输毒品等案件200件;在“6·26”国际禁毒日,对7件毒品犯罪案件的8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1354件,挽回经济损失6.1亿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490名老年犯、未成年犯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开展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审结案件773件。

  ——大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对3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大对被告人法律援助力度,指定辩护律师70人次。加强对被害人权益保障,通过附带民事判决和调解,被害人获得赔偿款8682.7万元。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由15个增加到23个,刑种扩大至缓刑和罚金刑,涵盖了基层法院92.4%的刑事案件。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规定审理的案件,上诉、抗诉率由5.6%下降至1.9%。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大量矛盾被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申诉、依法维权。信访、进京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8.1%和16.9%。加强涉诉案件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和防控,维护夏季达沃斯、全国“两会”及G20峰会等重要时段的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公开听证及公示制度,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0847件,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提出司法建议95件,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与我市主流媒体合办法治栏目,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编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

  ——创新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46万余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到99.4%;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行登门立案。大力推进繁简分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87件,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2.3%。制定人民法庭工作标准,全市75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8703件,减轻群众诉累。完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机制,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55.5万元,办理救助案件567件,发放救助金779.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司法救助法治化的“天津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审结婚姻家庭、医疗卫生、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58625件,同比上升6.9%,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与市妇联出台意见,全面深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动机制,针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9件,在红桥、津南和蓟州法院试点成立家事审判法庭,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审结康菲海上溢油污染等环境资源案件53件,同比增长1.9%;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成功调解七里海湿地保护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与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审结案件17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坚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审结行政案件7410件,同比增长28.3%。在涉及西于庄棚户区改造、外环线拓宽、轨道交通建设等市重大工程项目案件中,经向当事人释法和建议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原告主动撤诉651件,同比增加16.3%。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58人次,同比上升8.7%;协助行政机关培训3000余人次,对20个政府规章提出修改建议,共同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案件140件,赔偿金额428万元。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在市委领导下,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确立“一年时间基本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执结案件80283件,结案标的额730.1亿元;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17875件,执结率88.6%。建成全市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利用网络查控平台控制执行款18.1亿元,是上一年的1.1倍。拓展失信惩戒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601人,在设立公司、出境、参加政府采购等37个方面予以限制,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加大拒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司法拘留1255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1人。3442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编辑]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坚持优中选优。经自愿报名、考试考核、市法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等程序,产生入额法官1637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0%,确保高素质法官入额办案。同时,精心做好1228名未入额法官转岗安置工作。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制度,制定审判辅助人员职务改革试点方案,研究从高校引进优秀实习生、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拓宽辅助人员来源,确保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放权不放任,制定审判职权行使与审判责任认定标准,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确保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全市1005名院庭长办理案件84360件,同比增长19.7%,占结案总数的26.4%。该做法和经验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率先推行司法工作标准化。建立完善涵盖审判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权责配置等6大方面21个司法标准,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1%。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天津法院:让公正裁判有“标尺”》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央深改办向全国做了推介,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机制。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公开审判流程信息项58个、执行信息317402条,当事人通过网上查询就能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司法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开裁判文书169376篇,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科技法庭应用,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拓宽司法公开广度,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人民网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法治热点与司法政策信息3495条,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编辑]

  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总体要求,采取“一把手”讲党课、普通党员讲“微党课”、知识竞赛、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引导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党校,举办院长研讨班、处级领导干部轮训班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注重法院文化引领,成立天平艺术团,推进法院博物馆建设,拍摄原创音乐电视作品《诺言》,赴京演出自编自导话剧《坚守的诺言》,陶冶法官职业道德情操。

  ——着力提升法院队伍素养。选派33名青年法官和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锻炼,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强化法官素质能力培训,建立“教官制”的师资队伍,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210期,培训干警15600人次。培训工作在全国法院量化考评中再获第一。大力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促进法官提高办案能力。建立健全审判咨询机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为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加强案例指导,市高院选编典型案例397个,其中77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刊发。推进应用法学研究,27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法院“一把手”巡谈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发警示通报、观看警示片、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专项整治,在全国率先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制定并落实防止干预司法、防止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实施细则,督促干警秉公执法、文明办案。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市委巡视,积极配合市委巡视五组进行“全面体检”。加强审务督查、司法巡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司法公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6件1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市高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生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1856人次,当面或以其他方式听取意见2919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4件,办结回复率100%。最高法院组织部分省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我市法院,代表们对我市法院工作高度评价。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1件。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294件,陪审率82.1%。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行新闻发布会46次。

  过去的一年,面对案件增幅大、大案要案多、改革任务难的挑战,全市法院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14个集体和6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们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全市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司法改革后法院管理模式、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还需完善;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机械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警违纪违法仍有发生;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办案压力空前增大;少数法院审判用房紧张,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宗为纲,全面贯彻市委工作会议、十届十次和十一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大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各类案件,以法治化手段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进天津之“进”。   二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深化民生司法、环境司法,持续加大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着力完善法官员额制改革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法院内设机构、人财物市级统管等改革,继续深化司法标准化,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运用改革办法破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牛鼻子“四级递进”,以“六个一流建设”为标准抓班子带队伍,坚决抓好中央、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院,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坚定前行,奋勇争先,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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