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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6年第五号.pd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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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5

温室气体的汇和库,

注意到必须确保包括海洋在内的所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并保护被有些文化认作地球母亲的生物多样性,并注意到在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时关于“气候公正”概念对一些人的重要性,

申明就本协定处理的事项在各级开展教育、培训、公众意识,公众参与和公众获得信息和合作的重要性,

认识到按照缔约方各自的国内立法使各级政府和各行为方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

又认识到在发达国家缔约方带头下的可持续生活方式以及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对应对气候变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为本协定的目的,《公约》第一条所载的定义应予适用。此外:

(一)“公约”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二)“缔约方会议”指《公约》缔约方会议;
(三)“缔约方”指本协定缔约方。

第二条

一、本协定在加强《公约》,包括其目标的履行方面,旨在联系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努力,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包括:

(一)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C之内,并努力将气温升幅限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内,同时认识到这将大大减少气候变化的风险和影响;
(二)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能力并以不威胁粮食生产的方式增强气候复原力和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并
(三)使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

二、本协定的履行将体现公平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考虑不同国情。

第三条

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自主贡献,所有缔约方将釆取并通报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所界定的有力度的努力,以实现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的目的。所有缔约方的努力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加,同时认识到需要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以有效履行本协定。

第四条

一、为了实现第二条规定的长期气温目标,缔约方旨在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同时认识到达峰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来说需要更长的时间;此后利用现有的最佳科学迅速减排,以联系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在公平的基础上,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

二、各缔约方应编制、通报并保持它计划实现的连续国家自主贡献。缔约方应采取国内减缓措施,以实现这种贡献的目标。

三、各缔约方的连续国家自主贡献将比当前的国家自主贡献有所进步,并反映其尽可能大的力度,同时体现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考虑不同国情。

四、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继续带头,努力实现全经济范围绝对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应当继续加强它们的减缓努力,鼓励它们根据不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