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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62〕515号

〔秘密〕(主席批。少奇、恩来、朱德、小平、伯达、尙昆諸同志已閱。)

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
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
第八届中央委員会第十次全体会議通过)

为了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中共中央特作以下的决定:

(一)在完成反封建的土地改革以后,我們党在农业問題上的根本路綫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現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五年七月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問題的报告中,充分地、完整地說明了我們党在农业問題上的这条根本路綫。这是我們党在农村的两条道路的斗争中,坚持社会主义、战胜資本主义的根本路綫。根据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