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中发〔62〕515号).pd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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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根本路綫,党采取了几种不同的灵活的过渡形式,促使我国农业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实现了集体化。随后,由农业合作社联合組成了人民公社。由于党中央随时总結实际經驗,規定了适当的具体政策和具体措施,已經使人民公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总的說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农业是在前进中。現在提出的要求是:在进一步調动全体农民生产积極性的同时,我們要集中和动員全党全国的力量,在物質方面,技术方面,財政方面,在組織領导方面,人材方面,积極地、尽可能地支援农业,支援人民公社集体經济,貫徹执行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国民經济的总方針,以便进一步巩固集体經济,发展农业生产,并且为农业的机械化創造更好的条件。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問題的报告中正确地指出:“由于我国的經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時間,比較社会改革的时間,会要長一些。估計在全国范圍內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技术改革,大概需要四个至五个五年計划,卽二十年至二十五年的時間。全党必須为了这个偉大任务的实现而奋斗。”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个偉大任务,正在成为我們全党、全体人民进行国民經济建設的主要議事日程。虽然,我們对于这个任务抓得稍为迟了一些,但是,从现在起,实事求是地(而不是主观主义)、因地制宜地(而不是千篇一律)、及时地(而不是拖拖踏踏)、有重点地(而不是分散力量)、慎重地(而不是輕率)来正确处理这个任务,再經过二十年到二十五年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在基本上实现党中央所預見的、农民和全国人民群众盼望很久的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并且,一定能够在逐步实現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的工业和整个国民經济更加迅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