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p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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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战略定位

城市副中心为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要处理好和中心城区“主”与“副”的关系,促进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与城市副中心承接的紧密对接、良性互动,加强对中心城区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处理好和通州区核心与拓展的关系,加强城乡统筹,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提高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处理好和东部各区、廊坊北三县地区激活带动、协同发展的关系,将城市副中心建设成为东部综合服务中心和枢纽,实现以点带面、区域共进;处理好和雄安新区差异化发展的关系,避免同构化,实现一核两翼共同促进首都功能优化提升。

第3条 城市副中心的战略定位是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坚持生态优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顺应自然,呵护蓝绿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新建区与老城区的包容互促,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坚持绿色发展,科学配置生产、生活、生态资源要素,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支点;坚持文化传承,萃取大运河历史文化精髓,注入时代创新活力,集聚城市精神财富,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和谐文明的美丽家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坚持公平共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农民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坚持城乡融合,分区分类引导小城镇功能联动和特色发展,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城市副中心形成“众星拱月”的整体城乡格局,共同承接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同时加强空间管控,防止贴边蔓延,避免出现城乡结合部管理失控的问题;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城镇化实施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实现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一体化,形成功能联动、融合发展、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打造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坚持分工协作,激活带动顺义、平谷、大兴(亦庄)等东部各区联动发展,实现与廊坊北三县地区统筹发展,形成分工有序的网络化城镇体系,提高对首都功能优化的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共管共控,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协调机制,共同划定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共同建设大尺度生态绿洲,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坚持互惠共赢,有序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助廊坊北三县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携手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