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pdf/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第6条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特殊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及部分水利设施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按照“先减后增、以减定增、多减少增、增减挂钩”的实施机制,城乡建设用地实施的平均拆占比约1:1。通州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5平方公里左右,平均拆占比约1:0.8。

压缩生产空间规模,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城乡产业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24%下降到15%-17%,通州区城乡产业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33%下降到20%左右。适度提高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改善人居环境。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城乡居住及其配套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32%提高到35%-38%,城乡职住用地比例由现状1:1.3调整为1:2左右。

通州区城乡居住及其配套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由现状34%提高到40%左右,城乡职住用地比例由现状1:1调整为1:2左右。大幅提高生态空间的规模与质量,强化生态底线管控。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生态空间面积达到总面积的40%,通州区生态空间面积达到总面积的60%以上。

第7条 合理控制建设总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疏解承接任务,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规划地上建筑规模控制在1亿平方米以内。

科学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利用。到2035年城市副中心地下空间建筑规模控制在2000万-2500万平方米以内。

第8条 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提高规划的适应性和空间的包容性

积极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划定战略留白地区,为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预留空间。提高混合用地比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要。合理调控供地结构和时序,灵活应对城市发展的动态要求。

实行多层次战略留白。城市副中心预留约9平方公里战略留白地区,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约9%。拓展区预留约30平方公里的战略留白指标,占城乡建设用地比重约16%。

提高多层级混合利用水平。推动区域层面的功能混合,围绕重点功能区加强产业与居住功能的混合,促进职住就近平衡。推动地块层面的功能兼容,增强城市活力。推动建筑层面的复合利用,实施空间分层供给,提高城市生活的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