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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民终1035号民事判决书.p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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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迷你玩公司并非凭借自身智力劳动或资金投入来赢得竞争优势,而是通过抄袭手段来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这种擅自使用他人智力成果,无视他人巨大投资,无偿利用他人在长期经营中累积的产品声誉和吸引力,以牺牲他人诚信经营利益为代价来抢夺商业机会的行为,好比“盗用他人身上的黄金”,有悖于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试想,如果迷你玩公司相关行为合法正当,实际上意味着网易公司更无必要付出巨额费用以获得《我的世界》游戏运营授权——毕竟游戏“换皮”总比自研或代理所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商业风险要低得多。长久以往,若其他游戏开发者、运营商纷纷效仿,一方面不利于国内对国外优秀游戏的引进,另一方面则严重挫伤游戏开发者在玩法规则设计上的创新积极性,并会造成游戏玩法逐渐同质化,也将损害游戏玩家作为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如果简单以模仿自由定性本案情形下的竞争行为,实则纵容和鼓励“投机取巧”“坐享其成”,放任和助长市场主体以“丛林法则”式竞争凌驾于公平、有序、正当竞争之上,最终将不利于游戏行业整体的创新和发展。

综上,本院认定迷你玩公司被诉行为有悖于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游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网易公司合法权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迷你玩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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